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8時左右,福州機場國航CA1822航班在跑道道口出現發動機冒火花現象,福州航空跟隨滑行的FU6577航班(B1906飛機)發現後及時通報,國航飛機隨即關車。機場消防2分鐘趕到後,8輛消防車圍住福州航空飛機噴灑滅火泡沫,後發現噴錯後,才為國航飛機進行消防處理。受此事影響,福州機場跑道關閉1小時40分鐘,機場24個出港航班短時間延誤,6個進港航班備降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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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處置
事後福州航空在官方微博中通報對被誤噴泡沫的航班緊急做了以下處理:1、飛機拖回或單發滑回;2、下客;3、檢查發動機情況;4、水洗髮動機;5、試車。
事件調查
2015年12月10日福州機場發生的飛機滅火烏龍事件有了新進展。福航被誤噴的B1906飛機因為消防泡沫進入發動機核心區。航空人士認為,此事並不能就此了結,遭遇如此大的損失相關部門應該啟動調查程式,追究責任人。[2]
根據上述通報,福州機場消防部門存在處置警情失誤的問題,同時福州機場也存在監管的相關問題。福州航空相關工作人員向當地媒體表示,福州航空已啟動索賠程式。對於索賠多少費用,向誰索賠,福航工作人員表示暫時無法公布。
事件損失
飛機損失
2015年12月13日,從福州航空證實,被機場消防“誤噴”的客機因消防泡沫進入發動機核心區,須更換雙發動機。資料顯示,受損的B1906飛機一個發動機價值約千萬美元,雙發則2千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1.2億元。
2015年12月12日,福航通過官方微博表示,受損的B1906飛機因消防泡沫進入發動機核心區,將必須更換雙發。
事件影響
確定非計畫性停場7天,預計12月17日完成修復,18日投入運營。
在事發當天,福州機場發布通報解釋“烏龍事件”:機場消防分部到場時發現國航飛機已處於關車狀態,無異常情況,而就在旁邊的同型號福航飛機,發動機尾噴口有尾氣冒出,在當時應急救援的情況下,為確保萬無一失,現場消防指揮官即決定對停在A1上的福航FU6577航班飛機進行降溫處置;運行指揮中心發現此情況後,當即通知更正,消防隊伍接到指令後,轉向國航CA1822航班進行施救。
各方反應
據北京市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介紹,被誤噴客機機型為B737,發動機型號為CFM56-7B24E,單台價格約1000萬美元,更換雙發損失將達2000萬美元。張起淮稱,適航規範中有對不正常事件零部件檢查的相關要求,原以為飛機完成相關檢查就可以了,清洗或者即使送大修,花兩三百萬元就可以返回使用。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雙發已經處於報廢狀態,已無維修必要。“發動機在高溫運轉的情況下,高壓泡沫直接進入發動機核心,迅速冷卻,估計葉片都已變形,油路、電路恐怕都會受到影響。”張起淮稱,雙發更換需要2000萬美元。由於飛機有整機保險,發動機也有發動機保險,保額可達上億元。所以費用應該會由保險公司先墊付,但最終保險公司會向責任方索賠。
張起淮認為,此事是一個較為低級的烏龍事件,該機型發動機冒火屬正常現象,後方飛機報告也屬應該,現場指揮和救援在沒有發現火情的情況下,貿然噴射泡沫,才造成如此大的損失。張起淮稱,此事並不能就此了結。
民航局應該責成地區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和追責。從技術上,要請專家分析此事發生的原因並對影響進行鑑定。
同時,要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式。“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產5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法律責任。如果是過失,也要承擔民事賠償。”張起淮稱,應該及時通報情況並公布處理結果,找到責任人,給公眾一個交代,讓各方重視並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