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5特大搶劫殺人案

深圳95特大搶劫殺人案

深圳“95”特大搶劫殺人案,是指以張小建、陳偉祥等16人在1993——1995年在深圳寶安區所犯下的一系列搶劫殺人案件。他們以色誘為手段,專門劫殺寶安區至深圳機場公路上的司機。其犯罪手法之殘忍,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95”特大搶劫殺人案
  • 作案時間:1993年7月至1994年6月
  • 犯罪團伙:張小建、陳偉祥等16人
  • 主要罪行:殺死17人,重傷一人,銷贓629萬
  • 傷亡人數:殺死17人,重傷1人
  • 侵害對象:司機
案件簡介,犯罪團伙,所犯罪行,公審,一審宣判,二審結果,公判執行,

案件簡介

1993年4月至1994年6月間,深圳市接連發生車輛神秘失蹤、司機慘遭殺害拋屍於荒野外的系列案件。這引起了各級公安機關直至中央最高領導的關注。深圳市公安局成立專案指揮部,一舉破獲了震驚海內外的系列殺人搶劫案,抓獲張小建、付紅瓊等16名案犯。在這宗極為罕見的案件中,利令智昏的冷血兇手採用女色引誘、假冒警察、假扮乘客等手段,14個月猖狂作案21宗,殺死17人,重傷1人,搶得汽車18輛,價值629萬多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組成以院長擔任審判長的巡迴法庭對此案進行第二審開庭審理和宣判,依法將13名罪犯送上“斷頭台”。

犯罪團伙

頭目:張小建,他是最初的策劃殺人、搶劫者。犯有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主犯:陳偉祥、張初強、張小坡(張小建的弟弟)、陳強、陳景德。均參與作案。
付紅瓊.20歲,貴州省畢節人,參與作案6次,殺死6人,搶得汽車6輛;
謝秀雲,23歲,廣東省河源人,參與作案5次,殺死5人,搶得汽車5輛;
文亞納,19歲,貴州省貴陽人;張小鳳,23歲,廣東省豐順人。兩人參與作案4次,殺死4人,搶得汽車4輛;
付立敏,22歲,貴州省畢節人,參與作案1次,殺死1人,搶得汽車1輛;
劉瑜香,20歲,江西省寧都人,參與作案3次,但均未遂。
邱敬輝,參加銷贓。

所犯罪行

1993年7月5日,已經殺人搶車兩次的張小建、張小坡、陳強、張展庭密謀到東莞市騙計程車司機到寶安區實施殺人搶車,當時的付紅瓊仍被蒙在鼓裡。當天下午,張小建以玩耍為名騙付紅瓊陪他到東莞市,在東莞東方酒店門口攔搭張X駕駛的皇冠130型計程車,張小建謊稱到寶安區新安鎮談生意。張X駕車載著張小建、付紅瓊抵達寶安區新業電子廠門口時,張小建叫付紅瓊下車,這時的張小建還不想把殺人、搶車的全部罪惡暴露給付紅瓊知道。付紅瓊下車後,張X駕車送張小建到寶安區新城“夜巴黎西餐廳”。到達後,張小建下車叫來按事先約定在此等候的張小坡、陳強、張展庭一起上車,以看地皮為藉口,要張X繼續向前開車。當車開至新城36區上合村附近偏僻路段時,4案犯喊停車,並乘張X不備,合力將其拉到汽車的後排座位下面,先用膠紙捆住張X的手腳,接著用事先準備好的尼龍繩將張X勒死,並將屍體拋於附近一荔枝園裡,作案後張小建駕車載著同案人逃往豐順縣銷贓。
這次帶付紅瓊“打的”的順利成功提示了張小建:女性攔車比較容易,且司機不會防備。1993年8月17日,張小建、陳偉祥等密謀再次殺人搶車時,張小建便想到指使其女朋友付紅瓊、弟娘謝秀雲、妹妹張小鳳一起到路上去以色相引誘司機到“名流髮廊”。當晚8時許,付紅瓊、謝秀雲、張小鳳竄到寶安區西鄉路段,不一會兒就攔措到一輛由龍崗區XX局司機吳XX駕駛的黑色奧迪牌轎車,3人用色相把吳XX引到了“名流髮廊”,正美滋滋做著桃花夢的吳XX剛邁進髮廊,就被埋伏在此的張小建、陳偉祥、陳景德、張展庭、邱敬易撲倒,隨即被張等人合力用電線勒死。當晚,來不及圓桃花夢就一命嗚呼的吳XX的屍體被裝入編織袋,拋至路邊草叢中。
1993年11月2日晚8時許,張初強身穿警服冒充公安人員與陳強、張展庭、張警波一起,在寶安區黃金台附近攔搭西鄉鎮陳x駕駛的凌志牌轎車。“警察”上車,司機自然放鬆警惕。四犯乘司機陳X不備,合力將其拖至後排座位下面,用尼龍繩將其勒死並搶走凌志牌轎車。
1994年3月6日晚8時許,陳偉祥開著三輪摩托警車,載著身穿警服的張初強、邱敬易,一起在寶安新城19區路邊攔截寶安區建築公司卓X駕駛的三星牌吉普車。三人拿著手銬慌稱有任務要到鎮南派出所,當車行至區人民醫院偏僻路段時,幾個人乘卓X不備,把鋼絲繩套在卓X的脖子上將其勒死。在寶安上川至石省路段,三犯將屍體扔在路邊水溝里。
1994年3月22日晚10時許,張初強身穿警服冒充公安人員,同陳偉祥、邱敬易一起,在寶安新城19區路邊攔截區工商局李某駕駛的皇冠車,謊稱有急事去派出所。三案犯上車後就迫不及待地把李某拖至後排座位下,合力用鋼絲繩將其勒死。寶安固戍村,又一具屍體被拋於橋頭坑池塘邊。

公審

1994年6月26日,初涉該案的劉瑜香受其男友邱德喜指使去深圳機場攔車。接近傍晚時分,打扮時髦,性感誘人的江西妹子亭亭玉立站在路旁,很快被一輛豐田小轎車載走,在附近伏擊的寶安刑警見狀迅速駕車跟蹤追擊,將劉犯截獲。根據劉瑜香的交代,深圳警方在各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於7、8月間,在廣東豐順、廣州和貴州等地將大部分案犯抓捕歸案,繳獲被搶的贓車16輛,從而偵破全案。
1995年10月25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欄中張貼出一個新公告:“本院定於1995年10月27日上午8時30分,在我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張小建等16人故意殺人、搶劫、盜竊、銷贓一案。屆時,允許公民入場旁聽。”在貼滿公告的公告欄中,這張小公告並不起眼,卻是深圳寶安特大系列殺人搶劫案首次公開報導的切入口。
1995年10月27日清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警到深圳市看守所押解張小建等16名被告人去審判,法警先向看守所辦理提審案犯和借用手銬的登記手續,隨後將這10男6女分為4組,用手銬連環相扣,押上囚車,直奔法院。
據檢察機關指控,自1993年4月24日晚張小建等罪犯首次殺人搶劫得逞後便陸續猖狂作案,每次搶車必殺人。僅張小建就參與作案11次,殺死10人,重傷1人,搶得各式汽車11輛,價值人民幣307萬元,從中分得贓款18.8萬元。犯下彌天大罪的張小建在自己策劃罪惡的同時,也把自己的弟弟張小坡、妹妹張小鳳、妹夫陳景德、弟媳謝秀雲、女朋友付紅瓊等至愛親朋拉入了罪惡的深淵。,這19起罪案、18台汽車大多是高級轎車,總值人民幣600多萬元,而此案被告人卻以很低的售價銷出,共得贓款100多萬元人民幣,請看如下的贓車記錄:
龍崗某局黑色奧迪牌轎車,價值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邱敬輝以9.6萬元人民幣賣掉;
某省駐深辦巴寧牌麵包車,價值人民幣18萬元,被告人陳景梅以4萬元人民幣價格賣給他人;
某公司的賓士560型轎車,價值人民幣78萬元,被告人陳強偽稱走私車得贓款24萬元;
18台贓車的實際計價與銷贓價的差值之大令人震驚,這個差值正是一個巨大的誘惑,使得一批“另案處理者”鋌而走險,進而推波助瀾最終均被繩之以法。

一審宣判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10月25日做出一審判決:判處張小建、陳偉祥、張初強、張小坡、陳強、陳景德、付紅瓊、謝秀雲、陳子犇、邱德喜、文亞納、張小鳳、付立敏、劉高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劉瑜香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處邱敬輝有期徒刑3年。判決後,有7人服判。張初強、陳強、付紅瓊、陳子奔、邱德喜、文亞納、張小鳳、付立敏、劉高文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訴。

二審結果

1995年12月11日上午9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組成了以院長擔任審判長的巡迴法庭,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對張小建等16人故意殺人、搶劫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時間為2天。在深圳中院最大的法庭里,16個方形鐵欄被告席並排在旁聽席前,張小建、陳偉祥等罪犯被法警一一押進被告席,面對審判席的法官,接受審判。
廣東省高級法院經二審公開審理後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基本適當,故對其中15名被告人維持一審原判。僅鑒於抗訴人付立敏系被糾合與他人共同作案一次,比其他主犯作用稍次,故由一審的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公判執行

1995年12月15日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執行大會在深圳市寶安區新安體育場舉行,2萬多名民眾冒雨到會,聲勢浩大。26歲的殺人搶劫團伙主犯張小建首先被武警和法警押進會場,隨後陳偉祥、張初強、張小坡、陳強、陳景德、付紅瓊、張小鳳、陳子犇、邱德喜、謝秀雲、文亞納、劉高文以及付立敏、劉瑜香和邱敬輝共16名罪犯,被押上臨時搭建的審判台接受終審宣判。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宣讀了終審判決後,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付立敏、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的劉瑜香和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的邱敬輝(銷贓犯)等3名罪犯先被押走。接著,13名罪大惡極的死刑犯被押離會場,並由武警的敞篷大卡車押赴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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