上海市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辦法是一項由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辦法
- 發布單位:上海市公安局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時間: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
上海市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辦法是一項由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上海市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辦法是一項由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海市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管轄範圍的水域內航行、停泊和作業的中外民用船舶、港口碼頭以及沿岸與水上消防工作相關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管理部門)市公安局是本市水上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市消防局負責本市水上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水上消防監督站(以下稱“市水上消防監督站”)負責具體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有...
上海市消火栓管理辦法是根據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並重新發布。內容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消防監督條例,加強對消火栓的管理,更好地保衛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消火栓是消防專用設備。凡是同消防無關的其它用水,未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和自來水公司批准一律...
本市行政區域內與住宅物業(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於同一建築中的住宅部分)有關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的設定維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其監督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政府職責)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實施有關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的政府實事工程並提供財政保障,...
市、區消防救援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實施指導和監督。 發展改革、財政、應急管理、規劃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房屋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相關工作。 第七條(經費保障) 基層消防安全組織和政府專職...
本規定所指的地下空間,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對公眾開放的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軌道交通地下車站。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監督檢查,是指市和區縣民防辦以及其他地下空間監督管理部門對地下空間使用情況單獨實施或者聯合實施檢查並作出評價處理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職責分工)市和區縣民防辦是本市地下空間...
第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交通、城管執法、國資監管、環保、氣象、教育、綠化市容、住房城鄉建設、經濟信息化、通信管理、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本市按照國家規定,對煙花爆竹...
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等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三條 (含義)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營性組織(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上海市徵兵工作條例 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 上海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 1995年 上海市工會條例 上海市技術市場條例 上海市檔案條例 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上海市紅十字會條例 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 上海市消防條例 上...
滬府規〔2019〕4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現將《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 第...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公共停車場(庫)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工作。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對轄區公共停車場(庫)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具體做好公共停車場(庫)充電樁報裝接電工作。各區交通管理部門具體指導轄區內公共停車場...
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快遞行業落實非機動車安全管理責任的指導和監督。商務部門負責外賣行業中電子商務平台企業落實非機動車安全管理責任的指導和監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外賣行業中其他相關企業落實非機動車安全管理責任的指導和監督。消防救援機構負責非機動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停放、充電行為的監督管理。規劃資源、住房城鄉建設...
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本市發展改革、安全生產監督、財政、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規劃、經濟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四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程式。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定的許可權...
漁港監督機構應當在受理申請後的24小時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批准裝卸的決定。經批准在漁港內裝卸危險貨物的當事人,應當服從漁港監督機構的現場指揮。第十三條 (漁港內的明火作業)在漁港內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消防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專人負責消防等工作,並事先報告...
第十五六條上海上海市港口管理管理局依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審查和許可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審批(包括許可、認可、頒發證書等)、驗收、編制應急預案和預防自然災害預案編制和實施、,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等,...
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服務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一條(重點監管) 各職能部門要重點監管養老服務的安全和質量。 各職能部門要依據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和標準,重點監管養老服務機構與老年人生命健康直接相關的領域,包括建築消防...
(二)食品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上海市實施辦法》、《上海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三)消防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等。(四)交通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