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年

公元1150年,南宋紹興二十年,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年(金天德二年)庚午年(馬年);西夏天盛二年;大理大寶二年;金天德二年;西遼鹹清七年;越南大定十一年;日本久安六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50年
  • :南宋紹興二十年
  • 事跡:金以同知中京留守事蕭裕為秘書監
  • 相關人物完顏袞
通鑑記載,歷史大事,

通鑑記載

春,正月,辛巳,金以同知中京留守事蕭裕為秘書監。
甲申,金賀正旦國信副使西上合門使劉箴辭行,國信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完顏袞以病不能入見,命醫官趙琦送至境上,金主亦遣使趣之。
丁亥,軍校施全秦檜於道,執得,詰之,曰;“舉國與金為仇,爾獨欲事金,我所以欲殺爾也!”壬辰,磔全於市。由是檜出,列兵五十,持長梃以自衛。
癸巳,金主尊嫡母圖克坦氏及母大氏俱為皇太后。
金主之弒東昏也,圖克坦聞之愕然,與太祖妃蕭氏嘆曰:“帝雖失德,人臣豈可如此。”及迎入宮,見金主,不賀,金主銜之。至是並加尊號,圖克坦居東宮,號永壽宮;大氏居西宮,號永寧宮。其後圖克坦太后生日,酒酣,大氏起為壽。圖克坦太后方與坐客語,大氏跽者久之,金主怒而出。明日,召諸公主、宗婦與太后語者,皆杖之,大氏以為不可,金主曰;“今日之事,豈能尚如前日耶?”
先是金主之父宗乾,從其國俗納齊國公宗雄之妻,而宗雄妻與金主不相能。金主既篡位,囚宗雄妻於府署,旋並其子及宗雄孫七人殺而焚之,棄其骨於濠水
甲午,以普安郡王第三子惇為右內率府副率。
癸卯,少傅、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封恭國公。
乙巳,金主以勵官守、務農時、慎刑罰、揚側陋、恤窮民、節財用、審才實七事詔中外。
丙午,兩浙轉運判官曹泳,言右承務郎李孟堅省記父光所作《小史》,語涉譏謗,詔送大理寺。光在貶所,常作私史,孟堅間為所親左奉議郎、新王宮大國小教授陸升之言之。升之訐其事,遂命泳究實。帝曰:“光初進用時,以和議為是,及得執政,遂以和議為非,其反覆如此。”
先是金烏達之妻唐古鼎格有淫行秉德嘗顯斥之,烏達銜之,未發。金主既篡位,多忌,會有疾,少間,烏達譖之曰:“秉德見主上數日不視朝,語臣曰:‘若有不諱,誰當繼者?’臣曰:‘主上有皇子。’秉德曰:‘孺子豈能勝任,必也葛王乎!’”金主信之,遂出秉德領行台尚書省事,限十日內發行。
二月,戊申朔,金封皇子宗壽為崇王。
庚戌,軍器監丞齊旦請春月禁民采捕,秦檜曰:“正為孳育之時。”帝曰:“此系利害。”乃下之刑部。既而本部言春月在法不許采捕。
金主命給天水郡公孫女二人月俸。
丙寅,初作玉牒所。
戊辰,金群臣上金主尊號曰應天廣運睿武宣文大明聖孝皇帝,詔中外。永壽、永寧兩太后祖父,俱贈官有差。以唐古辨為左丞相,烏達為右丞相。
金主心忌辨,嘗與辨觀太祖像,指示辨曰:“此眼與爾相似。”辨色動,金主由是益忌之。
丁丑,合門請自今北使在庭,非侍從而嘗借官出使,免起居,如見充接伴,即依所借官敘位,從之。
是月,安南進馴象十。
三月,庚辰,金主使龍虎衛大將軍、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翰林直學士、通議大夫、知制誥翟永固,來報登位,遺帝金注碗二,綾羅三百,良馬六。
癸未,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余堯弼參知政事,給事中兼侍講、權直學士院巫亻及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丙戌,參知政事余堯弼為賀大金登位使;鎮東軍承宣使、知合門事鄭藻假保信節度使,副之。
金主以其弟袞為司徒兼都元帥。
丙申,詔責受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永不檢舉,右承務郎李孟堅,除名,峽州編管。
先是孟堅以《小史》事系獄,至是獄成。光坐主和議反覆,在貶所常出怨言,妄著私史,譏謗朝廷,意在僥倖復用,及與趙子只於罷政後往來交結;孟堅亦為父被罪責降,怨望朝廷,記念所撰《小史》,對人揚說,故有是命。
於是前從官及朝士連坐著八人:徽猷閣直學士、致仕胡寅,坐與光通書,朋附交結,譏訕朝政;龍圖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程瑀,坐初除兵部侍郎日以縑帛遺光,且貽書云:“比來無知愚皆以視前為戒,可為嘆息”;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潘良貴,坐嘗以團茶寄光,光遺良貴書,其別紙云:“仲暉不敢與書,患難至,能出一隻手乎?”仲暉,樓炤字也。良貴答書曰:“參政患難至極矣,要以道自處。仲暉別紙已付之,但恐時未可耳。”直秘閣宗穎,坐嘗寄光書云:“孤寒寡援,方賴鈞庇,忽聞遠適,本欲追路一見,失於探伺,不果如願。”寶文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燾,左承議郎、新知邵州許忻,左朝奉大夫、新福建路安撫使參議官賀允中,左奉議郎、福建路安撫主管機宜文字吳元美,坐各與光相知密熟,書札往來,委曲存問,意光再用,更相薦引。詔:“寅落職,瑀、良貴、穎並降三官,燾、忻、允中、元美並降二官。”
庚子,余堯弼辭行,詔巫亻及兼權參知政事。
壬寅,右正言章廈奏:“右承議郎致仕胡寅,天資凶悖,敢為不義。寅為胡安國之子,不肯為親母持服,士論沸騰,此其不孝之大罪也。寅初傅會李綱,後又從趙鼎,建明不通鄰國之問,其視兩宮播遷,如越人視秦人之肥瘠。後來梓宮既還,皇太后獲就孝養,寅自知前言狂率,乃陰結異意之人,相與睥睨,作為記文,以為今日仕進之人,將赤族而不悟,此其不忠之大罪也。望特賜威斷。”詔:“寅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金主召見賀登極使,出徽宗玉帶,使持以賜帝,且曰:“此天水郡王故物,今以賜汝主,俾汝主如見其父。並諭汝主,當不忘朕意也。”使退,秘書朗張仲軻曰:“希世之寶,輕賜可惜。”金主曰:“江南之地,它日當為我有,此置之外府耳。”由是臣下皆知金主有南伐意矣。
仲軻本市井無賴,能說傳奇小說,雜以俳優詼諧語為業,金主舊引致左右以資戲笑,及篡位,遂擢用之,俄遷秘書丞,轉少監。
金主以良弓賜右衛將軍芮王亨。亨性直,材勇絕人,喜自負,辭曰:“所賜弓弱,不可用。”金主遂忌之,出為真定尹,謂亨曰:“太宗諸子方強,多在河朔、山東、真定據衝要,如有變,倚卿為重矣。”其實心忌亨也。
金主欲以勤政為名,召近臣講論,每至夜分。嘗問起居注楊伯雄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金主默然。明日,復謂曰:“我遷諸部明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為非靜耶?”對曰:“徙兵分屯,良策也;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乙夜,復問鬼神事,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誼,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猶譏之。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金主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復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冊,白日所為,暮夜書之。不可書者,不可為也。’”金主為之改容。夏,四月,戊午,金殺太傅、領三省事宗本及尚書左丞相唐古辨,遣使殺領行台尚書省事秉德
初,金主為宰相,即患太宗諸子強盛,嘗與辨、秉德言之。既篡位,並惡辨、秉德,乃與秘書監蕭裕密謀,欲盡殺太宗諸子,而未有以文致其罪,裕曰:“尚書省令史蕭玉,索為宗本所厚,人所共知。今托為玉告變狀,以取信於人,可按籍誅也。”謀既定,使人召宗本等擊鞠,金主先登樓,宗本及判大宗正事宗美至,即殺之。宗本既死,蕭裕使人召蕭玉。是日,玉送客出城,醉酒,露發披衣,以車載至裕第。逮日暮,玉酒醒,見軍士守之,意為人所陷,以頭觸屋壁,號曰:“臣未嘗犯罪,母年七十,幸哀憐之。”裕附耳告之曰:“主上以宗本諸人不可留,今已誅之,欲加以反罪,令汝上告其事,款狀已具矣。”其狀略曰:“秉德出領行台,與宗本別,因會飲,約內外相應。唐古辨言內侍張彥善相,相太傅有天子分,宗本曰:‘我有兄東京留守在,我何能為!’是時宗美言太傅正是太宗主家子,北京留守卞,臨行與宗本言,事不可遲。宗本等將以日近圍場內,決計行之雲。”裕引蕭玉見金主,具如款狀所言。金主大喜,以款狀宣示中外,遂殺東京留守宗懿、北京留守卞等,凡殺太宗子孫七十餘人,太宗後遂絕。
烏達亦言:“秉德飲酒宗本家,相者言其貌類趙太祖,秉德偃仰笑受其言。臣妻言秉德妻嘗指斥主上,秉德與宗本別,指斥尤甚,且謂運數有歸。其逆狀甚明。”金主遂遣人殺秉德於行台。秉德,宗翰孫也。宗翰子孫被殺者三十餘人,宗翰後亦絕。
金主又殺諸宗室五十餘人。
辛酉,金以尚書省令史蕭玉為禮部尚書,秘書監蕭裕為尚書左丞,右丞相烏達為司空、左丞相兼侍中,賞告變功也。以劉筈為尚書右丞相,宗義、溫都思忠為平章政事,以劉麟為尚書右丞,以布薩思恭為殿前都點檢。
癸酉,左朝奉大夫、新知廬州吳逵言:“兩淮之間,平原沃壤,土皆膏腴,宜谷易墾,稍施夫力,歲則有收,而茅葦翳塞,莫之加功。望置力田之科,募民就耕,賞以官資,闢田以廣官莊。宜令江、浙、福建委監司、守臣,勸誘土豪大姓赴淮南從便開墾。田地歸官莊者,歲收谷五百石免本戶差役一次,七百石補進義副尉,至四千石補進武校尉,並作力田出身。其被賞後再開墾及元數許參選如法,理名次在武舉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場並得赴轉運司應舉。”從之。
五月,戊子,金以平章行台尚書省事、右副元帥大托卜嘉為行台尚書右丞相,元帥如故。壬辰,以左副元帥完顏杲為行台尚書左丞相,元帥如故;同判大宗正事宗安為御史大夫。
時杲自陝西入朝,因從容言曰:“唐建成不道,太宗以義除之,即位之後,力行善政,後世稱賢。陛下以前主失德,大義廢絕,力行善政,則如唐太宗矣。金主聞言色變,杲亦自悔其言。金主念杲久握兵在外,頗得士心,忌之,陽尊以殊禮,使系屬籍,以玉帶璽書賜之。杲至汴,詔諭托卜嘉無使杲預軍事,杲不知,每事輒爭之。托卜嘉詭曰:“太師梁王以陝西事屬公,以河南事屬託卜嘉,今未嘗別奉詔命;若陝西之事,托卜嘉固不敢幹涉也。”托卜嘉久在河南,將士畏而附之,杲始至勢孤,爭之不得,白於朝,大臣知金主旨,報曰:“如梁王教。”及詔使至汴,諭旨於托卜嘉,使還,托卜嘉獨有附奏,杲不得與聞,人皆知金主使托卜嘉圖之矣。
甲午,金國賀生辰使、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翰林直學士翟永固,見於紫宸殿。思恭等來報金主代立,既出境,就遣來賀。
六月,甲寅,徽猷閣待制、知台州蕭振始至官。初,海寇聚眾連年,其勢益熾,至是犯台之臨門寨、章安鎮,故命振為守。
振抵官,奏乞殿前司水軍統制王交同捕,許之。交至,振謂之曰:“濱海之民,數年苦賊,若能剿除,願悉兵力戰以寧一方。倘敗事,振當奏劾。”交即具艦入海,大敗賊眾,餘黨散去。振以數千緡犒交士卒,為之奏功,郡境遂寧。
庚申,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武信軍承宣使、新江南西路兵馬鈐轄李橫移東路。
橫寓信州,適貴溪魔賊竊發,守臣左朝散大夫季檉檄橫統兵以備策應,遂獲安堵。檉又遣離軍人拱衛大夫、果州團練使、添差東南第五副將孫青統兵出戰,旋即撲滅,乃詔青厘務。而帥臣王昫劾檉及知縣事、左奉議郎葉顒、右朝散大夫,提舉常平茶鹽公事、權提刑張昌,不能覺察,致賊嘯聚,並免官,仍削二秩。
癸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萬壽觀使兼侍讀秦熺,以進書恩遷少保。
是夏,故相趙鼎之子右承事郎汾,奉鼎喪歸葬於衢州常山縣。
時李光之獄始竟,而守臣左中奉大夫章傑,與鼎有宿憾,傑知中外士大夫平時與鼎有簡牘往來,至是又攜酒會葬,意可為奇貨。乃遣兵官同邑尉翁蒙之,以搜私釀為名,馳往掩取;復疑蒙之漏言,潛戒左右伺察之。蒙之書片紙,遣仆自後垣出,密以告汾,趣令盡焚篋中書及弓刀之屬。比官兵至,一無所得,傑怒,方深治蒙之,而追汾與故侍讀范沖之子仲彪,拘於官兵之所。蒙之母訴於朝,秦檜咎傑已甚,詔移蒙之蘭溪尉,下其事於浙東安撫司,事遂息。
傑客魏掞之,慨然以書譙傑,長揖而歸,傑亦不害。掞之,建陽人,少有大志,師事籍溪胡憲。
秋,七月,癸未,安德軍承宣使、知大宗正事士夽為昭信軍節度使。
金左丞相烏達早朝,以陰晦將雨,意金主不視朝,先趨出,百官皆隨之去。已而金主御殿,知烏達率百官出朝,惡之,己丑,出為崇義軍節度使。以平章政事溫都思忠為左丞相,以尚書左丞蕭裕為平章政事,以右丞劉麟為左丞,以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為右丞,參知政事張浩丁憂,起復如故。
八月,甲辰朔,詔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連州居住張浚移永州。
辛酉,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陳誠之,均州觀察使、知合門事錢愷,為大金賀正旦使副;起居舍人兼權直學士院王?嚴,武節大夫、和州團練使、權知合門事趙述,為生辰使副。述嘗在遣中,以疾免,至是復命之。
初,東昏王之世,皇太后歲遺裴磨申後禮物臣萬,及代立,遂削此禮。誠之比入境,預為遜詞諭之,金人竟不敢言。及還,帝嘉之。
九月,丙戌,詔:“金國人使,自今於淮陰縣取接,令本路轉運判官沈調如法修蓋館舍。”以金人言,人使合於近便處山東邳州路取接往來故也。
自建炎初,劇盜范汝為竊發於建之甌寧縣,朝廷命大軍討平之。然其民悍而習為暴,小遇歲飢,即群起剽掠。去歲因旱凶,民杜八子者,乘時嘯聚,遂破建陽。是夏,民張大一、李大二,復於回源洞中作亂,安撫使仍歲調兵擊之。
庚午,參知政事余堯弼,簽書樞密院事巫亻及,請自今參退,依典故權赴太師秦檜府第聚議,從之。時檜以疾在告故也。
甲午,金立惠妃圖克坦氏為皇后。金主喜飾詐,初為宰相,妾媵不過數人,及篡位,圖克坦氏以岐國妃進位皇后,妾大氏、蕭氏、耶律氏以次進封。其後逞欲無厭,淫肆蠱惑,不能自制矣。
十月,癸卯,金太師、領三省事勖致仕。勖見宗本以無罪見誅,髭鬚頓白,因上表請老。金主初不許,賜以玉帶,優詔諭之,有大事,令宰相就第商議,入朝不拜。勖遂稱病篤,表情益切,金主不懌,從之。後與宗室俱遷中都。
辛未,金殺太皇太妃蕭氏,太祖妃也。
金主之母大氏既尊為太后,每有宴集,太妃坐上坐,大氏執婦禮,金主積不能平,乃誣太妃以隱惡,殺之,並及其所生子任王。
金主欲殺遼王舍音子孫及平章政事宗義等,元帥令史約索希金主旨,誣左副元帥杲父子謀反。約索先學杲手署及印文,詐為契丹小字家書,與其子宗安;從左都監渾都上變,封題作已經開拆者,書紙隱隱有白字,作曾經水浸致字畫分明者,稱御史大夫宗安於宮門外遺下,約索拾得之,其書多怨望謀逆語。有司鞫問,宗安不服,曰:“使真有此書,我剖肌血藏之猶恐泄漏,安得於朝門下遺之!”掠笞楚毒,宗安神色不變。宗義不勝搒掠,自誣服宗安曰:“今雖無以自明,九泉之下,當有冤對。吾終不能引屈。”竟不服而死。金主使人殺杲於汴,宗義等論死,皆滅其族。以魏王之孫呼爾察好修飾,亦族之。杲既死,金之宿將盡矣。
十一月,癸未,國子監李琳言本監經史未備,請下諸州有本處起發,從之。
金尚書左丞相劉筈罷,以會寧牧圖克坦恭為平章政事。尚書左丞劉麟、右丞完顏思恭罷,以參知政事張浩為尚書右丞。乙酉,以行台尚書左丞張通古為尚書左丞。
戊子,金主戒約官吏。
己丑,金主命庶官許置次室二人,百姓亦許置妾。
十二月,癸卯朔,金詔去群臣所上尊號。
丙午,金初定襲封衍聖公俸格。命外官去所屬百里外者,不許參謁;百里內者,往還不得過三日。
癸丑,金立太祖射碑于吉迪勒部,金主及皇后致奠於碑下。
乙卯,金有司奏慶雲見,金主曰:“自今瑞應毋得上聞。”
己未,金罷行台尚書省事,改都元帥府為樞密院。以左副元帥大托卜嘉為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參知行台省事張中孚為參知政事,都元帥兗為樞密使、太尉、領三省如故,元帥左監軍昂為樞密副使,刑部尚書趙資福為御史大夫。
己巳,金賀正旦使正奉大夫、秘書監兼左諫議大夫蕭頤等,入見於紫宸殿。

歷史大事

宋設力田科
兩淮之間,土地乎坦肥沃,只要稍事耕作,即可歲歲有收,然未得到應有重視。紹興二十年(1150)四月,宋廷應新知廬州(今安徽合肥)吳逵所請,設定力田科,賞官資募民闢田,又令江、浙、閩等地官員勸誘土豪百姓赴淮南從便開墾,並規定,凡”田地歸官莊者,歲收谷五百石,免本戶差役一次,七百石補進義副尉,至四千石補進武校尉,並作力田出身”等。力田科的設定,有助於南宋兩淮地區農業生產的恢復。
秦檜賣國媚金,宋人多憤恨之。紹興二十年(1150)正月,秦檜入朝,殿前司前後軍使臣施全持刀行刺,為轎子所擋,沒有砍中,施全被捕。秦檜又驚又怒,親自審訊。施全憤然說,全國都與金人為仇,你卻要事金賣國,我便要殺你。壬辰,秦檜磔刑處死施全。此後,秦檜平時不敢出門,居家戒備森嚴,外出即以衛兵隨身護衛。
李光之獄
宋代史學發達,私人著史風氣盛行。秦檜專權,為防其罪惡載入私史,屢次求禁私史而興文字獄。李光因主張抗金而忤秦檜。紹興十一年(1141),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今廣東藤縣東)安置,後移瓊州(今海南海口)。紹興二十年(1150)正月,秦檜藉口李光在貶所寫私史,其子李孟堅傳誦之,語涉譏謗,命送大理寺查訊。三月,獄成。李光被移至昌化軍(今廣東儋縣西北)安置,永不檢舉;李孟堅被除名,峽州(今湖北宜昌)編管。胡寅程瑀等與李光有聯繫的八名官員也被牽連,受到不同的處分。
1月9日(農曆金熙宗皇統九年十二月丁巳日)——金熙宗海陵王完顏亮所弒,完顏亮成為金國第四位皇帝。
海陵王大殺宗室反對派
為鞏固皇位,海陵王大殺宗室反對派。天德二年(1150)四月,殺太傅及領三省事宗本、尚書左丞相唐括辯、判大宗正府事宗美。遣使殺領行台尚書省事秉德,東京留守宗懿,及太宗子孫七十餘人,宗翰子孫三十餘人,諸宗室五十餘人。通過以上行動,海陵王基本上剷除了異己勢力,穩定了統治。
海陵王任用漢人、契丹人和渤海人
海陵王繼位後,在鎮壓宗室反對派、任用弟完顏袞等女真族親信的同時,大批任用漢人、契丹人和渤海人。在天德二年(1150)至三年(1151)這段時間內,海陵王任命奚人蕭裕先為秘書監,再為尚書左丞,後為平章政事;漢人張通古為尚書左丞;渤海人張浩為尚書右丞等。這樣,金廷成了一個多民族的統治集團,有利於各族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貴溪黃曾起義
紹興二十年(1150)四月,宋信州(今江西上饒)人黃曾率魔尼教徒四千餘人起義,攻克貴溪縣(今江西貴溪)。不久,為江西兵馬鈐轄李橫等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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