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全文
一、概述
1、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情況:為了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局切實加強領導,成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小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督促指導,並指定一名兼職宣傳信息員負責具體業務。
2、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採用網站方式,在“中國·上杭”政府信息公開版塊及人事局子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將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及時公開。同時按照縣府辦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及時完善《指南》和《目錄》,便於公眾了解我局發布的信息,有利於我局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
3、規範保密審查工作的情況:為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領導,我局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領導小組,進一步規範審查程式。由信息產生的機構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由信息產生機構的負責人提出是否公開的審查意見,局保密審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審查意見,局保密審查領導小組領導審查批准。保密審查按照從下而上“誰主管、誰負責、誰失誤、誰承擔責任“的原則進行審查。
4、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情況:本年度未發生信息公開申請。
5、送交“兩館”工作情況:按照杭政辦[2011]230號檔案要求,我局在每年年底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完整地送交“兩館”,送交的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數量上達到統一本年度我局送交“兩館”的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各59件。
5、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我局積極支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業務人員參加縣府舉辦的各類培訓,並利用會議等方式進行宣傳,提高各股室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明確信息公開的重要性。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情況:實施目標考評機制,對各股室信息宣傳工作實施年度目標管理考評,各股室負責人作為股室信息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股室信息工作。對完成目標任務的,年終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我局通過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程式,著力提高科學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內容規範化。
事權、財權、人事權以及熱點、難點問題,需公開的一律公開,可公開的一定公開。截止2012年底,我局在上杭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83條,其中機構職能類4條、法律規章和規範類5條、行政許可類35條、職稱評審類61條、人事招聘考試類145條、工作動態類82條、其他應主動公開類51條。
形式多樣化。
堅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便民利民的原則,不但公開辦事依據、辦事結果,而且公開辦事決策和辦事過程。不但在上杭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而且還在上杭人事人才網上公開、本局機關政務公開欄公開,不斷豐富信息公開的形式和載體。
時間經常化。
對按程式需公開的事項,要求受理股室經分管領導
審批後,在局機關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關係到全局性工作的重大事項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後予以公開公示。如凡申報晉升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經預審合格後,在本局及主管部門的政務公開欄公示10天無異議的人員,方可推薦晉升;對公開招聘的擬聘人員公示7天無異議後,方按程式辦理聘用手續;對因病需提前退休人員,經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後公示5天無異議,方辦理退休手續;對擬推薦表彰單位(個人)經預審後公示5天無異議,方推薦上報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局根據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格式,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對外公示。按照“職責許可權內,一律公開”原則,指定專人負責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後台管理,及時更新信息,並及時收集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要求各股室及時答覆依申請公開信息,嚴格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對不落實或故意拖延落實的責任人,在年終考核時視情節扣減績效分。網上受理申請,由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按規範程式,責成公開義務人,妥善辦理,及時回復;現行檔案查閱,由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局綜合股)負責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相關規定,我局目前尚無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
五、申請行政複議的情況等的報告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度,我局沒有出現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立足本職,服務大局,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是認識問題
部分幹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夠,組織制度、落實制度及監督考核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是宣傳力度不夠
由於宣傳力度不夠和技術上的原因使得網上
諮詢、查詢、辦理、審批的事件數量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