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中國-
金國 在這年的全國人口為6789449戶,44705086人。
十字軍 東征,是西歐封建統治階級為緩和國內矛盾,擴大勢力,掠奪財富而發動的對地中海東岸各國的侵略戰爭。在反抗
十字軍 東侵運動中,埃及湧現出卓越的軍事統帥
薩拉丁 。1171年,
薩拉丁 在埃及建立了尤布王朝,立即把消滅在地中海東岸的
十字軍 任務提上了議事日程。經過南征北伐,1185年,
薩拉丁 不僅控制了埃及、蘇丹,而且把勢力擴張到整個敘利亞、
阿拉伯半島 和伊拉克的一部分,完成了從東、西、北三面包圍
十字軍 的戰略部署。
1186年,拉丁小國的
十字軍 頭領中,最富於侵略的
卡拉克 城堡的首領沙提翁,再次破壞協定,強征過境稅,劫掠來往商隊,嚴重地影響埃及和敘利亞地區的貿易來往。沙提翁這一背信棄義行為,成了
薩拉丁 對
十字軍 發動“聖戰”的導火線。
1187年,
薩拉丁 從各地調集2萬軍隊,組成阿拉伯聯軍,發出了“真主偉大,把法蘭克人趕出
耶路撒冷 去”的號召,揭開了“聖戰”的序幕。
7月4日,阿拉伯聯軍和
十字軍 主力在赫淀高地相遇。兩軍人數相近,勢均力敵。整個高地,喊聲震天動地,刀光劍影,殺氣瀰漫。由於
薩拉丁 指揮有方,誘敵陷入重圍,伏兵四起,使敵人驚慌陣亂,一舉消滅了
十字軍 的主力,除少數騎士得以逃脫外,以沙提翁為首的將領全部被俘。
薩拉丁 親自處決了作惡多端的沙提翁。這一仗打得
十字軍 膽顫心驚,從此步步敗績,最後結束了十字軍東侵的罪惡歷史。
出生 中國 劉克莊
(1187年—1269年)初名灼,字潛夫,號後村居士,
莆田 城廂 (今屬福建)人。
南宋 愛國詩詞家。生於宋朝孝宗
淳熙 十四年(1187年),宋寧宗嘉定二年(1209年)以
父蔭 入仕,任仕靖安主簿、真州錄事,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十月任建陽縣知縣,與
宋慈 友好[1]。因寫《落梅》詩“東風謬掌花權柄,卻忌孤高不主張”,得罪權貴,廢置十年。與翁卷、趙師秀、戴復古、
敖陶孫 等交往。
外國 路易八世
(獅子)Louis VIII le Lion(1187年9月5日-1226年11月8日),法國卡佩王朝國王(1223年-1226年在位)。路易八世是
法國國王 腓力二世 之子,母為埃諾的伊莎貝拉。1216年還是王子的路易回響
英國 貴族 的請求去
英格蘭 ,聯手反對
無地王約翰 (所謂“第一次男爵戰爭”)。他贏得了幾次戰役。約翰死後,路易又反對他的繼承人
亨利三世 。但1217年,路易在
多佛爾 戰役中失敗。雙方簽訂了蘭貝思條約。路易放棄對
英國 王位的要求返回法國,並於1223年即法國王位。 路易八世即位後,繼續奉行與
英格蘭 敵對的政策。他陸續奪占普瓦圖、
利穆贊 、
佩里格 及其他
英格蘭 王室在法國的領地。1224年,路易八世下令禁止
英格蘭 商人在法國進行貿易。他在法國西南部所吞併的
英國王室 領地大多被轉封給卡佩王朝的王族。 路易八世繼續
腓力二世 授予城市以自治權的政策。1226年,路易八世組織了討伐
阿爾比派 異端的
十字軍 。
路易八世 逝世 中國 宋高宗
瑪維僧格
瑪維僧格,於藏曆第三繞迥之火羊年(1187年,宋淳熙十四年)示寂,時年六十二歲。
教宗額我略八世,又譯格列高列八世、
格雷戈里 八世,國瑞八世(約1100年-1187年12月17日),原名Albert de Mora,1187年10月25日-1187年12月17日在位。
外國 教宗烏爾巴諾三世
教宗
烏爾巴諾三世 ,又譯
烏爾班三世 、伍朋三世(卒於1187年10月19日),原名Uberto Crivelli,1185年11月25日—1187年10月19日在位。
加利奇王公
即雅羅斯拉夫·弗拉基米羅維奇·奧斯莫梅斯爾(1153年-1187年在位)。雅羅斯拉夫·奧斯莫梅斯爾是加利奇最著名的王公之一。
史料記載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四年(金大定二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真州運司乞展限收換銅錢,帝曰:“久相玩習,不成號令矣。”
王淮 等請令漕司措置,帝曰:“頻降指揮,人亦不信。今且教措置,以觀其後。”帝又曰:“賢者不待賞罰而自勤勉;至於中人,無賞罰不得。天下大抵皆中人耳。”
渢入謝,金主謂宰臣曰:“此党懷英所薦耶?”對曰:“諫議
黃久約 亦嘗薦之。”金主曰:“學士院比舊殊無人材,何也?”右丞
張汝霖 曰:“人材須作養;若令久任練習,自可得人。”
庚戌,金主如長春宮、春水。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乙卯,金改閔宗廟號曰熙宗。
庚辰,知福州賈選言:“福州瀕海諸寨,皆系海道要害,今巡檢乃有以廕官及雜流出身,或素不知兵,或年已垂老,緩急不可倚仗。請今後應沿海巡檢,須武舉或軍功出身,年未五十,諳曉兵機行陳之人,方許注差。勘會先曾經海道捕賊立功諸會船水人,次注武舉出身人;如無,即依見行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從之。
癸未,金以曲陽縣置錢監,賜名利通。
時封事多言大臣異同,必大曰:“各盡所見,歸於一是,豈可尚同!陛下復祖宗舊制,命三省覆奏則後行,正欲相維,非止奉行文字也。”
金御史台言:“自來尚河京府州縣官,有坐視管內河防缺壞,略不介意者。請令沿河京府州縣長貳官,皆於名銜加管句河防事。如規措有方,能御大患,或守護不謹,以致疏虞,隨時聞奏,議賞罰。”金主從之。仍命每歲將泛之時,令工部官一員沿河檢視,沿河府州之長貳皆提舉河防事,縣令、佐皆管句河防事。
丙申,金命;“罪人在禁,許親屬入視。”
三月,辛亥,金皇太孫受冊,赦。
乙卯,金尚書省言:“孟家山金口閘,下視都城百四十餘尺,恐暴水為害,請閉之。”詔可。
庚申,
陳居仁 言:“祖宗加意斯民,見於役法,尤為詳備。其後臣僚州郡申明沖改,浸失法意。請下敕令所,取祖宗免役舊法,並於戶部取括紹興十八年以後續指揮,本所官精加考核,其有與舊法牴牾,即行刪去,修為一書,名曰《役法撮要》,候成,鏤板頒天下。”從之。
夏,四月,壬午,趙伯韺請添差軍中屬官差遣,帝曰:“軍中豈可添差,虛請給占!當時不合開端,遂使源源陳乞不已。除見任添差人許滿今任,日後更不差人。”
戊子,賜禮部進士
王容 等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翰林學士
洪邁 言:“《貢舉令》賦限三百六十字,論限三百字。今經義、論策一道有至三千字,賦一篇幾六百言。寸晷之下,唯務貪多,累牘連篇,何由精妙!宜俾各遵體格,以返渾淳。”
丙申,金主如金蓮川。
五月,庚午,金主以所進御膳味不調適,使人問之。尚食局直長言:“臣聞老母病劇,私心憒亂,以此有失嘗視。”金主嘉其孝,即令還家侍疾。
六月,戊寅,以久旱,頒畫龍祈雨法。
金免中都、河北等路被河決水災軍民租稅。
甲申,駕詣太子宮祈雨,次詣明慶寺。
庚寅,臨安火。
秋,七月,丙午,太白經天。
詔曰:“政事不修,旱?為虐,可令侍從、台諫、兩省、
卿監 、
郎官 、館職疏陳闕失及當今急務,毋有所隱。”己酉,詔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辛亥,避殿,減膳,徹樂。
壬子,金主秋獵。
癸丑,命檢正都司看議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
詔權減秀州經總制糴本錢半年。
何澹言省吏改易都司簽擬文字,帝謂帝臣曰:“卿等可自以意問之,前後改易者何事?亦欲官吏各有所警。”
丙辰,命
臨安府 捕蝗,募民輸米賑濟,除紹興新產下戶今年和市布帛二萬八千匹。
辛酉,以江西、湖南飢,給度牒,糴米備賑。
戊辰,雨。命給、舍看詳監司具到州縣弊事。
八月,辛未,賜度牒百道,米四萬餘石,備賑
紹興府 飢。
王淮言:“石萬等所造歷,與《淳熙戊申歷》差兩朔。又,《淳熙歷》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曆法有差。”帝曰:“朔豈可差!朔差,則所失多矣。可令禮部、太常寺、秘書省參定以聞。”
丙戌,金主次雙山;九月,己亥朔,還都。
己酉,金主謂宰臣曰:“朕今歲春水所過州縣,其小官多幹事,蓋朕嘗有賞擢,故皆勉力。以此見專任責罰,不如用賞之有激勸也。”
乙丑,罷增收水渠民田租。
乙亥,太上皇崩於德壽殿,遺誥
太上皇后 改稱
皇太后 。帝號痛⻊辟踴,謂
王淮 等曰:“晉孝武、魏孝文實行三年喪服,何妨聽政!
司馬光 《通鑑》所載甚詳。”淮對曰:“晉武雖有此意,後來在宮中止用深衣練冠。”帝曰:“當時群臣不能順其美,光所以議之。自我作古,何害!”
庚辰,金祫享於太廟。
辛巳,詔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有司討論儀制以聞。”
尤袤據典禮,定大行太上皇廟號高宗,翰林學士
洪邁 獨請號世祖。袤率禮官
顏師魯 等奏曰:“宗廟之制,祖有功,宗有德。藝祖規創大業,為
宋太祖 ;太宗混一區夏,為
宋太宗 。自真宗至欽宗,聖聖相傳,廟制一定,萬世不易。在禮,子為父屈,示有尊也。太上親為徽宗子,子為祖,父為宗,失昭穆之序。議者不過以漢
光武 為比。
光武 以長沙王后,布衣崛起,不與哀、平相繼,其稱無嫌。太上中興,雖同
光武 ,然實繼徽宗正統;以子繼父,非光武比。將來祔廟在徽宗下而稱祖,恐在天之靈有所不安。”詔群臣集議,袤上議如初,邁論遂屈,詔從其議。
乙酉,群臣五上表,請帝還內聽政。丙戌,詔:“俟過小祥,勉從所請。”
戊子,帝衰捴,御素輦還內。以
顏師魯 充
金國 遺留國信使。
庚寅,金主謂宰臣曰:“朕觀唐史,惟魏徵善諫,所言皆國家大事,且得諫臣之體。近時台諫,唯指摘一二細碎事,姑以塞責,未嘗有及國家大利害者。豈知而不言歟,無乃不知也?”
十一月,己亥,
太上皇 大祥,帝始以白布巾袍視事於
延和 殿,朔望詣德壽宮,則衰捴而杖。因詔
皇太子 惇參決庶務,侍讀楊萬里上書太子曰:“民無二王,國無二君,今陛下在上,又置參決,是國有二君也。自古未有國貳而不危者。蓋國有貳,則天下向背之心生;向背之心生,則彼此之黨立;彼此之黨立,則讒間之言啟;讒間之言啟,則父子之隙開。開者不可複合,隙者不可復全。昔趙武靈王命其子何聽朝而從旁觀之,魏太武命其晃
監國 而自將於外,間隙一開,四父子皆及於禍。
唐太宗 使太子承乾
監國 ,旋以罪廢。國朝天禧亦嘗行之,若非
寇準 、
王曾 ,幾生大變。蓋君父在上而
太子監國 ,此古人不幸之事,非令典也。一履危機,悔將何及!”太子覽之悚然。庚子,三辭參決,不許。
辛丑,帝詣德壽宮禫祭,百官釋服。甲辰,群臣三上表,請御殿聽政。詔:“俟過祔廟。”
甲寅,金詔:“河水泛濫,農夫被災者與免差稅一年。衛、懷、孟、鄭四州塞河勞役,並免今年差稅。”
十二月,庚午,大理寺奏獄空。
乙酉,制司言:“夔路
大寧監 四分鹽,遞年科在恭、涪等八州,委實擾民,請據運司措置,止就夔州以時變賣,誠為利便。”從之。
戊子,金禁女真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
金主在位久,熟悉天下事,思得賢才與圖致治,而大臣皆依違苟且,無所建達。一日,謂宰臣曰:“古來宰相率不過三五年而退,罕有三二十年者。卿等將不舉人,甚非朕意。”它日,又謂宰臣:“卿等老矣,殊無可以自代者乎?必待朕知而後進乎?”
平章政事 襄、右丞
張汝霖 對曰:“臣等苟有所知,豈敢不言,但無人耳!”金主曰:“《春秋》諸國分裂,土地褊小,皆稱有賢,卿等不舉而已!今朕自勉,庶幾致治。至它日子孫,誰與共治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