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大連大譚殺人案

4·17大連大譚殺人案

2018年4月17日17時,大連市公安局普蘭店分局轄區的大譚鎮趙屯村大崔屯發生一起殺人案。該案件造成4名受害者死亡。

2018年4月22日零時31分,在錦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錦州市凌河區將犯罪嫌疑人崔家會成功抓獲。 2019年4月,大連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崔家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9年11月25日,遼寧高院二審駁回崔家會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7大連大譚殺人案
  • 發生時間:2018年4月17日
  • 發生地點:大連市普蘭店區大譚鎮
  • 傷亡人數: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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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8年4月17日17時許,大連市公安局普蘭店分局轄區的大譚鎮趙屯村大崔屯發生一起特大刑事案件。崔家會拿刀在街上捅死了王鳳老兩口和他們的大兒子,又到西院鄰居家屋裡,捅死了崔向東。

案件傷亡

該刑事案件中有4名受害者死亡,這4名受害者是87歲的崔伍治、80歲的王鳳和他們的兩個兒子:59歲的崔向發,52歲的崔向東。
王鳳一共被捅了18刀,崔伍治13刀,崔向發7刀,崔向東5刀。刀口幾乎都在心口往上。

案件處置

2018年4月18日12時14分,大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一則懸賞通告,經工作查明,崔家會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為51歲男性,遼寧大連市普蘭店區大譚鎮人,身高178厘米,體重70到80公斤,短髮,膚色較黑,案發時上身穿灰相間綠夾克棉襖,內穿長袖藍色黃格保暖翻領襯衣,穿一雙灰色旅遊鞋。
4·17大連大譚殺人案
懸賞通告提到,公安局懸賞人民幣2-10萬徵集有價值的線索,希望個人或單位一旦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殺人後,崔家會為了躲避警方緝捕,趁夜色逃到附近山上,一路沿山路連夜步行逃離。他花了約5個小時逃到離家近20公里的沙包鎮親屬家,借走800元錢和一件黑色紅槓不帶帽子的棉襖。
逃亡第二天,2018年4月18日11時40分左右,崔家會在沙包鎮一家商店買了食物,打聽如何去普蘭店安波鎮、蓮山鎮,以及最短路線的方向後,向西南山上離開。
2018年4月21日上午,崔家會逃至瓦房店周邊,乘坐小型客車至熊岳,換乘小型客車到盤錦,再換乘小型客車到錦州。
2018年4月22日零時31分,在錦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錦州市凌河區將犯罪嫌疑人崔家會成功抓獲。經突審,崔家會對其因鄰里矛盾糾紛,持刀捅死崔某治和王某風及其兩個兒子崔某發和崔某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2018年4月22日上午10時左右,崔家會被帶回村里指認犯罪現場。

犯罪嫌疑人

崔家會1986年左右高考,“就差兩分沒考上。”在高中同學劉輝眼裡,崔家會在學校各方面並不突出,成績和長相都一般。崔家會高中畢業後,去了天津的親戚家,在那裡學了開車,在天津好像犯過事,聽說因為盜竊被判了刑。後來回老家開過客車,開過小蹦蹦,還開過貨車,後來貨車老闆欠工資,才回家養豬。
崔家會從天津回來後結婚。崔家會的妻子是山東人,兩人在外地打工時認識,比他小6歲。崔家會和妻子常年吵架。村民崔齊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們至少能吵三百六十天,不僅在家裡,在屯裡的小賣部也能三句話就吵起來。崔家會和妻子很多年前就鬧過離婚,妻子不捨得孩子。2017年一整年,妻子在外地打工,後來生病回來手術,過完年又走了。

一審宣判

2019年4月,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被告人崔家會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大連中院還判決崔家會賠償4名死者的家屬經濟損失共16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崔家會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殺人意圖堅決,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崔家會以自己殺人被逼無奈,原判量刑過重為由提出抗訴。

二審宣判

2019年11月25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崔家會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遼寧高院認為,崔家會與崔倫治兩家曾經因過道和糞坑等事產生矛盾,但案發當天除了崔家會的供述外,並無證據證明其家糞坑被填石頭系被害人所為。在這種情況下,崔家會無節制地連殺4人,且還返回現場對已倒地的兩名被害人進行二次加害,“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雖然本案系鄰里糾紛引發,崔家會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但均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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