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區域、生產力布局、城市化、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二)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提出市及市以上重點工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實施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趨向,綜合分析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市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全市內外貿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監測和分析內外貿市場的供求狀況、對外貿易的運行情況;負責全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的計畫管理;指導監督全市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研究指導全市市場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總體布局。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綜合平衡全市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協調引導其他投資資金投向;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及市直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國家和省審批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轉讓項目的管理。
(六)負責全市基本建設和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負責重點項目招投標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實施管理辦法;負責工程諮詢業的管理;組織和管理全市重大項目稽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審價與管理。
(七)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爭取並安排社會事業專項資金,協調各項社會事業之間及其與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信息產業工作,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監督管理;負責研究信息產業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產業政策,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對信息網路建設實行巨觀管理。
(九)研究全市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的目標及政策建議;負責全市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市主要產業門類的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產業發展和年度計畫;組織參與確定市重點產業項目,研究提出主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
(十一)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協調機關日常黨務和政務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和核稿;負責建立健全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局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全市綜合性會議和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督查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財務、文秘、督查、保密、檔案、信訪、宣傳、保衛、行政管理、後勤服務;負責局政務信息的編輯;負責行政執法、行政複議、普法教育,以及提案處理、諮詢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管理和局機關離退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的日常事務處理工作。
計畫綜合科
(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高技術產業辦公室)
研究制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生產力布局規劃;銜接平衡區域規劃、產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研究提出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發展的目標和政策,制定全市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評價論證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協調和平衡各項專項計畫;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發展速度運行狀況進行監測,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預測、預警及對策建議;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費調節等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國土整治、區域經濟發展建設規劃;提出市及市以上重點工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實施計畫;會同有關安排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和綠色援助項目;參與研究制定各類特色園區的發展規劃;參與審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影響評價和水土保護方案。研究提出各相關產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相關產業總量平衡與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銜接平衡行業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參與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和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指導市場流通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布局;參與研究制定內外貿及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扶持資金,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式;參與科技三項費用的計畫管理和合理配置。研究制度全市信息產業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戰略體布局、產業政策,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對信息網路(通信網、廣電網、計算機網和除黨政專網以外的其它專用網)建設實行巨觀管理;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全市國民經濟信息化工作,指導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指導協調全市信息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行政職能。
經濟發展研究室
研究分析全市資金平衡狀況和財政金融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市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運籌與銜接,提出籌措重點建設資金的政策建議;會同或參與制訂財政、金融、投資體制的改革方案;負責財金系統投資項目的立項初審;申報企業債券發行;負責外經貿系統投資項目的立項初審;研究提出全市內外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重要物資的巨觀調控和儲備,協調指導全市各專業市場的培育和建設;負責全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的計畫管理,參與研究制定內外貿及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產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銜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業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監測、分析基礎產業的發展狀況、市場需求和項目布局;研究提出節能政策措施和指導推進新能源的開發利用,負責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方面的對外合作,提出審核能源、交通等項目的年度專項撥款和納入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計畫管理和監督;參與研究、審定交通戰備的發展計畫和規劃,參與對能源、交通方面的價格和專項建設基金政策研究。
投資綜合科
(外資科、前期辦)
研究提出全市中長期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資金來源和投資導向,負責提出全市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安排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的投資計畫,負責預算外資金用於基本建設投資的計畫管理;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管理;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市級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及其總體設計、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的審批;負責限額以上基本建設項目的初審及申報工作;研究起草投資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規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借用國外貸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境外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指導和監督外資的使用;負責安排和上報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引導全市外商投資導向,負責安排和上報外商投資重大項目;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核、上報工作。
基本建設綜合科
(重點辦、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審價辦)
負責全市基本建設的綜合管理和市重點工程的實施管理,研究制定有關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核定審批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式和範圍,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和監督;審查工程定額和費用;推薦並上報省、麗水市重點建設項目,審查確定市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實施計畫,並負責檢查、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負責工程諮詢業務及重點工程的工程監理管理和監督。負責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項目的概(預)算、標底和竣工決算的審查批准。
社會發展科
研究社會發展戰略,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項社會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申報向省、麗水市爭取的社會發展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中國小新建、擴建、布局調整方案;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工作,參與全市社會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改革和管理。
農村經濟發展科
(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有關農業方面的產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申報審批農業、林業、水利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戰略和政策措施,安排農林基地、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計畫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示範工程建設項目。負責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開展對全市農業自然資源動態監測和綜合評價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浙江省農業自然資源綜合管理條例》,負責建設項目的農業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可持續發展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組織農業區劃綜合開發示範區建設。
現任領導
龍泉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余盛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