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大連故意殺人案

10·20大連故意殺人案

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公安機關接到報警,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歲)被害身亡。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8月10日下午,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蔡某某父母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受害女童家屬經濟損失128萬餘元。9月7日,大連10歲遇害女孩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已受理該案。11月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對受害女孩家人登報導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20大連故意殺人案
  • 案發時間:2019年10月20日
  • 案發地點: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
  • 案件傷亡:1人死亡
案件處置,案件回應,案件後續,

案件處置

  • 警方調查
接警後,大連市公安局經連夜工作。
2019年10月20日23時許,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 收容教養
2019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 申請公布調查結果
2019年12月,賀美玲夫婦曾向大連市人民檢察院遞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調查結果,並澄清加害人的父母是否參與作案。
  • 開庭審理
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訴訟在沙河口區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當天被告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經歷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2020年8月6日,被害女童小淇母親賀美玲當天收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的傳票,稱該院受理的小淇生命權糾紛案定於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復庭宣判。收到前述復庭宣判的法院傳票後,賀美玲發帖稱,女兒淇淇離開已有九個多月,失去後才知道痛苦的滋味,“我才知道堅強兩個字做起來真的很難”。
  • 復庭宣判
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復庭宣判。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小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截至2020年9月7日,女孩母親賀女士表示,男孩家人始終沒有露面。
  • 強制執行申請
2020年9月7日,大連10歲遇害女孩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已受理該案。
依法拘留
2020年10月9日,行兇者父母因未執行法院判決被依法拘留。
  • 房屋拍賣
2020年11月3日,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拍賣,此前拍賣價格為114萬元將降至100萬元。
  • 公開道歉
2020年11月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對受害女孩家人登報導歉。稱“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

案件回應

2019年10月25日上午,琪琪的舅舅賀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已聘請律師,考慮抗訴,希望兇手受到最嚴重的處罰。

案件後續

2020年12月8日,據澎湃新聞訊息:蔡某某父母名下的房產經歷了兩次流拍後,將於12月16日10時開始進入到變賣程式。根據拍賣網信息顯示,該房屋變賣價格與第二次起拍價格相同為100萬元,變賣將於2021年2月14日10時截止。截至發稿前,有487人進行圍觀,但暫無人報名。
2020年12月8日下午,被害女童淇淇的代理律師田參軍表示,變賣程式是司法強制執行的最後一步。如果變賣成功,淇淇媽媽將會領到這100萬元,如果變賣不了,則有兩種可能,“要么以物抵債,要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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