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中醫藥(民族醫藥)文化是本質體現中醫藥特色優勢的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的總和,是中華優秀文化傳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 類型:意見
  • 目的: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
  • 時間: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概述,主要內容,

概述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中醫藥辦發〔2011〕51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切實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文化對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提升中醫藥文化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貢獻度,實現中醫藥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出以下意見。

主要內容

一、充分認識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運用文化引領前進方向、凝聚奮鬥力量,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不斷以思想文化新覺醒、理論創造新成果、文化建設新成就推動黨和人民事業向前發展。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文化建設成為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要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決定》明確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在我國五千多年文明發展歷程中,各族人民緊密團結、自強不息,共同創造出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為中華民族發展壯大提供了強大精神力量,為人類文明進步做出了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優秀傳統文化凝聚著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精神追求和歷久彌新的精神財富,是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深厚基礎,是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重要支撐,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是我們的歷史責任。
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和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有著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礎和價值取向,集中體現了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和優良品質。中醫藥文化是中醫藥學的根基和靈魂,是中醫藥事業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是中醫藥學術創新進步的不竭源泉,也是中醫藥行業凝聚力量、振奮精神、彰顯形象的重要抓手。我們要增強傳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從發展繁榮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全局來認識和把握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重大意義。
《若干意見》強調要“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提出了加強中醫藥文物、古蹟保護,做好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推進中醫藥機構文化建設,弘揚行業傳統職業道德;開展中醫藥科學文化普及教育,加強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加強中醫藥文化資源開發利用,打造中醫藥文化品牌等具體任務和工作要求,推動了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健康有序開展。目前,已經逐步建立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初步形成中醫藥文化與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全面協調發展的新格局。中醫藥文化建設初顯成效,文化產品惠及百姓。但是,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仍處於起步階段,中醫藥文化的發展現狀與人民民眾的需求尚有差距,高效順暢的中醫藥文化發展和創新體系需要進一步健全,中醫藥文化發展規律和特點尚需深入研究,中醫藥文化專業隊伍有待繼續充實和加強。
二、明確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以繼承發展為主題,以樹立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任務,以滿足人民民眾中醫藥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傳承與創新、傳授與保護、傳播與交流為主線,以彰顯中醫藥文化特色優勢為重點,弘揚中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事業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面向大眾,滿足人民民眾對中醫藥文化的需求,讓中醫藥文化發展成果惠及全社會;堅持繼承創新、科學發展,突出原創性、保持民族性、體現時代性,加快中醫藥文化發展步伐;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全局,發揮文化對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引領作用,促進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發展;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充分利用文化資源,推動中醫藥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同步發展。
(三)建設目標。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中醫藥人員素質明顯提高;中醫藥文化與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及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之間關係協調,中醫藥文化傳承、保持、發揚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高素質中醫藥文化建設專業人才隊伍發展壯大,中醫藥文化發展繁榮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產業等機構文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充分彰顯中醫藥文化特色;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現代中醫藥文化產業體系和產業格局基本形成;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與交流的途徑和方法不斷拓寬,中醫藥文化的海外影響進一步擴大。
三、做好中醫藥文化傳承與保護
(一)中醫藥核心價值體系構建。總結研究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與理解,從精神、行為、物質等層面提煉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和精神實質。深入探討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的建設內容和方法,傳承創新,建設具有中國特色、中醫特點、行業特徵並體現時代精神的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
(二)中醫藥文化源流及內涵研究。開展中醫藥文獻、文物、古蹟資源普查工作,系統研究中醫藥典籍、文物、古蹟和古今名醫學術思想及其文化素養。梳理中醫藥文化源流脈絡,挖掘、整理、研究中醫藥文化內涵和原創思維,為搭建中醫藥文化理論構架提供資源和依據。
(三)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持續做好特色理論、技術、療法、方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研究、套用等工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創造良好傳習條件,推動中醫藥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世界記憶名錄”,切實加強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四、推進中醫藥機構文化建設
(一)中醫醫療、保健機構文化建設。研究、制訂有利於各級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開展文化建設的政策與措施。遴選一批中醫醫療、保健機構作為試點,開展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行為規範、環境形象等方面的研究、建設工作。
(二)中醫藥科研機構文化建設。鼓勵中醫藥科研機構加強文化建設和開展中醫藥文化研究。增強中醫藥科研工作者文化底蘊,在從事科學研究工作過程中實現科學態度和人文精神有機結合,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將中醫藥文化研究作為科研工作任務,設立專項課題,組織聯合攻關,多出具有影響力的中醫藥文化研究成果,為中醫藥文化發展提供學術支撐。
(三)中醫藥教育機構文化建設。強化教育機構在文化傳承中的重要責任,發揮教育機構知識密集、人才密集和文化氛圍濃厚的優勢,研究探索中醫藥文化人才培養與傳承的思路和方法。建設富有中醫藥特色的校園文化,在人才培養的全過程中融入中醫藥文化理念與實踐,逐步構建中醫藥教育機構文化體系。推進中醫藥文化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培養具備文化素養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才。
(四)中藥產業機構文化建設。調查分析國內中藥企業文化建設現狀,鼓勵中藥產業機構加強文化建設。篩選一批有中醫藥文化特色的企業作為試點單位,建設成為中醫藥文化建設示範基地,全面帶動中藥產業機構文化建設,研發具有文化內涵的中醫藥名牌產品。
五、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播與普及
(一)中醫藥文化精品創作。匯集古代中醫藥文化精華,融合當代科學文化和中醫藥學術最新成果,創作包括圖書、影視、音像、電子讀物、動漫等形式多樣、科學實用、健康向上的中醫藥文化精品,廣泛傳播中醫藥文化知識。
(二)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繼續實施中醫藥文化科普項目,深入推進“中醫中藥中國行—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廣泛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建立中醫藥文化科普長效機制。加強與大眾傳媒合作,面向社會廣泛普及中醫藥知識,促進全社會形成“信中醫藥、愛中醫藥、用中醫藥”的濃厚文化氛圍。
六、加強中醫藥文化人才隊伍建設
(一)中醫藥文化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加緊培養中醫藥文化專業人員,制訂和實施人才培訓計畫,建設一支涵蓋研究、教學、傳播、推廣、科普宣傳、管理等方面,專業結構合理、業務素質較高、思想作風過硬的中醫藥文化建設專業隊伍。注重高層次領軍人才培養,造就一批人民民眾喜愛、在行業內外有廣泛影響力的中醫藥文化名家大師。
(二)中醫藥文化人才制度建設。設立中醫藥文化專職崗位和固定編制,保障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順利開展。探索建立中醫藥文化專業技術職務系列,激發中醫藥文化人才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有利於中醫藥文化工作者潛心研究的政策和制度,對高水平中醫藥文化創新團隊和個人給予大力支持。建立國家中醫藥文化工作者榮譽稱號制度,表彰在中醫藥文化領域有突出貢獻的單位與個人。
七、加快中醫藥文化機構設施建設
(一)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地建設標準,建設一批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及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使之成為展示和傳播中醫藥文化、培養中醫藥科普人才、普及中醫藥知識的重要陣地。
(二)中醫藥文化專門機構建設。積極推動中醫藥文化研究與傳播專門機構建設,開展培訓和學術交流等活動。結合文化體制改革,探索中醫藥類報刊社和出版社等文化機構發展新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中醫藥文化機構建設工作。充分利用社會和民間文化機構開展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
八、推動中醫藥文化產業發展
(一)打造中醫藥文化產業鏈。整合中醫藥文化資源,最佳化中醫藥文化產業結構。開發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打造中醫藥文化產業鏈和中醫藥文化品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發富有特色的主題旅遊產品、主題公園、專題會展、生態園區、音像出版物等中醫藥文化及其衍生產品,逐步形成中醫藥文化產業鏈。
(二)發展中醫藥文化新興業態。吸收數位化、信息化、網路化等高新技術,促進中醫藥文化產業結構升級。積極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業態。
九、加強中醫藥文化對外交流與合作
(一)建設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載體。加強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載體建設,制訂中醫藥名詞術語翻譯標準,做好中醫藥教材、古典醫籍、音像製品和現代研究成果的翻譯工作。編寫一批高質量的中醫藥文化宣傳外文讀本,規範中醫藥文化海外傳播內容,提高中醫藥文化海外傳播與交流質量。
(二)健全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與交流體系。加強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地區組織、非政府組織和海外中醫藥機構合作,拓展中醫藥文化對外交流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文化國際交流活動,擴大中醫藥文化對外服務領域。鼓勵在海外創辦“中醫孔子學院”或“岐黃學院”,促進世界各國人民對中醫藥文化理解、認同和接受。
十、加大對民族醫藥文化的保護與傳承
研究、制訂民族醫藥文化保護傳承優惠政策,在人才培養、隊伍建設、基地建設和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設立民族醫藥文化保護傳承專項經費,組織實施民族醫藥文化建設重大項目和重點課題,積極開展瀕臨失傳的民族醫藥文化遺產的搶救性保護工作。
十一、完善中醫藥文化建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制訂中醫藥文化發展規劃,把中醫藥文化建設目標任務納入中醫藥事業發展整體規劃,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實現中醫藥文化建設與其他中醫藥工作並重並舉、共同發展。建立健全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機制和管理模式,把中醫藥文化建設作為評價中醫藥工作的重要內容。制訂支持中醫藥文化發展的優惠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為中醫藥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中醫藥文化工作涉及衛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財政、教育、科技、外事等多個部門,應統籌規劃,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種社會文化資源,搭建政府主導、市場引導、部門合作、共同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的平台,形成全社會廣泛關注、人民民眾踴躍參與的中醫藥文化建設新局面。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逐步加大中醫藥事業經費中文化建設經費的比例,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中醫藥文化建設公共財政長效投入機制,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參與中醫藥文化建設。重點扶持公益性中醫藥文化事業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新、中醫藥文化遺產保護,支持重大中醫藥文化項目建設。
(四)完善機制,強化管理。加強中醫藥文化發展制度建設,創新管理體制,拓展工作思路,明確工作職責和內容。研究建立從業機構和人員的準入、執業及退出機制。進一步規範中醫藥文化市場,逐步建立有利於中醫藥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市場監管體制,加大監督管理力度,確保為人民民眾提供科學、適宜、健康、實用的中醫藥文化服務,正確引導人們的健康文化消費,維護人民民眾的中醫藥文化權益。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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