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4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教委)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政務服務、互動交流等相關工作情況,本市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示意圖等。

一、簡介,(一)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一)主動公開途徑,(二)主動公開內容,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一)申請情況,(二)申請處理情況,(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四、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五、政務服務、互動交流等相關工作情況,(一)政務服務建設不斷完善,(二)互動交流工作有序推行,六、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一)高校信息公開工作,(二)區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一)繼續深化信息主動公開工作,(二)繼續推進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八、說明、附表、附圖,

一、簡介

2014年,上海市教委認真執行《條例》和《規定》,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33號)的要求,緊密圍繞國家及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落實以及教育綜合改革的推進,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面向社會公眾,深化政務公開,最佳化政務服務,強化交流互動,更好地體現職能轉變和作風轉變的實際成效,不斷推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的建設。同時,繼續指導各區縣教育局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積極有序推進高校信息公開,不斷提升本市教育系統的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在保障公眾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

2004年5月1日《規定》施行以來,上海市教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領導小組,由市教委主任負責、秘書長分管。市教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設在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並依託市圖書館作為公共查閱點。2014年,市教委進一步強化各方職責,落實工作要求,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推進。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

修訂《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定》,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工作從源頭上介入對檔案公開屬性認定的工作程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運行。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新聞類政府信息發布的協調機制,加大新聞發布及輿論熱點應對的工作力度,及時澄清社會關切的虛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發布及時,內容準確完整,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需要和利益關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途徑

2014年,市教委繼續優先通過“上海教育”網站向社會和公眾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同時通過專線電話、傳真、信函和現場接待等方式,實行信息公開受理服務;依託上海圖書館,提供各類信息查閱服務;通過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及時發布政府信息,針對虛假、不完整或解讀有誤的信息,及時予以澄清,不斷增強教育行政行為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二)主動公開內容

1.繼續做好檔案類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網站建立了5大類、43個專題、213個類目的政府信息查詢系統。2014年,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0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8條,占1.6%;政策法規類信息5條,占1.0%;規劃計畫類信息21條,占4.2%;業務類信息458條,占91.6%;其他類信息8條,占1.6%。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295.72萬人次。
2.著力做好非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海教育”網站設立了“2014年教育實事項目”專欄,面向公眾主動提供“扶持50所老年學校標準化建設”、“新增100所學校少年宮”和“為500所郊區初級中學更新、配齊實驗室設施設備”3項2014年市政府實事項目的相關信息59條;在“全面落實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專欄主動發布非公文類政府信息44條,全面展示本市在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終身教育、民辦教育等五大類教育領域貫徹落實規劃綱要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
3.規範做好黨政混合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黨委政府混合信息公開的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2014年市教衛工作黨委、市教委共制發黨政合署檔案26件,確定為主動公開的檔案11件,市教委嚴格遵循黨委授權的原則,按規範流程予以公開。
4.穩步推進部門預算決算和財政性資金信息公開工作。2014年在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市教委向社會主動公開了2014年部門預算信息、2013年部門決算信息和2014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信息、2013年部門“三公經費”決算信息。同時,繼續做好市財政14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眾了解相關信息。
5.進一步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的公開力度。為繼續做好招生考試這項教育的“陽光工程”,針對高招、中招、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在公布政策檔案後,配套提供相關的政策解讀136條,同時在“上海教育”網站開設了“中考熱線”、“高考熱線”、“成人高校招生”、“專升本學校招生”等10個與招生考試工作相關的專題欄目,集中為公眾提供系統完整的招生考試信息服務。
6.全面推進政府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工作。根據《關於推進政府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利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2014〕37號)和《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工作計畫》(滬經信推〔2014〕274號)精神,2014年,市教委共梳理10項政府信息資源,其中8項數據服務產品(提供下載原始數據供二次開發)及2項數據套用服務(直接線上提供服務),涉及高等教育機構、基礎教育機構、教育管理與服務機構等方面,並已完成了相關目錄的註冊工作。同時,市教委統籌推進高校和委屬事業單位信息資源開放利用工作,以2015年市經濟信息化委預算支持運維的信息化項目為編目對象,全面梳理信息數據資源,確定開放屬性,編制資源目錄,並統一在市級政府信息資源服務平台進行註冊,為信息共享和開放奠定基礎。已完成涉及上海大學等8所高校及委屬事業單位,總計30個信息化項目43個數據資源。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依據《條例》的規定,市教委對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做到規範受理、及時處理、認真答覆。

(一)申請情況

2014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7件,其中:當面申請6件、網上申請23件、信函申請8件,均已答覆完畢。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政策類信息申請約占17%、統計類信息申請約占8%,業務類信息申請約占75%。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已經答覆的37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33件,占總數的89%,主要包括2013學年上海教育事業統計、民辦高校辦學許可證、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統計信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上海市職業院校的總體情況、上海市國中在校人數、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本市高校收費標準、高中會考政策、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政策、促進大學生就業政策、國小招生人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實施細則、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分配結果、國際課程班登記情況等信息。未提供公開的4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申請總數的3%;“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的3件,占申請總數的8%。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上海市教委2014年度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4年度未發生針對市教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訴訟和舉報、申訴案件。

五、政務服務、互動交流等相關工作情況

(一)政務服務建設不斷完善

1.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公開工作。根據市審改辦要求,2014年,在“上海教育”網站調整了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要素,公開了適用範圍、事項名稱和代碼、辦理依據、審批條件、審批數量、申請材料、審批期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申請人權利和義務、諮詢途徑、投訴渠道、辦理方式和流程圖等信息。在市教委所屬的18項行政審批事項中,已有14項實現了網上辦理(其餘4項行政審批事項在調整過程中,將待市審改辦最終確認後實現網上辦理)。
2.梳理、調整教育公共服務事項。為加強網站便民服務功能,整合直屬機構網站14項服務資源,如高等教育學歷認證、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進滬審批等事項,逐項公布了辦事須知並提供表格下載。
3.建立了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許可證信息查詢系統。在“上海教育”網站建立了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許可證信息查詢系統,向社會和公眾提供19所民辦高校、301所民辦中國小、621所民辦幼稚園(早教機構)和1239所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地址、校長、學校類型、辦學內容、主管部門、有效期限等辦學許可證信息。
4.開通了上海市中外合作辦學(含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機構和項目查詢系統。在“上海教育”網站建立了上海市中外合作辦學(含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機構和項目查詢系統,向社會和公眾提供合作辦學機構和合作辦學項目的機構名稱、機構屬性、機構住所、機構主要行政負責人、合作辦學者、中方法定代表人、辦學層次和類別、學制、許可證編號、審批機關等信息,為公眾選擇中外合作辦學提供了信息服務。
5.新建上海市各區縣學校體育場地向社區開放信息查詢系統。為給社區居民和廣大青少年學生創造良好的體育鍛鍊環境,各區縣中國小利用雙休日、寒暑假將學校體育場地向社區居民和學生開放。2014年,“上海教育”網站推出了“上海市各區縣學校體育場地向社區開放信息查詢系統”,向社會和公眾提供17個區縣237個街道1186所學校的名稱、地址、開放項目、開放對象、負責人、聯繫電話等信息。
6.開展“上海教育”全網無障礙改造工作。依據《2013-2015年上海市政府網站無障礙推進工作方案》有關檔案精神,“上海教育”全網無障礙改造工作已於11月順利完成並上線試運行。

(二)互動交流工作有序推行

1.繼續開展領導參與的線上訪談工作。2014年5月,市教委相關領導通過“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就2014年本市高校招生政策在中國上海入口網站與廣大網友進行了線上訪談,受到了考生家長的歡迎。2014年3月、11月,市教委主任蘇明通過上海人民廣播電台“政風行風熱線”,親自接聽市民電話,解答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並現場受理教育違規收費的投訴。
2.完善《教育坊》欄目建設。由市教委相關處室負責人撰文,就重點工作的推進和社會關注的教育問題與社會公眾進行網上溝通交流,進一步拓寬了與社會公眾互動交流的渠道,成為市教委在推進教育改革發展中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問需於民的重要網路載體。目前,《教育坊》專欄已開展12期,內容涉及上海科技大學建設、上海開放大學建設、“中華誦·經典誦讀行動”試點工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委託管理、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培育等。
3.傳統的網上互動形式繼續發揮積極作用。2014年通過網上公示、問卷調查、教育大家談等網上交流互動形式開展交流互動總計61項,瀏覽和參與者達9.6萬人次。

六、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2014年,在加強本部門自身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市教委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33號)相關要求,積極推動本市高等學校和區縣教育局深化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推進招生考試信息和財務信息公開工作,努力構建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合力。

(一)高校信息公開工作

2014年,市教委繼續有序推進全市高校的信息公開工作。7月,印發了《2013-201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開評議工作實施方案》(滬教委辦〔2014〕47號),並委託了高校信息公開評議專家組以及第三方專業機構,逐項對高校信息公開的指標進行測評,通過評議將工作的原則和要求轉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範,以評促建。
作為教育服務公眾、聯繫千家萬戶的重點所在,招生考試信息一直是高校信息公開的重中之重。目前,本市高校均已在學校招生網或者信息公開網上主動公開了招生章程、招生計畫及考生資格、政策優待對象、錄取結果、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加大了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保送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實推進招生過程的陽光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在高校財務信息公開方面,推動上海師範大學上海套用技術大學上海金融學院等部分學校通過學校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了學校經費來源及經費收入情況、學校年度預算決算等信息。

(二)區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14年,市教委繼續指導區縣教育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了指導和檢查工作。連續第十年開展了區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和網站建設的評議工作,通過以評促建,指導區縣教育局不斷加強教育公共服務水平。指導區縣教育局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受理工作,目前有13個區縣教育局不僅完整公開了行政審批事項的信息,而且實現了線上受理、線上查詢和結果反饋,欄目設定規範化程度比2013年有所提升。
對於社會公眾關注的幼稚園、中國小招生問題,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公開政策檔案、實施細則、監督投訴方式等要素,確保相關信息公開透明。在此基礎上,統籌推進了中國小信息公開的規範化建設。推進實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切實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開工作,將學校招生計畫、專業和錄取結果等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財務信息公開方面,自2013年起,17家區縣教育局均在官方網站上主動公開了部門年度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了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的使用分配信息。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當前信息公開面臨著許多新的挑戰,一是公眾的知情和參與意識越來越強;二是公眾對維護自身權益更為關切;三是公共事件常常伴隨著信息公開,特別是微博、微信等網路媒體快速發展,對政府信息的及時準確發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教委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對於非公文類信息的公開和存量信息的梳理需要繼續深入;教育系統的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還不平衡,對委屬事業單位的指導力度還需要加強,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力度還需加大。2015年,市教委將繼續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中辦發〔2011〕22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滬府辦發〔2013〕45號)要求,密切聯繫民眾,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切實增強公開實效,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及時、準確、全面公開民眾普遍關心、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繼續深化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1.加強存量信息的梳理、公開工作。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對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發的檔案進行梳理,重點做好與民生相關的規範性、政策性檔案的公開、審核工作。
2.加強民眾關注熱點問題的信息公開工作。就招生考試、教育收費、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等熱點問題,結合政策制定和發布,進一步完善、健全相應的互動機制,進行必要的解釋說明,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及時引導社會輿論和社會期望。

(二)繼續推進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

1.加大委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力度。針對與公眾密切相關的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市學生事務中心、市教育督導事務中心等單位,開展專項調研,結合委屬單位的職能和工作實際,研究形成對委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監督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大業務指導和監管的工作力度。
2.著力推進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根據國務院、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繼續指導高校和區縣教育局加大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力度,做好各類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計畫、錄取結果、諮詢申訴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加大特殊類型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實打造招生“陽光工程”。探索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高校財務信息公開方案,不斷提升高校辦學和管理的透明度。

八、說明、附表、附圖

統 計 指 標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500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4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4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500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68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56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0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39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45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1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0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10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14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4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37
 1.當面申請數
6
 2.傳真申請數
0
 3.網路申請數
23
 4.信函申請數
8
(二)申請辦結數
37
 1.按時辦結數
34
 2.延期辦結數
3
(三)申請答覆數
37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14
2.同意公開答覆數
19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0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0
 涉及商業秘密
0
 涉及個人隱私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1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0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0
四、行政複議數量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0
(三)其他情形數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0
(三)其他情形數
0
六、舉報投訴數量
0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0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4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4
 2.兼職人員數
0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萬元
17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4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3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人次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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