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結果,領導關懷,政府賠償,
事件背景
事發地後東崮村位於平邑縣東南,隸屬於地方鎮東崮社區。東崮社區由前東崮、後東崮、西東崮三個行政村和楊家嶺、華家嶺兩個自然村合併而成,占地960餘畝,總人口6000餘人。近年來,該社區啟動新的規劃建設,要將村落改造成城鎮社區,讓農民集中上樓,同時建設各類社區配套設施。
在地方鎮的諸多官方檔案中,東崮社區建設都被當做重點。該鎮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東崮社區建設工程總投資1.6億元,提升了城鎮建設檔次和水平,已完成16幢社區樓及配套工程。而在平邑縣2015年1月下發的《2015年各鎮街主要工作目標及重點工作》檔案中,地方鎮很大一塊任務就是搞好東崮社區一期配套,動工建設二期工程。重點工程的基礎是拆遷改造。當地村民介紹,當地“並村改造”2013年就已開始醞釀,2014年開始啟動拆遷。南都記者獲得的一份《地方鎮東崮社區拆遷安置方案》顯示,當地拆遷補償標準為: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補助;房屋補償按房地產評估公司評估標準執行,以評估公司實際評估補償金額為準。而與之對應的,安置房的均價卻是1100元/平方米。“拆遷安置戶的房屋和宅基地補償款抵頂安置房的購房款,不足安置房價款的,在安置房交付使用時一次性結清,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安置樓房。超出安置樓房款的資金,在全部安置完後現場兌付。”
張紀民家有五間房,院子長約15.5米,寬約13米。張紀民哥哥張紀華介紹,這座院子村委會評估補償5.8萬元。這意味著,張紀民要想住進滿意的安置房,還需補交10萬元左右。張紀民一家都不滿意。張紀民妻子潘進惠也證實,按鎮裡的補償方案,家裡只能獲得5.8萬元。鎮、村兩級多次就拆遷一事與他們家交涉,但因家庭困難,無力貼錢購置新建的安置房,且本村異地換房也未成功,所以雙方一直沒達成協定。雙方最後一次協商是在大火事件發生前一天的9月13日。張紀民的堂哥張紀友稱,張紀民家本來已不打算再耗了,想著過幾天就搬走,沒想到遇到了強拆。當地村民反饋,在張紀民事件爆發前,還有其他村民房子曾遭遇強拆,一些村民只能到親朋好友家借住。
事件經過
9月14日上午,山東平邑縣地方鎮後東崮村,46歲農民張紀民被燒死在自己家中。張家親屬和現場目擊者指出,地方鎮政府就房屋拆遷賠償一直沒和張紀民談攏,當日鎮政府官員帶了四五十人來強拆,期間起火引發悲劇。
平邑新聞中心的通報一開始將此定性為“民宅火情”,初步認定“系死者自身行為所致”,且在連續4次通報中迴避強拆問題。昨晚(17日晚),事件調查組發布最新通報,承認強拆,同時確認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魏運波(地方鎮黨委副書記)、管彥省(地方鎮東崮工作區書記兼東崮社區黨總支書記)、高群(地方鎮政府工作人員)等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