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國土資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本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1、組織機構建設情況。我局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成立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的日常事務,工作責任明確,分工到人,紮實有效推進了我局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今年來,我局嚴格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按原來制定的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的基礎上,結合我單位實際,調整公開目錄,及時將2011年必須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提交相關股室逐一甄別、分門別類,做到了應公開盡公開,全面準確反映我局各項事務的辦事依據、辦事流程及辦理結果,確保主動公開信息的準確完整。
信息公開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工作十分繁雜,因此,我局及時制定了信息收集制度、信息處理流程及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處理流程等,確保政府信息能及時、準確予以公開。
3、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為全面、準確的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條例》公布施行後,我局及時組織幹部職工深入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全體員工對《條例》的基本內容、相關配套措施、工作規範以及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主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同時,還組織具體業務承辦股室人員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內容及信息傳送、統計等具體工作制度逐一學習掌握,提高工作水平,確保準確及時的完成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
4、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一是進一步提高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感。局各股室和下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本部門信息公開的具體責任人,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本局工作考核的內容。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檢查,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
5、《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時傳達貫徹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使局幹部職工思想認識不斷提高。二是充分利用本單位宣傳媒介的平台,大力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三是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信息公開內容、格式和軟體操作的培訓,促進其提高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不斷提升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信息7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3條;法規規章和規範類信息1條; 業務動態類信息36條;工作動態信息類15條;其它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3條。
3、信息公開的形式。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局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現場查閱兩種形式。網上公開:通過“中國上杭” 、“上杭縣國土資源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 公開專欄中和中國土地網進行公開。現場查閱:在法定上班時間,通過以下兩條途徑現場查閱:一是到國土資源局人秘股查閱;二是到上杭縣檔案局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度及歷年我局累計受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數均為0件,接受公眾諮詢數量為0次。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及歷年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數為0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2011年度及歷年針對本部門信息公開事務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數為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儘管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進一步提高,但與人民民眾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離,行政職能梳理可能還有疏漏,在實際工作中仍需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2、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結合過去的工作經驗,繼續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建設,使本局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高效的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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