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吉林長春地產商違法強拆事件

3·26吉林長春地產商違法強拆事件

2011年3月26日,長春科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託長春東霖房屋拆遷公司對湖西路一居民樓進行拆遷,造成一居民死亡。此事件相關責任人已經被控制,長春市委、市政府將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6吉林長春地產商違法強拆事件
  • 時間:2011年3月26日
  • 地點:吉林長春
  • 後果:造成一居民死亡
事件起因,事件詳情,事件處理,強拆範圍,長影聲明,相關背景,相關法規,處理決定,市長道歉,一審判決,

事件起因

2010年,國家土地督察瀋陽局在對長春市進行例行督察後,指出在長石公路兩側的部分建築,不符合長春市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要整改。長春市國土資源局聯合二道區政府等多部門對二道區的3處違法建築進行集中拆除。

事件詳情

此前,有自稱為被拆遷戶的發帖者,在包括天涯在內的各大論壇披露,3月26日晚上11點左右,幾百人來人長春湖西路長影四宿舍,手持鎬把,還帶來二十來台挖掘機,對四宿舍進行強拆,強拆一直進行到第二天清晨4點多,天亮前逃走。居民撥打110報警,但110遲遲不出警。
長春科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託長春東霖房屋拆遷公司對湖西路一居民樓進行拆遷。3月26日,該拆遷公司擅自違法強行拆遷,造成一居民死亡。
死者名叫劉淑香,今年50歲,丈夫當時沒有在家,被砸在樓底,其時是27日凌晨2點左右。家人獲悉後報案,28日下午2點許,公安部門去搶救,在下午4點找到劉淑香,但人已死亡。

事件處理

獲悉情況後,長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立即採取嚴厲措施,控制住相關責任人,展開事故原因調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全力做好死者家屬及善後工作,保證社會秩序平穩。

強拆範圍

長春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拆除行動是開展城鄉接合部違法用地專項整治行動的一部分,計畫5、6月份再拆除7萬平方米,重點對四環路周邊及長白、長農等9個出城口周邊的違法用地進行拆除。此外,近期長春市國土資源局每周都要組織一次強拆行動。

長影聲明

現網上出現許多關於長春市湖西路長久家苑二期(原長影四宿舍)3月26日強拆致人死亡事件的報導。有些報導中牽涉到長影。
現鄭重澄清:
一、原長影四宿舍早在2000年已經完成房改,產權歸屬個人。
二、此次開發屬於棚戶區改造,長影與此次開發和拆遷無任何關係。

相關背景

據自稱為被拆遷戶的發帖,這已經不是國信集團(科信公司的母公司)對長影四宿舍的第一次強拆。2010年入冬後,國信集團就對長影四宿舍採取了停止供暖、供水,並在2010年12月、2011年1月等進行了多次強拆。
據發帖者敘述,他們拒絕與國信集團簽署拆遷協定的原因是補償過低,僅每平方米3920元,2010年底長春市房屋均價已過6000元。
國信集團是一家民營企業,成立於1998年。子公司科信公司的一個主要項目是長影世紀村。長春市沒有披露科信公司在強拆地項目的具體情況。

相關法規

2011年3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出通知要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前已經作出行政強制拆遷決定但尚未組織實施的項目,不得再組織實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強制執行。
通知同時要求,切實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力度,重點查處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後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

處理決定

記者從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等四部門獲悉,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鄉科級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
據介紹,此次查處的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均發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後,其中,屬於違法違規強拆致人傷亡的6起,屬於依法依規組織拆遷但由於現場處置不當等原因發生人員傷亡的5起。
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違法強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長春市科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與長久家苑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182戶居民簽訂補償安置協定的情況下,於今年3月26日與其委託的東霖拆除公司組織僱傭數百人、18台鉤機進入拆除現場,採取暴力手段對多棟樓房進行強行拆除,致使未及時撤離的被拆遷人劉淑香(女,48歲)被埋窒息死亡。監察部責令長春市政府吉林省政府並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吉林省紀委、監察廳決定:給予長春市副市長王學戰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長春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長謝華維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朝陽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曹望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職務;給予朝陽公安分局局長孫釗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朝陽公安分局紀檢組長楊青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紀檢組長職務;給予朝陽公安分局長久路派出所黨支部副書記、所長王立成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給予朝陽區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區拆遷辦副主任范鐵軍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朝陽區區長公開電話辦公室科長潘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給予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徐源江,朝陽區委常委、區長助理、區拆遷辦主任畢洪鷹等4人黨紀政紀處分。科信公司總經理楊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長道歉

26日,(長春市)市長崔傑主持召開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善後處理工作專題會,聽取相關部門的工作匯報。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當事人全部抓捕到案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受到責任追究及黨政紀處分的相關人員全部處理到位,回遷房建設開工在即,相關善後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崔傑強調,要認真吸取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的深刻教訓,進一步規範征地拆遷行為,切實維護民眾利益,做到依法、文明、和諧拆遷。
涉嫌刑事犯罪的當事人全部抓捕到案
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發生後,市委、市政府立即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要求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全力維護被拆遷民眾利益。同時派出5個督察組,分別由一名副市級領導帶隊,對各城區、開發區開展“地毯式”督促檢查,迅速形成嚴控違法強拆的高壓態勢。國務院調查組到長春實地調查後,長春市積極配合開展調查取證。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是一起開發商和拆除公司有組織、有預謀的非法暴力拆除並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同時也暴露出政府在日常監管、應急處置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按照國務院調查組的調查結論以及監察部等四部委的處理意見,公安部門已將涉嫌刑事犯罪的科信公司總經理楊喆等11名當事人全部抓捕歸案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其中6人已進入起訴程式。紀檢監察部門給予12名公職人員黨政紀處分,其中3人被撤職。
善後處理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對於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的善後處置、居民回遷等相關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專門調度,進行安排部署。朝陽區委、區政府成立18個工作組,由區級領導帶隊,走訪被強拆居民,聽取民眾意見。死者家屬已得到妥善安撫和賠償。通過廣泛徵求和採納被拆遷民眾的意見,全面調整了回遷居民的回遷住宅建設方案。規劃審批、建設工程招標、工程監理招標即將完成,回遷房工程開工在即,明年年底15層以下的住宅將正式完工。
市長崔傑再次鄭重道歉
案件發生後,崔傑先後兩次走訪被強拆居民代表,當面向他們表達歉意,傾聽他們的訴求,表明依法嚴懲違法強拆犯罪分子的鮮明態度。7月9日,崔傑在市政府第11次全體會議上,專門就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進行了反思檢查並鄭重作出道歉。8月5日,在接到監察部等四部委的處理決定後,市委、市政府立即召開專門會議進行貫徹落實。8月8日,崔傑在全市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專題會議上,再次反思檢查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的深刻教訓,並通過《長春日報》頭版向全市人民鄭重道歉。
昨日,崔傑表示,朝陽區違法強拆案件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作為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再次向全市人民鄭重道歉。對這起案件的處理決不能淺嘗輒止、就事論事,必須從宗旨意識、民眾觀念、政府作風等各個方面深刻反思,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要對違法強拆刑事案件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打擊,對房屋拆遷行為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監督檢查,建立防止違法強拆的長效機制。要堅持以人為本,關心民眾、尊重民眾、善待民眾,切實保護被拆遷民眾利益。(記者楊寶迪)
新聞連結:
防範化解矛盾維護百姓利益 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堅決做到依法文明和諧拆遷
(8月)8日,(長春市)市長崔傑主持召開全市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專題會,聽取5個督查組的工作匯報。崔傑強調,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各部門要認真吸取“3·26”長久家苑暴力強拆事件的深刻教訓,進一步規範征地拆遷行為,切實維護百姓利益,做到依法、文明、和諧拆遷。
5月20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高廣濱的指示,市政府召開了由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緊急會議,貫徹落實《通知》精神,並成立5個督查組,對各城區、開發區征地拆遷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昨日,會議逐一聽取了5個督查組的工作匯報。崔傑說,通過此次督查,一是摸清了全市征地拆遷工作的基本情況,二是提高了各級領導幹部的征地拆遷政策水平,三是規範了開發企業和拆遷企業的拆遷行為,四是有效遏制了違法強拆的勢頭。崔傑說,這次檢查是及時、認真、有成效的,對於進一步落實新的拆遷條例,提高政府征地拆遷管理水平,規範整個城市征地拆遷的行為,包括對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當期存在問題的解決,都具有重大的促進作用。
針對“3·26”長久家苑暴力強拆事件,崔傑說,“3·26”事件的發生,不僅給民眾造成了生命財產的嚴重損失,也給長春發展和城市形象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教訓極其深刻。根據國務院調查組的定性,“3·26”事件是一起開發商和拆除公司有組織、有預謀的非法暴力拆除並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同時也暴露出政府在日常監管、應急處置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作為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我要向全市人民鄭重道歉。崔傑說,我們必須永遠記住這一教訓,坦誠地面對問題,勇敢地承認錯誤,堅決地進行整改,切實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就進一步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崔傑要求,要以落實新的征地拆遷條例為契機,全面建立防止暴力強遷的長效機制。今後,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一律由政府作為唯一主體依法實施,決不允許開發商、拆遷公司介入。需要強制拆遷的必須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各級政府決不允許實施行政強遷。要全面強化徵收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檢查,決不允許實施非法暴力強遷。對實施非法暴力強遷的,要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不僅要賠償經濟損失,而且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把以人為本理念貫穿到房屋徵收拆遷工作的全過程,堅決做到依法拆遷、文明拆遷、和諧拆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一審判決

吉林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3月19日對長春市朝陽區違法強制拆遷致人死亡案進行一審宣判,6名被告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一審被判處3至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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