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高職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通知

為促進我省職業教育深化改革,突出職業教育特色,強化高職、中職學生技能訓練和實際動手能力培養,適應海西建設對高素質勞動者的需求,經研究,福建省2010年高等職業教育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職單招)繼續實行單列計畫、單獨命題、單獨錄取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福建省高職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通知
  • 類別:通知
  • 地點:福建省
  • 年份:2010
  • 發布單位:福建省高職
具體通知,招生對象,報名時間及辦法,報考類別,考試,錄取,

具體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對象

高職單招招生對象為具有福建省戶籍的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指與所學專業相關、社會或行業認可的某項專業技術或技能證書,不含通用的計算機等級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報名時間及辦法

1. 報名時間與普通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報考高職單招的考生不能兼報普通高考。
2. 報名辦法:高職單招實行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的網上報名並確認。

報考類別

高職單招共設文化教育類、財經類、旅遊類、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等9個類別,考生根據所學的專業可以選報其中的一個類別。

考試

1. 考試科目
(1)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滿分為為300分,文化考試滿分為600分。
(2)專業技能水平測試
報考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等4個類別的考生,文考成績達到該專業的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線,還需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職單招專業技能水平測試,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分A、B、C、D四個等級,分值分別為100分、80分、60分、40分。
(3)錄取總分
報考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等4個類別考生參加錄取的總分為文考成績與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之和,滿分為700分。
報考文化教育類、財經類、旅遊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等5個類別的考生不參加專業技能水平測試,參加錄取的總分為文化考試成績,滿分為600分。
2. 考試組織實施
高職單招的文化考試與普通高考同時進行。
省高招辦根據考生的文考成績,按照招生計畫數1:2的比例劃定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等4個類別的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線,文考成績上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線的考生於2010年7月1日至7月10日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能水平測試。

錄取

1.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領導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2. 省招生辦根據各類別招生計畫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各類別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 高職單招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經過生源情況預測和投檔比例的協調後,原則上均按執行計畫的100%投檔。
4. 錄取照顧政策
(1)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取得三等獎及以上者,或參加由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取得一等獎者,免於參加高職單招文化考試和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直接錄取我省招收高職單招院校的相關(獲獎項目)專業。
(2)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由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相關專業)取得二等獎者,享受文考成績加10分的照顧;對於報考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等4個類別專業的,加分後文考成績達到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線,可免於參加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入總分。
(3)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由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相關專業)取得三等獎者,享受文考成績加5分的照顧;對於報考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等4個類別專業的,加分後文考成績達到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線,可免於參加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入總分。
福建省教育廳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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