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商務部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落實國家禁塑限塑有關規定,加強商務領域塑膠污染治理,研究起草的管理辦法。由商務部於2021年7月16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商務部
  • 發布時間:2021年7月16日
意見徵詢,徵求意見稿,

意見徵詢

商務部關於《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落實國家禁塑限塑有關規定,加強商務領域塑膠污染治理,我們研究起草了《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布。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1.電子郵件:參考連結
2.傳真:參考連結
3.信函: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郵編100731。
請在電子郵件主題、傳真首頁和信封上註明“《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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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

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禁止、限制、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定,規範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回收情況報告活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在商品零售、電子商務、餐飲、住宿、展覽等經營活動中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和本辦法。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外賣企業,應根據本辦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回收情況。
第三條【整體要求】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積極回收一次性塑膠製品,推廣套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環保替代產品。
第四條【部門職責】商務部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組織一次性塑膠製品禁止、限制使用和使用、回收情況報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委負責明確一次性塑膠製品禁止、限制使用的領域、品類及實施時間、地區等。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一次性塑膠製品禁止、限制使用和使用、回收情況報告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發展改革部門依據職責,負責確定本行政區域內一次性塑膠製品禁止、限制使用的領域、品類及實施時間、地區等。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五條【協會職責】行業協會應制定行業規範,提供諮詢、培訓等服務,加強宣傳引導和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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