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前身
1911年,
辛亥革命爆發,作為封建專制象徵的
黃龍旗被革命者扔進了歷史的垃圾箱,當時取而代之的是一面由紅、黃、藍、白、黑五色橫長方條自上而下排列的五色旗。
五色旗本身是北洋海軍的將領旗。“提督用五色長方旗;諸將用三色長方旗;旗之上角,各飾以錨形。如以後別國旗織有同式者,由海軍衙門酌改式樣。”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7月,中國同盟會在日本東京成立。1906年冬,同盟會召集會議編撰《革命方略》。在討論革命旗幟時,各路與會的成員提出了
青天白日旗、
十八星旗、五色旗、
井字旗、
金瓜鉞斧旗等若干方案。
初創
1911年12月2日南京為江浙聯軍克復。12月4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的部分留滬代表與江、浙、滬都督等人在上海開會,研究籌組中央政府,國旗問題被再次提出。此時孫中山在海外力阻英俄法繼續提供滿清軍資,因此沒有參加會議。與會者為促使袁世凱儘早逼迫清廷退位,最終確定五色旗為臨時國旗,
武昌首義所用的鐵血旗為陸軍旗,
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12月17日,滬軍都督府即向全市頒發標準統一的“五色民國旗”。但它在更大範圍內成為公認的政治符號,還是得力於南京臨時政府的建立。在這當口,五色旗因“改朝換代”產生強大的視覺衝擊力,給世人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
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會議通電全國,確定12月29日選舉臨時大總統,號召“凡我國國民應於是日懸掛國旗以誌慶典”,南京從29日起“一律懸掛五色國旗”。此時,臨時大總統的選票上端就已經印上了兩面五色旗交叉的圖案。12月31日,滬軍都督陳其美“出示曉諭”,“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懸掛國旗,以昭慶賀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湖北軍政府內務司要求本日“一律懸掛國旗”。
大元帥
黃興因孫中山曾在國旗上有過爭論,遲疑不肯遽定。而上海各報已將有關訊息披露了出去。黃興道:“既經露布,用不著我核定,況國旗應由法律定之,只好待諸異日。”因此在沒有孫中山參與之下,五色旗被定為臨時國旗。
中華民國
南京臨時政府於1912年1月成立。孫中山被選舉為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雖倡導使用
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但五色旗原為清朝海軍一二品的官旗,
北洋水師之軍旗,革命黨革命時期江蘇、浙江、安徽等省也多用此旗。為爭取
袁世凱倒戈革命政府,五色旗被選為了臨時國旗。五色旗在使用時期通常在早晨七點升旗,晚間六點降旗。不用時應將一色摺疊為一層,紅色在上黑色在下,從旗腰一段捲成筒狀,外面用線單節系好。
1912年1月10日,臨時
參議院通過專門決議,使用五色旗作為臨時國旗。同時通過的還有
十八星旗為陸軍旗。1913年(民國二年),青天白日滿地紅被定為海軍旗。除了上述三種使用上較普遍的旗幟外,其他地區亦使用其他的旗幟。此時五色旗亦被用作海軍艦艏旗。
定為國旗
1912年4月,
臨時政府北遷。5月4日,由南京遷北京的臨時參議院召開第一次會議,“國旗案”被再次提出。由於臨時政府建立時“
前南京參議院議決用五色旗者,因各省幾乎一致,故從多數”,至5月10日,“議長用五色旗為國旗之意詢眾議員,眾議員全體起立表決,拍掌歡呼民國萬歲”,五色旗率先獲得全票通過。臨時參議院認為
“本院為全國立法機關,於國旗統一當然有議決之權”,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十九星鐵血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
參議院在提請臨時大總統公布國旗的咨文中稱:
“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就道德上、歷史上、習慣上、政治上種種方面觀察,非惟足以代表全國精神,且為中華民國永久不磨之特色。現友邦公使、外域華僑,函電所通均已共曉。而外人並有目此旗為虹旗,謂中國驅除專制、建設共和正如彩虹亘天,陰霾盡掃者。此尤可見此旗榮譽中外歡迎,應即定為中華民國國旗。”1912年6月8日,袁世凱發布“臨時大總統令”:“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商旗適用國旗,以十九星旗(原十八星鐵血旗中心增加一星)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旗(此處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本大總統按照約法(指3月11日南京臨時政府公布的《臨時約法》)第二十二條公布之,此令。”至此國旗之爭塵埃落定,問世7個月的五色旗正式成為中華民國法定國旗。隨後袁世凱廢止中華民國臨時法,制定《袁氏記法》,改內閣制為總統制,而後隨即稱帝。在一系列的背信棄義之中唯獨保留了沿襲北洋的五色旗為
中華帝國國旗。至此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臨時國旗的短暫歷史結束。而後,人事跌宕,但北洋政府卻因為組織嚴密而不倒,五色旗伴隨了北洋政府整整16年。
1916年5月,在護國軍討伐袁世凱的戰爭中,孫中山對五色旗卻有過一次妥協。為了團結各方面的力量,他指令:“雲、貴、桂、浙均已一致遵用五色旗,吾黨亦宜一律沿用,俾不致同討賊之軍而有猜疑。”
廢止
1921年5月,孫中山在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後,明令廢止五色旗和鐵血十九星旗,代之以青天白日旗。但當時廣州政府影響力有限。1923年8月在廣州舉行全國學生聯合會第五次評議會,會場上仍然懸掛著五色旗。孫中山對學生們道:“諸君應去棄滿清之五色旗,舉革命之青天白日旗!”
1924年9月,國民黨通告: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青天白日旗為黨旗、軍旗。11月,孫中山乘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
永豐”號兵艦離廣州經香港北上,港英當局稱:艦上改掛五色旗,方可按外交禮節接待。孫中山斷然拒絕,寧可不在香港島停留。這時,國際上承認的依然是五色旗。1925年3月,與五色旗鬥了十幾年的孫中山病逝於北京。
1926年北伐軍興,五色旗紛紛墜落。1928年新疆、熱河紛紛易幟後,12月,張學良“東北易幟”。東北全境以幾萬幅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了五色旗。
五色旗作為臨時國旗,曾經短短代表過國民政府一段歷史,但馬上被北洋政府、北洋軍閥所利用。最後其中國國旗的地位於1928年(民國十七年)12月17日,國民黨北伐成功後,被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
含義理解
北洋政府
五色旗由紅、黃、藍、白、黑組成,五色旗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含義。
在北洋政府時期,採用五色旗的緣由,多是因為李鴻章的北洋派閥早在滿清時期就使用五色旗,北洋陸師、北洋水師均不使用滿清的黃龍旗而使用五色旗。而北洋政府多是北洋系的軍人,所以使用五色旗不過是一種沿襲。
在清朝的北洋和新軍所採用的五色軍旗,又有代表五行一說,代表五方的顏色;又有五色代表仁,義,禮,智,信五德,然而這種說法沒有具體的出處。尤其是白色代表智,對於漢語的慣用方法,有些牽強附會的感覺。
了解五色旗的含義的孫文,一直以來極力反對過五色旗,孫文稱五色旗——“此民國之不幸皆由不吉之五色旗有以致之也。”
同盟會
江蘇都督
程德全及國民黨代理理事長
宋教仁等認為:五色旗之創意根據中國文化用五數之習慣,以紅、黃、藍、白、黑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聯合成大共和國之至德,寓義甚當。且外國人視五色彩旗為虹旗,虹現而雨霽,虹旗出則象徵一掃封建專制政治制度之陰霾,以實現政治清明。國旗不能沒有,法定國旗又未產生,已獲國旗提名的五色旗便成了實際上的代國旗。表達了一種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觀念。
同盟會元老
章太炎晚年,和國民政府對立,全力支持黎元洪、吳佩孚、孫傳芳等北洋軍閥。1936年,章太炎逝世之時,拒絕以青天白日旗覆蓋,仍使用北洋政府的五色旗,以此表示對國民政府的抗議。
旗幟之爭
1912年1月10日,臨時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鐵血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將方案報請孫中山頒布。骨鯁在喉的孫中山終於表態了。在1月12日的《復參議會論國旗函》里,孫中山稱:“現時民國各省已用之旗大別有三:武漢首義,則用內外十八省之徽志;蘇、浙則用五色之徽志;今用其一必廢其二,所用者必較此為最良,非有絕大充分之理由,不能為折衷定論。故本總統不欲遽定之於此時,而欲俟滿虜既亡,民選國會成立之後,付之國民公決。”態度堅決地擱置了該方案。孫中山還對五色旗進行了全面否定:“(一)清國舊例,海軍以五色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二) 其用意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如以黃代滿之類。(三)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階級。”
然而,為了爭取袁世凱和滿清北洋派系倒戈支持革命,參議院最終還是採用了滿清北洋水師的五色旗為中華民國之國旗。1919年,孫中山在廣州結成中國國民黨,定青天白日旗為黨旗,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1924年孫中山得到蘇聯支持,開始第一次國共合作,開設黃埔軍校。1925年國民黨和共產黨共同成立廣州政府,自此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正式法定國旗,同時北洋政府使用五色旗為國旗。
東北易幟
在新疆的
楊增新,熱河的
湯玉麟改旗易幟後,1928年12月29日,
張學良將軍當天向全世界通電,毅然宣布"遵守三民主義,服從國民政府",在東北將原北京政府的紅黃藍白黑五色旗改為南京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宣布擁護國民政府的政治行動,這就是震驚中外的"東北易幟”。五色旗最終在中國的國旗史上畫上了句號。
北洋16年
1912年4月,
臨時政府北遷。5月,臨時參議院認為“本院為全國立法機關,於國旗統一當然有議決之權”,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十九星鐵血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6月8日,
袁世凱以臨時大總統制令頒行全國,五色旗成為臨時國旗。隨後袁世凱廢止中華民國臨時法,制定《袁氏記法》,改內閣制為總統制,而後隨即稱帝。在一系列的背信棄義之中唯獨保留了沿襲北洋的五色旗為中華帝國國旗。至此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臨時國旗的短暫歷史結束。而後,人事跌宕,但北洋政府卻因為組織嚴密而不倒,五色旗伴隨了北洋政府整整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