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章(授給有功者的榮譽標誌)

勳章(授給有功者的榮譽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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勳章,是由政府、王室或國際組織頒授於個別人士或團體的榮譽證章,目的是為了表揚和彰顯受勛者對社會、民族、國家和人類的貢獻,包括在運動、軍事、科學、學術上或其他重大和特殊功勳或成就。對受勛者而言,是一種榮譽的象徵。

在世界各國中,授與勳章的組織為政府,而受勛者多為文職和軍職人員,但受勛者的身份依各國的獎勵制度法令而有所差異。嚴格來說,勳章的樣式和受勛者都以軍職人員為多。而且,在法令中會明文規定受勛者身份、何種功勳可被授予該獎章及授予方式,並說明勳章等級、意義、規格、樣式和正反面圖案並規定其佩帶順序、位置等,相當考究。有些國家更明定,被授與某些勳章的受勛者,可以享有某些特權。

基本介紹

榮譽標誌,概況,中國勳章,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解放勳章,勳章實例,未實施國家,

榮譽標誌

實例:郭孝成《湖南光復紀事》第三節:“ 譚都督特飭軍務部頒發勳章,並酌定年金,定期分發各軍士。”魏巍東方》第四部第二一章:“為這件事,授給了她一枚二級國旗勳章。”
漢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皇帝的新裝》皇帝賜給騙子“御聘織師”的頭銜,封他們為爵士,並授予一枚可以掛在扣眼上的勳章。
來源:古代歐洲為了區別在戰場上的騎士,一個名為勳章的標誌制度得以發展。每一個貴族都會設計出一個獨特的標誌,製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幟和印章上。飾以騎士標誌的外衣成為他的戰袍,讓人從標誌上即可加以辨別。宗譜紋章院是一個獨立的組織,專門設計特有的標誌,並可保證每一個都是特有的。其官員會把標誌記錄在特別的簿冊上,由他們保管。
戰袍會代代相傳,並在結婚時作修改。在不同的國家裡,某些設計會保留給王族。到了中古後期,城鎮、基爾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貴族的市民也會授予戰袍。
在戰場上,戰士會以戰袍來區分敵我,並在混戰中挑選出與之匹配的敵手。司宗譜紋章官會製作一個有關騎士的標誌清單,他的地位中立,可作為兩軍之間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們可以在城堡或城鎮的防衛者與攻城者之間通信。在戰後,又可以從死者的戰袍來辨別出他們的身份。

概況

2019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提名評選工作的通知》。

中國勳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榮譽證章。包括: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獨立自由勳章獨立自由獎章解放勳章解放獎章。八一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國於1927年8月1日獨立領導革命武裝的光輝史實;獨立自由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延安寶塔山,象徵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革命聖地延安是中國人民抗日民族戰爭的革命大本營;解放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象徵中國領導人民武裝奪取全國勝利。
2022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了《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勳章,包括“八一勳章”“紅旗勳章”“紅星勳章”“和平勳章”,主章通徑均為65mm。
“八一勳章”是軍隊最高榮譽,由軍徽、旗幟、長城、橄欖枝等元素構成。
紅旗勳章”“紅星勳章”是戰時勳章,“紅旗勳章”由軍徽、紅旗、令箭等元素構成,“紅星勳章”由軍徽、大紅星、長城等元素構成。
“和平勳章”由和平鴿、橄欖枝、地球等元素構成,授予外國外軍人員。
圖冊參考資料

八一勳章

【圖案說明】八一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國共產黨於1927年8月1日獨立領導革命武裝的光輝史實。
【授予資格】授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以上幹部。二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和營級幹部。三級八一勳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1936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二方面軍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1935年9月30日前參加陝北紅軍和中國工農紅軍第25軍,1937年7月6日前堅持各地游擊戰爭和參加東北抗日聯軍的連級以下人員。

獨立自由勳章

【圖案說明】獨立自由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延安寶塔山,象徵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革命聖地延安是中國人民抗日民族戰爭的革命大本營。
【授予資格】獨立自由勳章授予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 )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時的旅級和相當於旅級以上幹部,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新四軍時的支隊級和相當於支隊級以上幹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軍、新四軍中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中相當于軍級的縱隊和新四軍師級以上幹部。二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當時的旅級、團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當時的營級、連級及其相當幹部。

解放勳章

【圖案說明】解放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天安門,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武裝奪取全國勝利。
【授予資格】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 授予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軍級以上及其相當幹部。二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營級及其相當幹部。

勳章實例

20世紀60年代,高棉國家元首諾羅敦·西哈努克親王贈國家主席劉少奇。綬帶勳章最長12厘米,寬6厘米;胸章長徑9厘米,短徑8厘米。
勳章(授給有功者的榮譽標誌)
諾羅敦·西哈努克親王贈國家主席劉少奇的綬帶勳章

未實施國家

個別國家由於種種政治原因,該國的功勳榮譽制度一直沒有實施,例如瑞士安道爾
瑞士則因為是中立國,所以不會設立國家勳章,此外瑞士憲法還規定該國公民禁止獲得並佩戴外國勳章。
高棉(1975-1979)也曾經廢止功勳榮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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