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審計局

龍泉市審計局是龍泉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審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泉市審計局
  • 地區:浙江省麗水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政審計科
  • 單位地址:龍泉市新華街3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 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2、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市直屬企業的財務收支,市本級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各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屬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6、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政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審計的事項。
(四)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中央企業事業單位的審計事項。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代擬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負責市本級經濟責任審計。
(八)組織對市重點國有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九)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對審計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承擔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統計、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行政後勤、保衛等項事務;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和人事勞動工作。組織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檢查審計機關幹部遵守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處理審計監察日常事務。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組織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內部審計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審核、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辦理審計聽證,受理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聯繫特約審計人員。
財政審計科
制訂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協調和落實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貿金融審計科
負責市政府經濟貿易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對市重點國有企業進行審計監督;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央企事業單位及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事項;負責市屬的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行政事業社保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與市財政局有撥繳款關係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和黨群社會團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單位等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基建農業審計科
負責市政府發展計畫、建設、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負責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和市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單位地址

龍泉市新華街30號
龍泉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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