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里縣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機構職能

一、負責聯繫縣人民政府的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審計局、建設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的工作。

二、負責聯繫部門在常委會會議上工作報告的初審及審議意見(草案)的草擬工作。

三、負責聯繫駐縣的全國、省、州人大代表和縣人大代表,對代表進行編組,開展代表活動。

四、根據年度工作要點,按照常委會的統一部署,組織代表視察、調查和評議活動。

五、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里縣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 性質:職能機構
六、初審“一府兩院”和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常委會審議、決定的人事任免案。
七、承辦州、縣、鄉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和州、縣人大代表的補選、增選、罷免等具體工作,實施《代表法》、《選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監督、工作監督等事項。
八、負責抓好人大代表的培訓工作,宣傳先進人大代表事跡。
九、負責聯繫、指導和協助鄉(鎮)人大及其主席團開展工作。
十、負責對所聯繫部門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十一、負責完成分管領導交辦的各種文稿的草擬工作。
十二、完成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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