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平邑強拆事件

9·14平邑強拆事件

臨沂市“平邑9.14”事件調查處理工作組有新進展。經調查初步確認,該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魏運波(地方鎮黨委副書記)、管彥省(地方鎮東崮工作區書記兼東崮社區黨總支書記)、高群(地方鎮政府工作人員)等已由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平邑9.14”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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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處理

2015年9月16日晚,臨沂市委書記林峰海趕赴平邑縣,督促調度“9.14”事件處置情況。林峰海指出,這是一起因基層幹部法紀觀念淡薄、作風簡單粗暴、強制拆遷引發的民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侵害的惡劣事件,令人痛心,教訓深刻,要充分認識這起事件的嚴重性,依紀依法迅速調查處置,切實維護民眾利益,維護公平正義。
9·14平邑強拆事件

事故調查

經調查,張紀民分別於2015年9月11、13日在平邑縣地方鎮供銷加油站實名購買9公升汽油。經省、市、縣公安和消防部門現場勘查,走訪調查,初步認定,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系死者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詳情在進一步調查中。

處理進展

林峰海連夜召集專題會議,調度事件調查進展情況,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快調查處置工作措施:
一、成立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紀委、檢察、公安、消防等部門組成的“平邑9.14”事件調查處置工作組,組織精幹力量,迅速查清張紀民房屋起火和死亡原因;查清拆遷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違紀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嚴重侵害民眾合法利益的行為;查清張紀民家屬被抓被打事實真相,以事實為依據,堅決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追究問責。
二、以人為本,妥善做好家屬醫治、子女上學和生活安排等善後工作。
三、及時、公開、準確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回應社會關切,支持媒體做好事件報導和監督工作。
四、平邑縣地方鎮東崮社區舊村改造項目拆遷工作立即停止,進一步聽取民眾意見,切實做到政策到位、補償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靠民眾做好工作。
五、全市上下要舉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社會矛盾,特別是拆遷引起的民眾利益衝突問題,進一步改進作風,汲取教訓,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官方調查

現場勘察
經現場勘查,在張紀民家院子西北部發現四具滅火器,其中三具滅火器壓力表指針為0,表明內部乾粉已完全噴出,另一具剩餘少量乾粉;在院內西部雞圈北側和東側發現並提取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酒瓶和三個“龍江家園”酒瓶碎片,經檢驗兩瓶黃色液體為汽油,在兩瓶體及碎片上均檢出張紀民DNA基因分型。另經勘查,張紀民宅院堂屋室外正門西側台階處有一起火點,該起火點周圍無火災蔓延痕跡,分析為獨立起火點,提取衣物殘骸,從中檢出汽油成分。張紀民住宅主房屋內門口西側有另一處起火點,主房屋門燒失,屋門外部門栓和門鎖呈分離狀態,屋門內插銷呈拴閉狀態,西側門框過火痕跡內側重於外側,下部重於上部,為室內液體低位燃燒形成,門檻炭化痕跡內側重於外側,證明該處也存在室內液體低位燃燒情形,在該處提取的地面殘留物也檢出汽油成分。另外死者項部、左手腕處碳化衣物殘片均檢出汽油成分。
法醫鑑定
經法醫檢驗,張紀民上衣夾克右下兜內有塑膠打火機1個、手機1部,左下兜內有塑膠打火機3個。法醫認定張紀民存在全身廣泛性生前燒傷,未發現除燒傷以外的其他損傷,系燒傷致死。死者下頜部可見一白色毛巾燃燒後殘片覆蓋,相應頸部皮膚未見軟組織挫傷,符合火場中求生自救跡象。
經訊問被刑拘人員、詢問現場民眾和知情人,死者張紀民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一直未與拆遷方達成協定。9月14日早7時許,平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蘇然根據與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及該鎮工作人員高群的事先約定,帶領本分局6名工作人員對張紀民妻子潘進惠實施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2個多小時。
在蘇然等人控制潘進惠的同時,高群帶領平邑縣地方鎮大瑤草村人王永飛、平邑縣地方鎮下坡村人莊銀田、平邑縣地方鎮歸來莊村人武海楊等15人趕至張紀民住宅附近準備實施強拆。魏運波及東崮管理區書記兼社區總支書記管彥省先安排後東崮村支部書記高新和村主任高學明前往張紀民家中做工作未果,又安排高群和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前往勸說,高群、楊某某發現張紀民家大門仍然從內部鎖閉,高群通過宅院門縫和院外高處發現院中一鋁盆內的衣物正在冒煙,魏運波即讓蘇然、高群安排平邑縣地方鎮愛華村人韓飛飛到附近加油站拿回兩具滅火器,韓飛飛與王永飛翻過張紀民住宅西院牆用滅火器將院中鋁盆內的火撲滅。之後,管彥省安排高群指使莊銀田駕駛鏟車將西院牆推倒,推牆過程中,莊銀田看到張紀民正在屋門內向鏟車方向投擲瓶子類東西,此時站在院西牆外的平邑縣地方鎮興仁莊人彭京璐通過院牆缺口也看到張紀民從門內向外投擲東西,並拋灑液體。接著發現,張紀民主房門前平台上燃起明火。魏運波安排人從地方鎮政府帶著四具滅火器趕到現場,與高群等人用滅火器共同將明火撲滅。隨後,張紀民住宅主房門內突然冒起黑煙,迅速變成明火併燃及屋門。高群等人慾用滅火器撲救屋內明火,有人大喊“屋內有煤氣罐”,在場人員遂撤離現場。之後,魏運波、管彥省等人安排人員在屋後用石塊投砸張紀民住宅後窗,欲砸碎玻璃通風散煙,避免張紀民被煙嗆死,後來發現屋內火勢迅猛燃起,現場人員均退避散離。管彥省、魏運波分別撥打110報警。
公安調查
另經公安機關調查了解,9月11日,後東崮村村民高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張紀民曾主動向其展示三個煤氣罐和兩桶汽油。9月13日,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也發現在其堂屋門內西側有兩個小型煤氣罐、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塑膠桶、五六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透明玻璃酒瓶。經調取平邑縣地方鎮供銷加油站監控視頻和銷售汽油名單查明,9月11日、13日張紀民分兩次在地方鎮供銷加油站購買9升汽油。
通報調查
平邑官方9月20日通報事件調查,火災由死亡村民自焚所致,並披露了調查過程。死者張紀民家屬第一時間對調查過程和結果提出質疑:不排除統一口徑造假。
家屬的五個質疑
第一、此事由政府強拆所致,事後偵查工作是由平邑警方進行,平邑警方事發四天后才控制相關當事人,甚至四天內平邑縣都不承認強拆的事實,平邑警方的調查結論不能令人信服。
第二、在事發現場的張紀民已死,其他人都是強拆人員,事發後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控制相關人員,這些人員有足夠的時間統一口徑掩蓋犯罪事實。
第三、通報稱首先發現張紀民院內有火然後強拆人員翻到院牆內滅火併仍然繼續強拆將西院牆推倒。發現院內有火可以預見張繼民可能會有過激行為,這時仍在進行強拆,律師認為這“無疑是火上澆油”;稱即使張紀民是自焚,也是強拆人員逼迫所致,而且是故意。
第四、根據民眾掌握的錄像,在房屋著火後強拆人員仍然扔東西到張宅,火勢較小的第一階段有強拆人員在院內。
律師稱,事件的關鍵在於火勢由小火變為大火的時間點。大火燃起的前幾秒種強拆人員由院外進入院內,然後火勢失控。律師認為,“很顯然是強拆人員的突然進入及其行為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第五、律師認為,必須由更據公信力的調查機構才能真正查清案件事實,此事至此已經完全被地方掌控,毀滅證據統一口徑製造假案都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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