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選調生

選調生是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門有計畫地從高等院校選調的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本科及其以上的畢業生的簡稱,這些畢業生將直接進入地方基層黨政部門工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後備人選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高素質的工作人員人選進行重點培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2年湖南選調生
  • 外文名:2012 Hunan selected graduates
  • 主辦方: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門
  • 相關黨政領導幹部
  • 培養目標:國家公務員
選調生定義,2012年湖南選調生,選調計畫,選調範圍,選調條件,選調程式,報名及考試有關注意事項,

選調生定義

2000年,中央組織部發布了《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選調生”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選調生與各單位招錄的機關類國家公務員都是國家公務員,但是大部分省市區的選調生比其他公務員少一年的試用期,因此選調生的工資定級比其他公務員要快一年。同時,選調生的個人檔案名義上屬於地方黨委組織部門管理,而公務員檔案一般屬於人事部門公務員局管理。

2012年湖南選調生

選調計畫

市州
計畫數
其中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計畫數
備註
長沙市
30
12
(1)全國“985”、“211”高校(具體名單見教育部網站,不包括所屬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8人:男9人,女9人。(2)長沙市大學生村官 11人。(3)“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1人。
株洲市
45
16
應屆畢業生29人:炎陵縣(男1女1),茶陵縣(男4女4),攸縣(男3女3),醴陵市(男3女2),株洲縣(男2女1),蘆淞區(男1女1),荷塘區(男1女1),石峰區(男1)。大學生“村官”14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2人。各縣市區按職位、男女報名,如報炎陵縣,就分配在炎陵縣工作。
湘潭市
12
5
應屆畢業生7人:男5人、女2人。大學生“村官”5人,不限男女。
衡陽市
37
15
應屆畢業生22人,大學生“村官”13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2人。
邵陽市
23
9
應屆畢業生14人:男7人,女7人;大學生“村官”8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1人。
岳陽市
24
9
應屆畢業生15人;大學生“村官”8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1人。分開報名,分開劃線,分開錄取。
常德市
28
11
應屆大學畢業生17人:男11人,女6人;大學生“村官”10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1人。
益陽市
33
13
應屆畢業生20人:男10人,女10人;大學生“村官”12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1人。
婁底市
24
10
應屆畢業生14人;大學生“村官”9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1人。
郴州市
60
24
應屆畢業生人36;大學生“村官”22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2人。
永州市
50
20
應屆畢業生30人:男20人,女10人;大學生“村官”18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2人。
懷化市
75
30
應屆畢業生45人:男30人,女15人;大學生“村官”27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3人。
湘西州
50
20
應屆畢業生3, 0人:男23人,女7人;大學生“村官”18人:男14,女4人;“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2人。
張家界
9
3
應屆畢業生6人;大學生“村官”3人。

選調範圍

1.普通高等學校2012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湖南省2008年、2009年、2010年選聘的目前在崗大學生“村官”及在湘參加國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服務期滿2年、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

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在本科和研究生學習期間至少有一次被評為校、院(系)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共青團員”;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文字綜合、語言表達能力,有培養前途和發展潛力,擔任過班以上學生幹部;
(三)學習成績優良,本科或研究生畢業必須獲得相應學位;
(四)有志從事基層工作,本人願意並服從組織分配;
(五)身體健康,本科生年齡在25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1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後出生);
(六)符合所報考市州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的報考年齡在32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後出生),必須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服務期滿2年(計算到2012年8月31日)、考核合格和組織推薦的基本條件。

選調程式

(一)推薦。應屆畢業生推薦工作由高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學生工作部(處)、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和院(系)黨組織配合;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推薦工作由各市州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各縣市區相應業務主管部門配合。推薦工作步驟:(1)學校和各縣市區進行廣泛宣傳動員,考生個人寫出書面申請,表明選調去向。(2)院(系)黨組織和縣市區業務主管部門按照選調條件,根據報名者的表現情況和個人意願,向上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推薦對象。(3)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嚴格把關,根據選調條件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審查和篩選,審定推薦對象名單,人數不限。推薦對象不能同時向兩個以上(含兩個)市州推薦。應屆畢業生推薦對象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街道)工作的優秀畢業生推薦表》,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推薦對象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街道)工作的優秀基層服務人員推薦表》。高校和市州業務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有關材料,並提出推薦意見。
(二)錄用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本次筆試不指定複習用書,筆試範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應屆畢業生及在湘參加國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參加選調生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
定向大學生“村官”招考選調生,嚴格按照《湖南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試行)》(湘組〔2010〕46號)的要求,嚴明考核工作紀律、注重考核聘期工作實績,聘期年度考核等次、考核成績要進行公示,確保考核客觀公正。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再按折算後筆試成績占60%、聘期考核成績占40%折算成筆試考核成績。定向大學生“村官”招考選調生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綜合成績=〔(行測成績+申論成績)×50%×60%+實績考核成績×40%〕×50%+面試成績×50%。
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根據各市州選調計畫,分類統一划定應屆畢業生及在湘參加國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報考選調生的筆試總成績合格線和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筆試考核成績合格線。根據應屆畢業生及在湘參加國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和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的筆試考核成績,以市州為單位,按各類別選調計畫1:2的比例,從報考同一市州在合格線以上的對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在面試階段,報考人員應提交相關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的推薦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獲獎證書原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張。面試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會同人事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在4月下旬進行。面試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題,主要針對鄉鎮工作特點和基層工作實際,側重對應試者的能力素質、發展潛質和個性特徵等進行測試。
(三)體檢。體檢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原則上應在面試後的第二天進行。按照選調計畫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實施。
(四)考察。5月中、下旬,各市州委組織部,市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公務員局統一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到有關高校和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所在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對象按照1:1的比例進行考察;也可採取函調方式,委託有關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和大學生“村官”等“三項基層服務人員”工作所在地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考察了解。考察中,有關部門應本著對組織和考生負責的態度,對擬選調對象進行認真考察了解,嚴格把關,出具真實、客觀的鑑定材料。
(五)公示。6月上旬,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共同聽取各市州考察情況匯報,根據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初步確定選調對象。選調對象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示。經公示審核無異議的,正式確定為選調生。自公示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有選調對象自願放棄選調生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各市州委組織部應及時與選調生簽訂就業協定,若選調生違約,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作安排。鄉鎮(街道)機關自然減員空餘行政編制首先用於安排選調生。今年的選調生安排到完成鄉鎮機構改革任務、確有空餘行政編制的鄉鎮(街道)工作。選調生報到後,各市州委組織部要先組織培訓,再派遣到所分配的單位工作。選調生的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分別由有關市州委組織部、市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辦理,試用期為1年。新錄用的選調生須在基層服務2年以上,2年內不得被上級機關選調或抽調幫助工作。

報名及考試有關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今年所有考生均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於3月12日至3月23日。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23日17:00。諮詢電話:
(二)報名要求:報考人員直接登入湖南領導人才網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列印准考證。考生要對自己填寫的報名資料高度負責,一經查實與本人情況不符,即取消報考資格,並通報到考生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嚴肅處理。應屆畢業生及在湘參加國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人員報考不限地域,定向大學生“村官”招考只面向本市州。
考生資格初審分別由各市州委組織部和各高校同時進行,初審結果查詢時間為3月19日至3月25日,初審通過的考生於4月2日至4月5日從網上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報名費100元/人。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4月7日進行,上午9:00-11:00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30-17:00考《申論》,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成績及錄用結果均可通過湖南領導人才網、湖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湖南省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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