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MPA考試一般指本詞條

是以公共管理學科及其他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 其目的是為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 外文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 簡稱:MPA 
  • 類型:研究生教育項目
MPA 教育的產生是與公共行政(或管理) 事業的發展密切相關的。公共管理作為一項專業教育, 最早產生於18 世紀的德國, 培養為適應當時普魯士國家管理與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專門管理人才。但把公共管理作為一種專業學位教育而付諸實施的是美國。早在19 世紀初, 美國就開始了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醞釀, 至1887 年威爾遜發表了《行政學之研究》的論文, 這通常被學界認為是美國公共行政管理教育的開始。1911 年, 在美國紐約創辦了“公共服務培訓學校”, 用以為紐約市政研究局培訓工作人員, 由此帶動了一大批大學開設公共行政管理課程。1924 年,“公共服務培訓學校”遷到了錫拉丘茲大學, 該校與新成立的“馬克斯維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合併, 同時啟動了BB美國第一個MPA 計畫, 面向公共行政管理領域創辦了綜合性的教育與培訓課程。
雖然MPA 教育才剛剛引入我國, 目前遠未達到應有的培養規模, 但其迅速發展, 規模和範圍不斷擴大, 這將對我國的公務員培訓、幹部隊伍建設以及高等行政管理教育發展產生極大的影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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