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547名; 總計: 20544名。 [1] 參考資料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110法律法規.1997-05-09[引用日期2014-11-27]V...
應有一定的名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情況分配給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選舉。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的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1993年1月底以前選出。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方案全文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第十四...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於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所做的《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做出的決定。
代表選舉 代表名額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如下: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不超過3000人。二、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55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3月10日第八次會議討論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省、縣、鄉改變建制後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超過選舉法規定名額問題的意見,決定:因改變建制而合併的...
一、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仍然保持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978人的名額。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國人民解放軍、少數民族、華僑選舉的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仍然和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相同。...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內容 根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提出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
決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仍然按照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的“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選出。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新一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決定如下:...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應在一九八三年四月底以前完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一九八三年四月底以前召開新的一屆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文名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六屆全國...
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開始。 [1-2] [13]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確認2977名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
根據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
2006年6月9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設區的市、縣(市、區)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頒布單位 黑龍江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6.06.09 實施時間 2006.06.0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奄法》的有關規定,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就我省部分設區的市和縣(市、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決定如下:...
2001年9月21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及西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頒布單位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1998年8月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設區的市新的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頒布單位 寧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08....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5個選舉單位選舉產生,共2985名。2003年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通過表決確認...
(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重新確定洛陽市洛龍區等3個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已經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1年9...
四、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議案 五、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
(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重新確定鄭州市金水區等30個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的決定》已經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
——2010年3月8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王兆國 各位代表: 一、修改選舉法的必要性 選舉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選舉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產生各級...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