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缺陷兒童教育法是英國議會1970年通過。規定由教育和科學部接替衛生和社會安全部負責“嚴重低能”兒童的教育。1971 年 4 月正式移交。在被移交的 3.5 萬名兒童中,約有 2.7 萬人正在各地區衛生當局管轄的 425 個初級訓練中心接受某種形式的教育,8000 人住在為智力缺陷者特設的醫院裡,其中約 4000 人在醫院附屬學校學習,其餘 4000 人未受正規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70年缺陷兒童教育法
- 所屬國家:英國
- 面對對象:嚴重低能兒童
- 目的:發展教育
移交初期,各地方教育當局為許多初級訓練中心和醫院提供必需的正規教育人員和設備, 以此作為初級訓練中心向特殊學校的過渡。保證所有弱智兒童均能享受學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