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棚戶區界定標準》是三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為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建設的總體要求,使城市棚戶區改造更加科學、合理有效而制定的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棚戶區界定標準
- 發布單位: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檔案通知,全文,一、界定依據,三、界定要求,
檔案通知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三亞市棚戶區界定標準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制定的《三亞市棚戶區界定標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全文
三亞市棚戶區界定標準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一、界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6號)、《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三府〔2015〕71號)以及《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棚戶區界定標準等工作的通知》(瓊建住房函〔2018〕1049號)等有關檔案規定編制。
二、改造範圍及界定標準
(一)三亞市棚戶區改造範圍:我市棚戶區改造範圍以城市棚戶區為主,主要包括危房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經市政府認定的位於城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不完備、公共服務設施不配套、建築物結構簡陋、防災減災能力不足的區域。
(二)城市棚戶區界定標準
符合下列三項及三項以上標準,並經三亞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同意的可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屬於D級危房可不受下列項數限制。
2.建築密度:建築密度≥30%。
3.使用年限:建於80年代以前占50%以上。
5.使用功能: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如缺少廚衛設施;或房屋功能分區不合理。
三、界定要求
(三)嚴禁將不符合界定標準的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
(四)符合改造範圍及界定標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須上報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