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

《上海市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和便利外商投資,規範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營造更加高效、透明的投資環境。

2021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

內容簡介,內容解讀,

內容簡介

《辦法》共六章43條,包括總則、項目核准、項目備案、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要大幅簡化核准材料,全面實施告知性備案。對於核准項目,取消了企業財務報表、資金信用證明、國有資產出資確認檔案等附屬檔案材料,並且明確通過“一網通辦”平台能夠實現數據互認共享的檔案,不得要求項目單位重複提供。對於備案項目,明確項目單位通過線上平台將全部備案信息告知項目備案機關,即完成備案,項目單位可線上自行列印備案證明。
《辦法》強調落實國民待遇,明確保障投資自主權。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的項目,明確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項目核准和備案的範圍、方式、流程等均保持一致。對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明確由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依法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項目核准和備案機關不得非法干預其投資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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