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林業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縣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報告包括概述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本報告所列數據的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杭縣林業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位於:上杭縣
  • 期限: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林業局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情況:為了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局切實加強領導,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推進。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親自抓林業宣傳工作,指定一名以上專職或兼職宣傳信息員負責具體業務。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加強督促指導。
(二)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採用網站公開方式,在“中國·上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上杭縣林業局”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將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及時公開。
(三)《指南》和《目錄》更新、完善情況:按照縣府辦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林業工作實際,進一步科學規範政府信息分類,明確規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範圍,不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便於公眾了解我局發布的信息,有利於我局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
(四)規範保密審查工作的情況:為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領導,我局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領導小組,進一步規範審查程式。由信息產生的機構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由信息產生機構的負責人提出是否公開的審查意見,局保密審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審查意見,局保密審查領導小組領導審查批准。保密審查按照從下而上“誰主管、誰負責、誰失誤、誰承擔責任”的原則進行審查。
(五)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情況:本年度未發生信息公開申請。
(六)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完成升級改造後,我局積極派員參加縣府舉辦的各類培訓。同時指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業務人員通過會議等方式在本局進行宣傳,提高各股室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明確信息公開的重要性。
(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情況:實施目標考評機制,對林業系統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工作實施年度目標管理考評,各股室負責人作為股室信息公開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股室信息公開工作。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3年我局主動公開信息97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1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局主動公開信息大部分為工作動態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1.通過政府網站公開:在“中國·上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林業局子網站和“上杭縣林業局”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發布;
2.通過公開欄進行公開;
3.通過下發檔案進行公開。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並無收費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我局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的情況發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積極著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缺少對信息的梳理,公開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二是個別信息公開還不夠及時,政府信息諮詢服務功能需要進一步完善。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將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改進。
(一)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我局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不斷健全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等基本制度,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進一步加大培訓和學習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人員的素質,明確各類信息的分類,採取績效掛鈎制度,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性,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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