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本市出租汽車供車收費情況,特頒發以下條款監督管理辦法,希望對出租汽車供車收費做到明確、規範、合理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出租汽車供車收費監督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上海市政府
- 發布日期:1987-08-04
- 生效日期:1987-08-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為規範本市出租汽車供車收費情況,特頒發以下條款監督管理辦法,希望對出租汽車供車收費做到明確、規範、合理化。
為規範本市出租汽車供車收費情況,特頒發以下條款監督管理辦法,希望對出租汽車供車收費做到明確、規範、合理化。引言上海市出租汽車供車收費監督管理辦法(1987年8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是本市出租汽車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其所屬的上海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具體實施本市出租汽車客運的日常管理工作,並直接對黃浦、盧灣、徐匯、長寧、靜安、普陀、閘北、虹口、楊浦等區的出租汽車客運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市...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日頒發的《上海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規定》和一九八七年八月四日批准、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的《上海市出租汽車供車收費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決定對《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四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經核准從事區域性出租汽車營運的,應當在核准的區域內營運。”原第三款作為第...
各經營出租汽車客運業務的單位,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出租汽車行車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服務操作規程,文明待客,並服從交通民警和公共客運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行車人員與乘客的糾紛。當經營者與乘客發生的糾紛難以解決時,可提請市公共客運管理處處理。第十二條 各主要出租汽車服務站點實行...
《上海市貨運出租汽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是上海市於1999年8月1日發布的地方法律法規。根據2016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並重新公布。規定全文 (1999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公布 根據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號公布的《上海...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經2014年9月26日交通運輸部第9次部務會議通過,2014年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經營許可、運營服務、運營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54條,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4年第16號 《出租...
上海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21日正式頒布,並於即日起正式實施。在國家七部委聯合發布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上海市對網約車平台公司條件、車輛條件、駕駛員條件等主要內容進行了細化,適度放寬了網約車和駕駛員條件。上海市頒布的《關於本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安部1997年12月23日發布的管理辦法。目的 是為加強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用戶和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客運交通事業的發展。政策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出租汽車...
第十一條在出租汽車車輛儀錶板的指定位置安裝符合市交通局和上海市技術監督局確認的計價器及服務卡插座。在出租汽車車輛儀錶板右上方的指定位置安裝符合規定的“空車”標誌燈。第十二條出租汽車車輛後視鏡的反面處應當放置出租汽車中、高星級駕駛員的星級標誌牌。第十三條出租汽車車輛應當安裝符合衛生標準的塑制內飾頂板...
2014年10月15日,上海市交通委公布剛剛草擬的《上海市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管理規範》,公開徵求公眾意見。《規範》 對出租汽車調度服務主體的表述,除了“是指具有出租汽車經營資質的企業”外,還加上了“不具備出租汽車經營資質僅提供召車信息的服務商(第三方運營商)”,此舉意味著打車軟體運營商等也被納入了管理範圍...
根據2019年12月28日《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關於修改〈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2年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關於修改〈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第二...
這次政府部門要學習的是上海的做法———不統一標識,理由為:一是讓廣州計程車成為一道流動風景線;二是打造企業品牌,讓市民有選擇權和監督權;三是紅色車容易引起煩躁情緒和視覺疲勞。千台的士以上一級企業可以自選顏色,五彩繽紛。發展 計程車行業各類收費名目繁多。據不完全統計,涉及計程車企業和司機負擔的各類...
第二十五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的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經營的監督管理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出租汽車管理工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市區管理處和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的日常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稅務、物價、勞動、公安、公安交通、技術監督、旅遊等管理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出租汽車進行管理。第四條 本市出租汽車行業的...
四、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工商行政管理、稅務、公安、財政、物價、規劃、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行使相關管理職能。”五、第四條第三款修改為第五條:“依法成立的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根據協會章程開展活動。“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職業規範,教育和督促協會成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職業規範;加強...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非法客運的車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檢查。第四條(一般禁止規定)未取得營業性客運證件的汽車不得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機車、各類非機動車不得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三輪非機動車不得加裝座位等客運設施。第五條(禁止假冒客運出租汽車)除客運出租汽車外,其他汽車不得噴塗客運出租汽車專用車身...
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公安、財政、稅務、自然資源規劃、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網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客運出租汽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執行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執行市、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