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信息
基本概況
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9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
考錄要求
考錄工作在堅持好乾部標準的基礎上,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貫穿招考職位條件設定、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等環節,切實把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忠誠乾淨擔當、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的優秀人才選拔出來。
招錄機關在考察過程中,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表現以及需要迴避的情況等,重點了解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並對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工作經歷等內容,嚴把選人政治關、品行關、廉潔關、能力關。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報名時間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9年度公務員招考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8年12月2日。具體安排為:
2018年12月2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8年12月2日下午 14:00-17:00申論
8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的時間為:
2018年12月1日下午 14:00-16:00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為:
2018年12月1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和個別較大的城市設定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報考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或直轄市。報考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等部門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
報考職位
2019國考鐵路公安18個部門共提供602個職位,招錄1232人。稅務系統38個部門共提供6045個職位,招錄12092人。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15%的計畫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考試內容
(一)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商務部、中國貿促會、全國對外友協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和外交部、商務部等部門網站查詢。
報考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網站分別查詢。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名單,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其中,8個非通用語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外語水平測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科目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
達到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畫錄用人數比例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部分招錄機關會根據職位特點設定面試階段的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設定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列印。
一般職位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共占50%,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具體各職位所占分值比重見《招考簡章》。
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畫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生可到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公示名單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錄用職位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院校)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最新訊息
截至2018年10月28日,2019國考報名專題中已經有691111人提交報名申請,其中通過審核人數為576392人,平均競爭比接近40比1。遠高出去年同期競爭力度。還有208個職位無人報考,餘量低於往年職位數,說明考生在報考選職位時並未嚴重“扎堆”。
2018年12月2日,2019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筆試開考。本次國考計畫招錄1.45萬人,共有137.93萬人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平均競爭比達到95:1,為近5年來最高,最熱崗位的競爭超過4000:1。
2019年5月6日,度國考補錄將進入報名階段,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8時至8日18時期間提交調劑申請。據統計,本次國考補錄涉及900餘個空缺職位,總計補錄3046人。
成績公布
2019年1月18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公布。
中央檔案
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國家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副處長、副調研員和主任科員及以下。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調職位包括調研員、副處長和副調研員。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範圍:
(1)省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省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民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副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副職職務或具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工作經歷的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報考處級以下非領導職務職位,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計算任職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副處級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2月以後出生);報考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2月以後出生),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現為鄉科級副職的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2月以後出生),現為科員的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88年12月以後出生)。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
1.報名範圍: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現任中央企業總部工作部門下設處室負責同志或企業總部及下屬單位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省(自治區、直轄市)屬企業工作部門(處室)或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市(地)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企業地方下屬單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五級、六級職員崗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市(地)直屬事業單位副高級崗位2年以上或正高級崗位。
計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調研員職位,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74年12月以後出生);報考副處長或副調研員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2月以後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式
(一)職位查詢
各部門的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和《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職位表》可通過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報名人員如需諮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部門聯繫。
(二)報名
採取報名人員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4日8:00至12月13日18: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或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點擊“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進入報名系統,進行網上註冊,設定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並選擇參加筆試地點(城市)。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等事項的依據,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2.報名人員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檔案應為jpg格式,30K以下)。
3.報名人員填報職位後,下載列印自動生成的《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或《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統稱《報名推薦表》),並不得進行改動。如需對《報名推薦表》的有關內容進行修改,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且須重新下載列印。
4.報名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後的《報名推薦表》製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內),並通過報名系統上傳,上傳後須進行職位提交。改報職位或退訂職位後報考新職位,需重新下載列印《報名推薦表》,審核蓋章並再次上傳。
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推薦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在報名及資格審查階段可自主選擇或修改參加筆試地點(城市),未選擇的報名人員將統一安排在北京參加筆試;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或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部門收到報名人員上傳的《報名推薦表》後,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可於2018年12月6日8:00至12月14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對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或選調職位,報名人員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報名推薦表》並提交職位的,各部門將不予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應根據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並重新選擇原職位報名。
(四)列印准考證
2019年1月8日8:00至1月12日14: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可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面試人選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國家公務員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於3∶1。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由國家公務員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處級公開遴選職位和公開選調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A類),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類),滿分均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1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考試地點設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瀋陽、長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重慶、成都、貴陽、昆明、拉薩、西安、蘭州、西寧、烏魯木齊等28個城市(考生可自主選擇),考場地點詳見准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於2019年1月25日8:00以後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名人員可於2019年1月25日8:00以後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查看首批面試人選名單。進入面試人數與計畫遴選或選調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通過遴選選調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結束後,報名人員可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查看各部門的面試公告。
2.資格複審。面試前,各部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複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設定情況詳見《職位表》。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各部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生可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查看本人面試成績。考察對象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2∶1,對於數量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於1.5∶1。
體檢工作由各部門根據《職位表》公布的體檢要求組織開展。
各部門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中央機關。考察組要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各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並分別在遴選選調專題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考生自願放棄遴選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報考本次公開遴選或公開選調職位的,可直接任職。其中,報考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任職;報考副處級以上公開遴選或公開選調職位的,按報考職位任職。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公務員局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