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呼倫貝爾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呼倫貝爾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諮詢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諮詢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呼倫貝爾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瀋陽人民政府
內容,發文機構,

內容

一、概述
根據《呼倫貝爾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市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順利推進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辦公室主任由政府一位副秘書長擔任,具體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廳秘書一處負責開展。這項工作開展以來,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工作機制、組織領導、制度考核等內容,有力地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截至2011年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開展順利。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91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公開的機構職能類信息823條,占2.5 %;法規檔案類信息494條,占1.5%;規劃計畫總結類信息428條,占1.3%;行政職責類信息658條,占2%;業務動態類信息21393條,占65%;人事變動類信息1646條,占5%,財政類信息1317條,占4%;其他類信息6154條,占18.7%。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單位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採用了政府網站開闢專欄、資料索取點等,並重點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處的建設,形成了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機制和流程,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我市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市本級及各地指定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工作,完善依申請公開制度、文本、程式,落實了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舉報渠道。按照呼倫貝爾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各級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的,統一向市監察局或者市政府法制辦舉報,由監察部門按程式轉交相關單位進行調查處理。在市紀檢監察部門和人大辦公廳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確保監督、檢舉渠道的暢通。目前,我市未發生信息公開方面的投訴或舉報。
我市依申請公開工作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加強動員部署、組織領導、公開目錄編制、加強督查及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但政府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還需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力量不足,有的地區和部門不夠重視等問題一定程度存在。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2011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統一認識,努力規範工作流程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機關及所屬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單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 
(二)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
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內容,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繼續推進公開信息的電子化,降低公眾查詢成本。
(三)系統整合,提高網站服務功能
進一步整合旗市區和部門網站信息資源和服務資源,方便公眾查詢。合理設定信息公開欄目界面,在主頁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較為顯眼的位置設定相關連結,方便查找政府信息。建立好信息間的關聯,按照信息內容的相關性,做好信息標題與信息全文之間、信息與信息之間、各信息內容類別之間的關聯,儘量減少點擊層次,提高網上服務效率。

發文機構

瀋陽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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