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是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 辦公地址: 碾子山區人民政府網站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繁榮路29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機制的建議,依法開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
  (二)負責擬訂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電子政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五)負責統籌推進政務大數據建設,推動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
  (六)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全區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統籌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工作,並加強監督檢查。負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各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等的動態管理工作。
  (八)負責推進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對有關部門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指導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受理、調查、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十一)負責統籌推進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十二)承擔區委、區政府發展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擔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區營商局不設內設機構,設定辦公室綜合服務崗、政務服務管理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崗、監督考核崗。
  (一)辦公室綜合服務崗。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群、人事、財務、勞資、人才培訓、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擬訂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政務大數據建設,推動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承擔區委、區政府發展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政務服務管理崗。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機制的建議,依法開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電子政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統籌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工作,並加強監督檢查。負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各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等的動態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崗。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全區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監督考核崗。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指導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負責受理、調查、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負責統籌推進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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