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余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2年大余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大余縣政府2012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概述,內容,

概述

2012年,我縣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不斷加強組織領導,逐步完善工作制度,著力加強平台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保障公民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內容

一是加強領導,確保工作全面落實。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我縣及時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工信局、發改委、監察局、財政局、法制辦、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政府系統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同時,各鄉鎮、各部門結合本單位實際,逐步建立健全了行為規範及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體系,確保了各類政府信息能及時、全面、準確公開。
二是完善制度,確保工作規範開展。我縣及時制定印發了《關於下達政府信息公開目標任務的通知》、《關於印發〈2012年大余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進一步完善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同時,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管理,切實處理好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安全保密的關係。
三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開工作水平。我縣把鄉鎮信息公開查閱點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在深入調查了解鄉鎮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後,積極探索多種有效途徑,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單、設立政府信息諮詢台等方式大力宣傳相關知識,提高了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實施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標準化建設,有效促進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增強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深透性和規範性;組織人員定期不定期的對鄉鎮進行督促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可能引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等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分析和協調,大力規範了鄉鎮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儘可能使民眾不出鄉鎮就能查閱相關政府信息。
四是嚴格督導,確保工作開展質量。不斷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醒和糾正,並要求各單位按規定的工作時限作出完成承諾。對因涉密且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加強對各單位材料報送、信息錄入等情況的統計和監測,實行實時監控和定期匯總,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確保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開展。2012年,我縣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了2次督查,印發《大余縣政府信息公開月報》12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將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網路、公開欄(牆)、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廣播、電視、簡訊平台、便民手冊、簡報、公開查閱室等形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累計上傳各類政務信息66491條,其中2012年度完成28067條,主動公開信息通過“世界鎢都.大余網”、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向社會公布。主動公開信息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地方政策法規、行政決策、政府檔案及工作機構設定、培訓考核制度、工作措施等。各政務公開單位按照“主動公開信息”、“免予公開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三種類型進行了全面梳理,並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12年全縣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其中,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部按時答覆,答覆率100%,答覆意見中,均同意公開。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社會管理、教育、土地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認真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不夠突出;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不夠多樣;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不夠明顯;四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規範。針對上述問題,我縣將採取以下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推進行政權力規範性運行的公開,把涉及政府人、財、物的行政決策和行政審批事項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加快推進行政權力清理,向社會公開行政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和監督機制明示圖。推進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信息公開,重點做好支農惠農、就業創業扶持、城鄉社會救助等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征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扶貧救災資金等管理使用情況的公開,切實維護基層民眾合法權益和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堅持傳統方式與新型方式並舉,積極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規範權力運行、方便民眾知情、便於民眾監督的公開載體。加強政府入口網站建設,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交費、辦證、諮詢、投訴、求助等服務項目的範圍,使之成為政府信息公開和辦理公共事務的主渠道。探索建立預公開制度,在發布制定各項政策以及實施重大決策前,組織各界人士進行討論、論證或舉行聽證會,保證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體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違反規定信息公開責任追究、社會監督評議等相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規範化和常態化方向發展。加快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對各單位考核,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深化考核內容。加快建立健全溝通協調製度,加強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的定期溝通,及時商議有關事項,確保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全面安排,統籌推進,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的綜合效應。力爭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設定,結合本縣實際,充實專職工作人員,不斷加強交流培訓,建立一支相對穩定、業務精湛、愛崗敬業的隊伍,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人才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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