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龍泉市機構改革方案》,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麗水市委和龍泉市委關於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吳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 外文名: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Longqua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吳敏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
(二)履行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職責,負責市屬企業黨建工作,歸口管理中央、省屬在龍企業黨建工作。
(三)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制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市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協助開展市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
(五)負責建立健全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水平審核,承擔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按照出資人職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麗水市和龍泉市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標準等。指導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研究全市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監管、清產核資、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八)負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等工作。負責維修、處置等監管工作。
(九)負責按規定審批、審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出租、出借和企業國有資產轉讓、資產損失等事項,配合市財政部門按規定審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預算。
(十)負責市國有企業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制定國有企業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定員規定。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強化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職責,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
2、強化出資人監管職責,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有機統一,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嚴格責任追究,加強監管協同、提高監管效能,促進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3、全面落實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原則,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會務、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息、檔案、安全、後勤、財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黨委會和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辦機關信息化建設、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協助開展市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
指導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市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對市屬企業董事會、董事的評價工作,負責市屬企業外部董事聘任、解聘。指導市屬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市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屬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市屬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統戰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宣傳工作。協助開展中央、省所屬在龍企業黨建工作。聯繫市屬企業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二)監督管理科
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意見和舉措。負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建設、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及經濟運行分析。承擔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有關工作和清產核資、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基金等業務管理。組織所監管企業開展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工作。
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擬訂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政策建議,擬訂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辦法,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督促所監管企業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執行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組織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和信訪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維護穩定等工作。
研究提出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主業範圍。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結構調整和創新發展,承擔所監管企業投資事項監督管理。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起草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及發債方案。負責股份公司國有股權的管理工作。監督、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指導所監管企業資產證券化工作。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審核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重組、改制等重大事項和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所出資的多元投資主體企業國有股東職責有關工作。
負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等工作。負責維修、處置等監管工作。
負責按規定審批、審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出租、出借和企業國有資產轉讓、資產損失等事項。負責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配合市財政部門按規定審批行政事業單國有資產配置預算。
承擔市國有企業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制定國有企業主要職內設機構和定員規定。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市國有企業黨的建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股級職數3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所屬事業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龍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吳敏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龍泉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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