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陝西省中醫藥文化建設指導意見

2022年2月7日,陝西省中醫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陝西省中醫藥文化建設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陝西省中醫藥文化建設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陝西省中醫藥管理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堅定文化自信,增強民族自信和愛國主義情懷。加大中醫藥文化保護傳承和傳播推廣力度,推動中醫藥文化融入生產生活,充分發揮文化軟實力和硬實力雙重作用,為陝西中醫藥事業振興發展和文化強省、中醫藥強省、健康陝西建設注入新動力。
二基本原則
緊緊圍繞中醫藥文化“活動開展、場所建設、產品創作、品牌打造”核心任務,挖掘梳理全省中醫藥文化資源,深入推進全省中醫藥文化建設,引領中醫藥事業產業發展。大力支持全社會參與,鼓勵各類主體加強合作,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播。將中醫藥文化廣泛融入百姓生活,提升民眾中醫藥文化素養,使中醫藥成為民眾促進健康的文化自覺。
三工作任務
(一)中醫藥文化活動開展
繼續堅持做好面向基層社區鄉村的中醫義診活動,適時舉辦膏方節等主題活動,結合中華傳統節日節氣開展中醫藥文化活動;加強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在中國小校開展活動、建設場所、成立興趣小組等,以不給學生、教師和家長增加負擔為前提,採用青少年喜聞樂見的方式,激發中小學生對中醫藥文化的興趣和愛國情懷並傳遞到家庭;推動中醫藥文化進社區,以中醫醫療機構為主體與社區(小區)建立穩定合作關係,開展中醫義診和長期諮詢等服務;推動中醫藥文化進機關,提升有關部門對中醫藥工作的關注支持力度,鞏固加強中醫藥工作聯繫會議制度;積極開展線下線上中醫藥科普巡講宣傳;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實施5周年慶祝活動,做好《陝西省中醫藥條例》等中醫藥政策宣傳。
中醫藥文化活動要與場所、產品等加強聯合,豐富活動內容,注重提升民眾參與感。充分利用和發揮線下線上優勢拓展活動渠道和形式,擴大影響範圍。
(二)中醫藥文化場所建設
積極引導各級政府打造國內知名的綜合性中醫藥文化主題街區、園區,通過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吸引中醫館、中藥店、藥膳餐館、文創企業等相關商戶入駐,可申請省、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協助聯繫中醫醫療機構、中藥企業和長安醫學學術流派工作室、中醫藥非遺項目單位、文創企業等;積極創建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和體驗場館、知識角,爭取每市有基地,每縣有場館,社區鄉鎮有知識角。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加強數位化改造,增加數位化展示、雲展覽等線上服務;中醫藥機構要加強中醫藥文化內涵建設,在建築、裝修、裝飾、景觀和內部文化等方面充分體現中醫藥文化元素,具有濃厚的中醫藥文化氛圍。
(三)中醫藥文化產品創作
鼓勵各類單位和個人充分挖掘陝西豐富的中醫藥文化資源,結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醫藥文化、當代科學文化和地域特色等因素,以價值需求、實用需求為導向,以融入百姓生活為目標,融合養生、保健、科普、旅遊等,以自主或合作的方式,積極創作影視、動漫、圖書、短視頻、食品、服飾、器具、工藝品等中醫藥文化產品及衍生品。通過自營或合作的方式,選擇旅遊景點、商場等場所及網路渠道進行產品宣傳和銷售。各市縣對轄區內中醫藥文化產品進行認真整理統計。
(四)中醫藥文化品牌打造
加強“長安醫學”“秦藥”宣傳推廣,充分開發利用岐伯、黃帝、神農、伊尹、孫思邈、王燾等陝西各地中醫藥文化資源。以中醫藥文化活動、場所、產品等為載體,努力培育打造老字號、非遺項目、商標等多種類別的陝西中醫藥文化品牌。通過積累沉澱不斷提升品牌價值,形成具有全省、全國知名度和影響力的陝西中醫藥具體品牌,帶動相關產品、衍生品、服務和產業鏈發展,同時凝聚形成具有更加廣泛知名度信任度的陝西中醫藥公共品牌,公共品牌與具體品牌相輔相成。與各級文旅部門加強聯繫,推動更多中醫藥項目列入省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
大力支持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產業,將具有陝西特色的中醫藥文化產業做大並形成產業鏈,以文化軟實力和硬實力雙翼分別引領中醫藥事業發展和助力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中醫藥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數字出版、動漫遊戲、旅遊餐飲、體育演藝等有效融合,發展新型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業,提升中醫藥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水平,提高中醫藥文化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貢獻度。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認識文化對事業的引領作用,充分理解文化軟實力和硬實力的雙重價值屬性,從建設文化強國、強省的全局來把握中醫藥文化建設的意義,紮實做好我省中醫藥文化建設有關工作。以“活動開展、場所建設、產品創作、品牌打造”為統領並進行有效融合,結合實際創新發展。
(二)大力支持非公立單位參與中醫藥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不同類別主體之間要搭建橋樑互通有無,善於借力合作共贏,同類主體要加強溝通互相借鑑。要積極爭取政府、自有和社會資本支持中醫藥文化建設。
(三)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切實摸清轄區內中醫藥文化活動、場所、產品、品牌資源底數,及時向省中醫藥管理局匯報、推薦。
(四)加大中醫藥文化建設各項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傳統和新媒體渠道進行宣傳。在各項工作開展及其宣傳中,要堅決杜絕“低級紅”現象。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和接受民眾舉報,及時處理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不良行為,必要時會同市監、藥監、公安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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