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2014年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2014年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是2014年上海市新聞出版局出版的一本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 外文名:Guide for reporting of special funds for press and publication in 2014
  • 發布單位: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 時間:2014年6月6日
  • 地點:上海
新聞出版單位,支持重點和範圍,申報主體和條件,資助方式,申報程式和評審流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申報材料,評估監管,

新聞出版單位

本市各新聞出版單位:
為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有關工作,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管理,確保資助資金規範使用並發揮應有效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制定了《2014年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申報指南》(見附屬檔案),現印發給你們。
請你們按照相關要求,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2014年6月6日
2014年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實施上海“十二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增強上海市新聞出版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打造新聞出版高地,根據《上海市宣傳文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滬財教[2008]73號)的有關規定,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上海市著作權局)制定本“申報指南”。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支持重點和範圍

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是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傳部關於完善扶持公益性新聞出版事業,支持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在上海市宣傳文化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內設立的專項資金。本年度重點支持範圍包括:
(一)圖書出版
重點支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秀理論著作和優秀通俗讀物;重點支持優秀原創文學作品和原創學術作品;重點支持某一領域在全國處於一流水準、能代表上海和國家水平的學術出版中心或專業出版中心。
(二)報刊出版
聚焦傳統報刊轉型,重點支持能較好為目標客群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的科普期刊項目;重點支持能較大提升刊物在國內外專業、學術地位或影響力的學術期刊項目。
(三)發行渠道
重點支持大型書城與綜合性書店、專業書店與特色書店、連鎖書店、網上書店與數字發行平台;重點資助骨幹發行企業、成熟型商業模式和發行人才培養;獎勵優秀實體書店。
(四)印刷產業
重點支持中國(上海)國際印刷周綜合服務平台、自貿區服務平台、供應鏈服務平台建設;重點支持按需印刷的數據處理、市場開拓、信息化生產管理和商業模式的創新。
(五)數字出版
重點支持數字出版關鍵技術研究、模式創新,優質內容數位化產品開發和套用,傳統出版與新媒體業態嫁接合作,基於移動閱讀環境下的服務模式創新;重點支持優秀原創民族網路遊戲、網路文學的創作;重點支持國家數字出版基地的服務功能建設。
(六)著作權產業
重點支持國家著作權貿易基地(上海)建設,作品登記、著作權糾紛訴調對接、著作權服務工作站、著作權行業自律平台等著作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重點支持著作權示範創建工程,著作權輸出優秀項目。
(七)國際傳播
重點支持參加國際書展活動,拓展出版物海外主流銷售渠道,參評國際書業重要獎項,各類出版物出口及優秀作品對外推介和翻譯出版。
(八)公共服務
重點支持新聞出版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重大文化活動、會展和全民閱讀項目;重點支持媒體聯合打造全民閱讀品牌欄目;鼓勵社會資本和多元市場主體參與上海出版事業產業建設;對民營文化公司策劃和引進的優秀出版物、選題和項目落戶上海提供資助或獎勵。

申報主體和條件

(一)申報主體
在本市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出版、印刷、發行、著作權服務企業;本市新聞出版單位;本市有關文化機構、團體和組織。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須具備以下條件: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範,經營狀況良好,資信等級較高,三年內無違法違規違紀記錄。
2.申報項目須符合我市新聞出版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符合“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持方向和重點。

資助方式

專項資金採取資助和補貼、貸款貼息、獎勵、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據項目的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和資金投入總量來確定專項資金資助額度。採取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的,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法定基準利率確定。每個項目貼息額度一般不超過單位實際已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總額的50%,貼息期限原則上為1年,最多不超過3年。根據項目內容,部分公益性公共服務活動及項目,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

申報程式和評審流程

本年度專項資金申報既要網上申報也要書面申報。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單位,可進入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上海市著作權局)入口網站通知公告欄線上填寫《2014年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完成網上申報後,列印項目申請表,簽字蓋章後連同其他相關附屬檔案材料報送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上海市著作權局)。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上海市著作權局)負責受理和匯總申報項目,根據項目需求聘請專家進行評審,統籌審核後向上海市宣傳文化專項資金進行申報,經相關程式最終審定後公布,並接受社會監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一)智慧財產權有爭議的項目。
(二)已經獲得市政府投資或我市其他財政性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
(三)申請單位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或申請單位違反資金管理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
(四)申請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工商年檢或者稅務申報。
(五)申請單位行業管理年檢不合格、行業綜合質量評估不合格。

申報材料

申報扶持資金支持項目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4年上海市新聞出版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1.仔細閱讀填表說明,採用計算機填寫。所有項目信息須填寫完整,申請表可在格式不變的基礎上根據需要自行調整、加頁。
2.項目主要內容描述應儘量完善,如有可研報告,可作為附屬檔案。
3.項目的必要性、重要性及社會效益定性指標描述應儘可能完善,社會效益要體現對行業、地區、區域發展的重要帶動作用。
4.項目資金情況:①項目投資來源,須列明自有投資金額(同時附銀行存款證明、上年度財務報表)、銀行貸款金額(同時附貸款承諾或契約);②項目總投資構成必須細化。
5.項目完成後達到的定量目標將作為項目考核的重要參考,須列出不同年度相關定量數據,並根據項目特點和性質適當增加或調整目標類別。
(二)附屬檔案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申報圖書出版類項目單位須附上正式出版契約複印件,申報發行渠道類項目單位須提供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非法人編輯部由期刊主辦單位提供相關材料。
2.稅務登記證。
3.自籌資金出資證明及上年度財務報表。
4.項目批覆或核准、備案檔案。
5.有關認定證書,成果或專利證書等。
6.申請貼息同時提交:(1)銀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憑據;(2)銀行貸款協定或契約。
7.其他按要求須補充的材料。
(三)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材料應規範製作,申請表及附屬檔案材料按順序排列,統一採用A4紙完整裝訂,並按順序編寫頁碼。厲行節約,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採用膠圈、資料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材料,於左側裝訂成冊。
2.所有申報材料及附屬檔案一式三份,並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
3.書面申報材料內容必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一致,包含全部附屬檔案。

評估監管

項目單位應按照本市財政性資金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獲得的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並積極配合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和市新聞出版局組織開展的項目監管及績效評價工作。
項目單位對獲得的扶持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資金用途或中止項目的,須報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上海市著作權局)審批。
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有權對扶持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於違反扶持資金使用規定或項目績效不佳的項目,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保留變更、中止、收回扶持資金的權利,並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上海市著作權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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