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獎勵暫行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10月28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獎勵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09年10月28日
- 發布單位:三亞市人民政府
《三亞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獎勵暫行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10月28日印發的辦法。
《三亞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獎勵暫行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10月28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三亞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三府〔2009〕137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海南省發布了《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法規頒布 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農林水利 瓊府〔2009〕50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09...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口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海府〔2009〕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口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08年12月11日十四屆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國辦發〔2006〕29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26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南寧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在征地拆遷工作中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
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稽查檢查,管好用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第十四條 對虛報、冒領、騙取和違規挪用、擠占、截留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依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金陽新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暫行辦法》是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發布的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解決金陽新區被征地農民的後顧之憂,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建立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
其中,參保時已經達到或超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且之前從未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只能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第十一條 對於符合條件納入本辦法保障對象的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政府給予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