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東省節能監察行動計畫》是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1年3月7日發布的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廣東省節能監察行動計畫
- 外文名:2011年廣東省節能監察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1年3月7日
- 針對問題:節能減排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2011年廣東省節能監察行動計畫
資源能源
粵經信節能162號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1-3-7
法規內容
2010年,我省採取強有力措施,省市聯動,開展了雙百家企業節能監察行動以及公共機構節能、能耗限額標準和淘汰落後用能設備、用電增長控制等專項監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為確保完成全省“十一五”節能總目標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要實現今年單位gdp能耗下降3.43%的年度節能目標,必須加大依法推動節能工作的力度,促進各項節能政策落到實處。為此,我委特制訂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堅持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節能工作部署,把節能監察作為節能的重要手段,充分發揮省市兩級的積極性,擴大節能監察的覆蓋面,增強部門間聯動,促進節能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實現全省2011年單位gdp能耗下降3.43%的年度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重點突出、全面推進。把即將公布的“十二五”省重點用能企業作為節能監察的重點對象,節能監察覆蓋工業、建築、公共機構、商貿酒店等領域。
(二)部門聯動、加強指導。堅持省市聯動和部門聯動,加強溝通協作。加強對市節能監察工作的業務指導,加強建築、交通等領域節能聯合執法能力建設,及時總結推廣節能監察經驗,形成工作合力。
(三)依法監察、規範行動。嚴格按照《節約能源法》和《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的相關規定開展節能監督檢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規範執法程式,統一執法尺度,嚴明執法紀律,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定期通報、獎懲分明。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定期公布節能監察情況,對違法用能單位和行為予以曝光。對節能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對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三、總體目標
對約1000家企業(單位)開展節能監察,其中,省節能監察中心完成260家,各市完成約740家。除了開展日常現場節能監察外,還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淘汰落後設備、公共機構、設計單位執行節能標準規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省節能專項資金支持項目、能源消費量控制、節能服務機構、建築領域節能等專項監察。
四、主要任務
(一)日常現場節能監察。
監察對象:以省監管重點用能企業和商貿酒店企業為重點監察對象。同時根據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審查情況,對不依法如實上報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單位開展現場監察。
監察內容:能源審計和“十二五”節能規劃編制工作開展、依法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包括能源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中心建立情況)、節能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執行、節能措施落實、能效對標、開展節能教育及崗位培訓等情況。
計畫任務:省節能監察中心全年完成不少於50家工業企業(能源生產、經營單位)、40家商貿酒店的現場節能監察。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完成不少於300家工業企業、200家商貿酒店的現場節能監察。
(二)開展專項節能監察
1、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
省節能監察中心計畫對70家以上企業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節能監察。對超能耗限額及限額標準的企業進行通報,並根據實際情況,綜合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促進我省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提高能效水平。
2、淘汰落後設備和工藝專項監察
做好去年公布的9家使用淘汰落後設備和工藝企業的跟蹤監督檢查。採取省市聯動的方式開展工業領域、商貿酒店領域淘汰落後用能設備和工藝使用情況專項監察。省節能監察中心計畫完成對30家以上用能單位開展專項監察,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完成100家以上。
3、設計單位執行節能法規標準專項監察
對全省設計單位執行節能法規標準開展專項節能監察,工作重點放在非建築類項目,主要監督檢查生產工藝設計、節能諮詢、設計、評估等內容。省節能監察中心計畫完成25家以上,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完成80家以上。
4、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專項監察
負責對工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察。省節能監察中心計畫完成20家以上企業,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完成80家企業。
5、公共機構專項監察
對全省公共機構開展專項節能監察,監察內容包括:節能管理制度建設及能源管理負責人聘任、能源消費狀況報告報送、能源審計與節能規劃編制、能源統計與計量、車輛管理、節能辦公產品採購等。對各市節能主管部門有獨立辦公樓的或可單獨計量的區域開展節能監察和審計。省節能監察中心計畫完成20家左右,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完成100家。
6、節能專項資金項目和節能服務機構專項監察
對2010年省節能專項資金項目以及負責節能量審核的節能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現場監察。省節能監察中心計畫完成20家企業的項目和相關節能服務機構監察。
7、能源消費量控制專項監察
開展全社會用電量和能源消費量統計監測相關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的專項監察,確保全年全社會用電量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8、建築領域節能專項監察
聯合建築節能主管部門開展建築領域節能專項監察。監察內容包括:檢查夏季室內空調溫度是否控制不低於26攝氏度,照明場所光照度是否符合國家要求,照明、用電系統是否採用節能型燈具和控制裝置、節能技改情況等。
五、保障措施
(一)開展節能監察交流培訓。
我委將定期舉辦節能監察執法交流培訓,總結監察工作經驗,對各市節能主管部門、節能監察機構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各市節能監察人員的執法水平。同時,將加強對各地節能執法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推廣各地好的節能監察經驗和做法。
(二)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
繼續做好《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宣貫工作,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推動各市、縣建立健全節能監察機構。支持各地開展節能宣傳培訓、政策研究、能力建設等,支持各地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繼續給每一個單獨設立、有編制、有財政經費的市節能監察機構配備一輛節能監察車。
(三)建立節能監察定期通報制度。
各地要定期舉行新聞通報會,將節能監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違法用能單位和行為予以曝光,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監督重點用能單位貫徹節能法律法規的情況。我委將對節能監察工作進展情況每季度報一次,每半年將相關情況抄送當地市政府。
(四)規範節能監察工作。
我委將於今年上半年前制定出台《廣東省節能監察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節能監察手冊》,規範各地的節能監察工作。
(五)建立節能執法獎懲制度。
對節能執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廣東省節能獎勵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加大省節能專項資金以及省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經費的支持力度。對節能監察工作進展緩慢或不落實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並在對各市政府的節能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屬檔案:2011年全省節能監察任務分解方案
序號
監察主體
監察任務(家)
1
省中心
260
2
70
3
60
4
40
5
30
6
70
7
30
8
30
9
30
10
50
11
20
12
70
13
30
14
30
15
20
16
30
17
25
18
40
19
35
20
25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