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兩書

“一函兩書”制度,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而適用相關文書的制度簡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函兩書
  • 主要作用: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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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史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總工會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

主要內容

“一函”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

主要措施

在檢察監督與“一函兩書”銜接協作方面,通知要求,檢察機關可就發現或掌握的勞動用工違法線索與工會及時會商,推動問題解決。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女性、未成年、殘疾、老年勞動者等特定群體權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繳、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群體性糾紛且用人單位不予配合的,縣級以上總工會可將相關線索材料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法律監督程式。對於某地區一定時期內違法用工案件多發、頻發,或者已發生的案件暴露出明顯的勞動用工管理監督漏洞,需要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和改進管理監督工作等情形,檢察機關可以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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