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03年間,合資公司非法向韓國官員行賄20.7萬美元;2004-2009年間,超過100名IBM中國員工向中國人士提供“不合適”的海外旅遊、娛樂和其它禮物。IBM將錢存入一個銀行帳號,持有者為“飲料類商店女老闆”。員工利用行賄金向韓國政府爭取筆記本電腦契約。
2000年,一位LG-IBM銷售主管向韓國政府官行行賄1.4萬美元,以解決大約1500台個人電腦的測試問題,LG-IBM當時與韓國政府簽訂契約,銷售130萬美元產品。依其申述,LG-IBM獲得契約後,該銷售主管要求IBM業務合作夥伴支付行賄金,然後由LG-IBM向合作夥伴支持 “大量安裝費”作為補償。
2000-2002年間,一名IBM韓國業務合作者數次與一名韓國政府官在停車場見面,用信封送出現金。
在2004-2009年間,由IBM中國旅遊機構,或者由IBM員工操作,共開出至少114張“假”旅遊單據,以向中國人士提供觀光旅遊。從單據來看似乎是IBM員工的合法旅遊。IBM沒有保留準確的行賄紀錄,它將“非法”款項作為合法的營業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IBM行賄門
- 類型:事件
- 相關國家:中國和韓國
- 領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