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要求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
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
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5.報考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6.《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考生報名時應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規定建立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作弊者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報名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為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報名的唯一官方網站。一般9月中旬開放應屆本科生預報名,10月中下旬開放正式報名,兩個階段只需一次報名,報名信息都有效。報名時間為開放日每日9:00—22:00,此時段外,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且逾期不予辦理。報名時不清楚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建議公網用戶登錄;教育網用戶登入。註冊用戶直接與報名號對應,每個帳號只能報名一次。該帳號是查詢報名號的唯一方法,在後期的調劑系統中可繼續使用。
報名後,大概11月初,需要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照相併且繳納報名費。
北京地區報名點可以通過網上支付。如果報名信息無誤,招生單位將為每一位考生(推免生除外)寄送准考證。
初試
初試,通常於1月的第二個周末,考試時間通常為兩天。初試考試科目包含政治、外語(報名時自選)、數學(專業業務課一)、專業業務(專業業務課二)。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四門課程共500分。
1.周六上午8:30-11:30:
2.統一考試、法律碩士聯考及單考科目考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初試聯考科目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4.周六下午14:00-17:00: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5.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6.周日上午8:30-11:30:統考數學或專業基礎課(滿分各為150分)。
7.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者,考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8.報考農學門類者,考農學門類公共基礎。
9.報考理工財經類者,考統一數學,但根據專業要求不同,分數學一至數學四,共四等。
10周日下午14:00-17:00:業務課(滿分為150分)。
11.報考農學門類者,考農學學科基礎綜合。
12.其中,政治、外語、數學三門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專業業務由招生單位命題。
申請調劑
通過了國家劃定的初試分數線、具有複試資格而在第一志願學校又沒有複試機會的考生,也可以把自己的相關資料和情況簡介傳達給相關專業生源不足的院校。經過考核,學校會為符合條件的考生髮面試通知,並向考生的第一志願學校發放調考試檔案的“
調檔通知”,考生經複試合格後入學。
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
4.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0403]、藝術學[0504]、中醫學[1005]、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第一志願報考MBA、MPA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兩個專業。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畫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畫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畫、援藏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
8.開展自劃線改革試點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複試
複試,通常開始於3月底,大概結束於5月初。複試前先由自主確定複試分數線改革試點的高校公布複試分數線,通知超過分數線的考生前來複試,並綜合其複試的表現,按一定比例錄取。複試由招生單位自行安排考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內容(其中包含英語口語和聽力)。招生結果大概在複試後一個月公布。被錄取的考生在當年九月入學學習。
單獨考試
(1)符合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學歷要求中第一、三、四條。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推薦免試生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資格,簡稱推薦免試,俗稱保送。分保送校內和保送校外兩種。各個學校作業程式大致相同,具體安排並不一致。
時間安排
由於各個學校有各自的安排,而且每年都有不同,無法一一列舉。一般是:
階段
| 校內推薦
| 校外接收
|
準備
| 從確定保送意向開始至大三暑假
| 從確定保送意向開始至大三暑假
|
申請
| 大四開學九月
| 大三暑假七月至大四九月
|
初審
| 大三七月至大四九月
| 一般為申請後一周內
|
複試
| 大四開學後兩周內
| 初審通過後將告知複試時間, 一般為大四九月至10月
|
擬錄取
| 大四十月
| 通過複試後將頒發擬錄取通知,要求寄送正式材料
|
報考
| 大四十月至十一月
| |
資格複審
| 一般沒有
| 大四四月到六月 主要了解學生保送後是否仍舊優秀,是否出現成績大幅下滑或受到處分等
|
具備的條件
1.政治、品德合乎規定。
2.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能在所就讀的學校取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4.專業能力強,名列前茅;
5.未受過任何處分;
6.身心健康,符合相關的體檢要求;
7.所學專業與所報專業相同或相近。
申請程式
1、提交申請
2、初審與複試
3、錄取
錄取規定
由於各個學校有各自的要求,無法一一列舉。
1.對已擬錄取的
保送生,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通常會被取消錄取
資格。
2.申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推免生,一經發現,通常會被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3.保送後成績出現大幅度下滑的,尤其出現不及格的,很可能會被取消其錄取資格。
4.畢業設計未能達到“良”及以上的,可能會被取消其錄取資格。
5.已擬錄取,沒有按照規定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者,或報名信息錯誤者。
具有資格院校
據傳,
教育部曾公布具有推薦和接受資格的院校名單。值得指出的是,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及其各所的研究生部等研究生培養機構並不屬於教育部管轄,但它也具有接受資格。
學費
教育部對這個問題沒有相關規定,按照學校規定。有些自籌和
委託培養的專業,如
軟體工程碩士屬於自費。一般認為,自2008年起,各所大學的公費制度取消,取而代之的是
獎學金等柔性措施。但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及其各所的研究生部仍然保持對所有招生的研究生提供公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