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9年,中國紀年,唐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開元十七年,乾支紀年為己巳蛇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29年
- 中國紀年:己巳蛇年
- 歷史大事:張審素破西南蠻
- 張嘉貞卒:卒於工部尚書任上,謚恭肅
歷史大事,《資治通鑑》記載,
歷史大事
張審素破西南蠻
信安王諱破吐蕃,置振武軍
初,吐蕃陷石堡城(今青海省湟源西南赤嶺附近),留兵駐之,侵擾河右,玄宗命信安王李禕(太宗子吳王恪之孫)與河西、隴右二節度使同議攻取。諸將皆謂石堡城據險而道遠,攻之不克,將無以自還,且宜按兵觀釁。諱不聽,引兵深入,於開元十七年(七二九)三月二十四日攻拔之。乃分兵據守要害,令虜不得前進。自是河、隴諸軍得以游弈自如,拓地千餘里。玄宗聞之大悅,更名石堡城曰“振武軍”。
開元十七年(七二九)三月,國子祭酒楊瑒上言,以為:(一)明經、進士兩科,每年及第限額不過百人(其中進士額不過二十人),而流外出身(如明法、明算、明字諸科)每年多達二千餘人,可見習經學道之人的出路比一般吏員司士遠為狹仄。若以出身(入仕、就職)的人太多,也只能普遍減額,而不應單獨限制明經和進士。(二)明經和進士的帖經考試(將選考的經書,掩住一行的兩頭,中間露出三字,以紙帖之。考試時,移開帖紙,猜其上下四字、五字或六字,答對者為通,實際上是測試學子對經文的記誦成績),不應該只問孤經絕句或年月日等偏題,而應重視述作大旨。楊瑒這兩點意見,是分兩次奏上的,頗切時弊,然而唐代二百餘年並無重大改進。
復置十道及京畿、都畿按察使
開元十二年(七二四)已停諸道按察使,開元十七年(七二九)復置,且增京畿、都畿二按察使,共十二使。京畿道含雍、同、華、商、岐、邠六州,都畿道含洛、汝二州。時天下已分十四道,知山南東與山南西仍共一使,黔中雖置道而未置使。
以玄宗生日為千秋節
張嘉貞卒
嘉貞,猗氏(今山西臨猗)人,張循憲薦於武后,官監察御史。開元中,拜中書令,善傳奏,敏於裁遣,不營家產,有勸其市田宅者,嘉貞曰:“吾貴為將相,何憂饑寒?若其獲罪,雖有田宅,亦非我有。近見朝士廣占良田,身沒之日,適足為無賴子弟酒色之資,吾不取也。”卒於工部尚書任上,謚恭肅。
宇文融為相百日而罷
開元十七年(七二九)六月十五日,以戶部侍郎宇文融為黃門侍郎同平章事。融性精敏,應對辯給,以治財賦得幸於玄宗,使玄宗內修靡而外尚武。融在相位,謂人曰:“使吾居此數月,則海內可無事矣。”時信安王諱以隴右軍功有寵於玄宗,融疾之。諱入朝,融使御史李寅彈之,不慎,泄於所親,諱聞之,先以告玄宗,明日,寅奏果入。玄宗怒,九月二十五日融坐貶汝州刺史。凡為相百日而罷。
禁銅鉛錫流通
開元十七年(七二九)八月敕以民間私鑄錢日多,始禁私賣銅鉛錫,禁以銅為器皿。凡民自采銅鉛錫者,禁私售,由官家收購。
玄宗謁五陵,免天下地稅
開元十七年(七二九)十一月五日,玄宗行謁五陵,由東至西為橋陵(今陝西蒲城北豐山,父睿宗)、定陵(今富平龍泉山,伯父中宗)、獻陵(三原東十五里,高祖父高祖)、昭陵(禮泉東北九嵕山,曾祖父太宗)、乾陵(乾縣西北梁山,祖父高宗)。二十二日,還宮,赦天下,免百姓當年地稅之半。
徐堅卒
堅(六五九至七二九)字元固,長城人。幼慧,舉秀才,為萬年簿。聖歷中,楊再思引為 判官,屬文典厚,時目為鳳閣舍人樣。與張說等預修《三教珠英》,集撰《初學記》。累官至集賢院學士。卒諡文。
元行沖卒
行沖名澹,以字行,洛陽人。博學,精訓故,擢進士第,累遷通事舍人。以系出拓跋,撰《魏典》三十篇,事詳文約。繼褚無量編校群書,上《群書四錄》二百卷。玄宗注《孝經》,元沖為之疏。官弘文館學士,散騎常侍,終國子祭酒。卒謚獻。
張若虛卒
《資治通鑑》記載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七年(己巳,公元七二九年)
春,二月,丁卯,巂州都督張守素破西南蠻,拔昆明及鹽城,殺獲萬人。
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兵據之,侵擾河右。上命禕與河西、隴右同議攻取。諸將鹹以為石堡據險而道遠,攻之不克,將無以自還,且宜按兵觀釁。禕不聽,引兵深入,急攻拔之,仍分兵據守要害,令虜不得前。自是河隴諸軍游弈,拓境千餘里。上聞,大悅,更命石堡城曰振武軍。
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過百人。竊見流外出身,每歲二千餘人,而明經、進士不能居其什一,則是服勤道業之士不如胥史之得仕也。臣恐儒風浸墜,廉恥日衰。若以出身人太多,則應諸色裁損,不應獨抑明經、進士也。”又奏“主司貼試明經,不務求述作本指,專取難知,問以孤經絕句或年月日;請自今並貼平文。”上甚然之。
夏,四月,庚午,禘於太廟。唐初,祫則序昭穆,禘則各祀於其室。至是,太常少卿韋縚等奏:“如此,禘與常饗不異;請禘祫皆序昭穆。”從之。綏,安石之兄子也。
五月,壬辰,復置十道及京、都兩畿按察使。
八月,癸亥,上以生日宴百官於花萼樓下。左丞相乾曜、右丞相說帥百官上表,請以每歲八月五日為千秋節,布於天下,鹹令宴樂。尋又移社就千秋節。
庚辰,工部尚書張嘉貞薨。嘉貞不營家產,有勸其市田宅者,嘉貞曰:“吾貴為將相,何憂寒餒!若其獲罪,雖有田宅,亦無所用。比見朝士廣占良田,身沒之日,適足為無賴子弟酒色之資,吾不取之。”聞者是之。
辛巳,敕以人間多盜鑄錢,始禁私賣銅鉛錫及以銅為器皿;其采銅鉛錫者,官為市取。
宇文融性精敏,應對辯給,以治財賦得幸於上,始文置諸使,競為聚斂,由是百官浸失其職而上心益侈,百姓皆怨苦之。為人疏躁多言,好自矜伐,在相位,謂人曰:“使吾居此數月,則海內無事矣。”
冬,十月,戊午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
宇文融既得罪,國用不足,上復思之,謂裴光庭等曰:“卿等皆言融之惡,朕既黜之矣,今國用不足,將若之何!卿等何在佐朕?”光庭等懼不能對。會有飛狀告融贓賄事,又貶平樂尉。至嶺外歲餘,司農少卿蔣岑奏融在汴州隱沒官錢巨萬計,制窮治其事,融坐流岩州,道卒。
十一月,辛卯,上行謁橋、定、獻、昭、乾五陵;戊申,還宮;赦天下,百姓當年地稅悉蠲其半。十二月,辛酉,上幸新豐溫泉;壬申,還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