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民政局2011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上杭縣民政局2011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

一、概述
根據《上杭縣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2008年3月1日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局成立了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局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信息公開的領導和協調工作。下設工作聯絡小組,負責落實信息公開的推進工作。建立了由副局長、綜合股股長組成的“局信息公開審核領導小組”,負責對依申請信息公開的審核。此外,設立“工作例會制度”,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由會議討論,形成解決方案。專門配備了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並開闢了公共查閱點。經過三年建設實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完善工作情況。我局繼續制訂、完善《上杭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上杭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已在網上公開。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我局根據上級的要求,分析社會關心的熱點,確定了我局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並在原有政務公開信息的基礎上增大了公開信息的深度和廣度。並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採用集中梳理的方法,完成了本機關原有的政府信息內容的清理、界定和編輯上網公開工作,並逐步完成了2002年以來的政府信息清理、界定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目前,主要建立和完善了審核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專門召開會議並下發有關材料,組織全局幹部職工學習、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縣政府有關檔案精神,領會工作要求,並組織培訓政府信息公開具體經辦人員,形成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幹部職工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及主要類別情況。
本局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0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規劃計畫類的信息8條;屬於本部門業務類信息62條。
(二)對2002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對2002年以來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共梳理、界定357條,已上網公開323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包括入口網站、政府公報、新聞媒體、兩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的情況。民政政府信息已經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縣檔案館、圖書館查閱場所公開。2012年,將在本局網站上逐步完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內容。本局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7件,其中6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申請數直接受理。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10%為涉及民政政策法規、辦事指南類信息,70%是審批結果類信息。從申請的對象看,以本地公民為主,占全部申請的100%。沒有以組織名義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請。
(二)受理辦理情況:在7件申請中全部已答覆。其中一件涉及個人隱私,不予公開。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內容及不予公開原因。當年度沒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尚未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申請進行收費。
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本局2011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件,也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依申請公開渠道和意見箱成了政府信箱,收到的意見有投訴件、有反映問題的、有要求幫助解決困難的等申請信息公開之外的內容,以致花大量時間做解釋工作。
二是公開內容不夠全面、上網公開不夠及時、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等問題,我們將在總結全面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1、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評議。首先要嚴格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確定是否公開政府信息。其次要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出發,加強重大信息的依法、穩妥、及時公開。
2、制定出台《上杭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管理實施意見》。要對包括信息公開的審核制度、檢查評議制度、幹部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作出具體規定,並進一步明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範圍以及各部門職責和信息更新辦法。
3、切實加強主動公開。從內部管理制度入手,根據信息公開工作的需要最佳化原有工作流程,規範各類檔案的修改、取消和更新過程,將政府信息加密、解密、公開過程更好地融入日常業務工作,實現簡化操作、規範審批,提高整體工作效率,保證及時公開。
4、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處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類備案、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備案、向檔案館送交政府公開信息等工作;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評議制度。
5、進一步整合主動公開信息。對已經公開的信息,要從方便公眾查詢的角度,進行系統整合。不斷提高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按照信息內容的相關性,做好信息標題與信息全文之間、信息與信息之間、各信息內容類別之間的關聯,儘量減少點擊層次,提高網上服務效率。2012年,重點要做好政府入口網站和本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由信息型網站轉變成服務型網站。
6、進一步做好依申請信息公開。完善辦理依申請信息公開的具體辦法,規範依申請信息公開的流程、服務方式和內容。在辦事流程方面,要突出責任到人,簡化辦理環節、明確辦結時限。在強化內容方面,要重申“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組織力量對尚未公開的信息進行分類、整理、界定,進一步擴大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範圍。
2012年,我局將按照信息公開法定化、規範化、常態化、便民化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使我辦信息公開工作更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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