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要求,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健全法制,規範發展,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強化套用,獎懲聯動的基本原則,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加快個人誠信記錄建設,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將誠信文化建設擺在突出位置,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普及信用知識,貫徹落實中央制定頒布的公民誠信守則,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其他有關部門)
2.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結合春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勞動節、兒童節、網路誠信宣傳日、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誠信興商宣傳月、國慶節、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和法定節假日,集中宣傳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和典型案例。[完成時間:持續實施。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商局、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3.積極推介誠信典型。大力發掘、宣傳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評選的誠信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等誠信典型。組織各類網站開設網路誠信專題,經常性地宣傳推廣各類誠信典型、誠信事跡,推出一批高質量網路誠信主題文化作品,加強網路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完成時間:2018年底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委網信辦,其他有關部門)
4.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將誠信教育作為中國小和高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內容。鼓勵高校開設社會信用領域相關課程。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院所開設信用管理相關專業。推動學校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推動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先評優、獎學金髮放、鑑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完成時間:持續實施。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5.廣泛開展信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制度。加大對信用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豐富信用知識,提高信用管理水平。組織編寫信用知識讀本,依託社區(村)各類基層組織,向公眾普及信用知識。(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二)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
1.推動完善個人實名登記制度。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推進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推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以網際網路、郵寄遞送、電信、金融賬戶等領域為重點,推進建立實名登記制度,為準確採集個人誠信記錄奠定基礎。(完成時間:持續實施。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委網信辦、市交通局、市郵管局、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
2.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以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建設、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志願服務等領域為重點,以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註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遊等職業人群為主要對象,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記錄形成機制,及時歸集有關人員在相關活動中形成的誠信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實現及時動態更新。(完成時間:持續實施。責任單位:市食藥監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網信辦、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文明辦、團市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銀監局、市旅遊委)
(三)完善個人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
1.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徵信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個人徵信業務合規開展,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建立徵信機構及相關人員信用檔案和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市工商局)
2.加強隱私保護。對金融機構、徵信機構、網際網路企業、大數據公司、移動應用程式開發企業實施重點監控,規範其個人信息採集、提供和使用行為。(完成時間:2018年底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市委網信辦、市工商局)
(四)規範推進個人誠信信息共享使用
1.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實施全國統一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分類標準和共享交換規範。依託各地方信用平台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資料庫。依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互查機制。[完成時間:2018年底前。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2.積極開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應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共享關係,並向個人徵信機構提供服務。[完成時間:2018年底前。責任單位:市工商局、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對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以及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各級人民政府要創新守信激勵措施,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在教育、就業、創業等領域給予重點支持,盡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務。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和連續三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完成時間:持續實施。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團市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2.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將惡意逃廢債務、非法集資、電信詐欺、網路欺詐、交通違法、不依法誠信納稅等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採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鼓勵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個人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嚴重失信記錄,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作為實施信用懲戒措施的參考。(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市銀監局、市金融辦、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委網信辦、市交通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民銀行齊齊哈爾中心支行)
3.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建立健全個人嚴重失信行為披露、曝光與舉報制度,依託“信用齊齊哈爾”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各級人民政府掌握的個人嚴重失信信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力。(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統籌規劃,部署實施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工作考核推進機制,對本地、本領域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要定期進行督促、指導和檢查。市工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方案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個人誠信體系相關制度,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保護,有力維護個人信息的主體權利與合法權益,完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和套用等各環節的規範制度,為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
印發的通知
齊政辦規〔2017〕2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齊齊哈爾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及特點
個人誠信體系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2017年6月16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7〕21號),提出了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促進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取向和個人自覺的行為規範。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市工商局研究起草了《齊齊哈爾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經徵求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意見後,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審稿。《工作方案》體現了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突出基礎性。強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規範建設、依法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加強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建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套用等方面的內容,為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奠定堅實基礎。二是注重可操作性。對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通知》,將個人誠信體系基礎建設、獎懲機制建設、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加強個人誠信教育等建設任務,逐項細化實化,力求做到可行管用。三是體現我市特點。在上級工作要求基礎上,注重與我市規劃任務、市政府有關檔案要求相銜接。同時針對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度不高、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建設不快等實際情況,提出了明確的任務和要求。《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印發執行。
二、《工作方案》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層面,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複雜性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共營共建。《工作方案》提出了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明確了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健全法制,規範發展;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強化套用,獎懲聯動的基本原則。
(二)加強個人誠信教育。《工作方案》以營造氛圍到宣傳引導,再到教育推動為主線,層層遞進,對弘揚誠信文化、注重誠信宣傳、加強校園誠信教育、開展信用培訓等工作進行了部署,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
(三)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推動完善個人實名登記制度,《工作方案》提出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並確保個人身份識別信息的唯一性;此外,《工作方案》還部署了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推進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等方面任務。
(四)完善個人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個人信用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被社會廣為詬病。《工作方案》提出加強對個人信用信息、隱私安全的保護,要求加大對相關政府部門及信用服務機構監管力度,規範個人信息採集、提供和使用行為。
(五)規範推進個人誠信信息共享使用。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依託市級信用平台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資料庫,逐步建立跨部門、跨行業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互查機制。
(六)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機制。《工作方案》提出政府部門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和連續三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主要是提出了對惡意逃廢債務等6個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行政性懲戒,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並提出了具體措施。
(七)強化保障措施。《工作方案》從加強組織推動、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保障,建立工作考核推進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個人誠信體系相關制度,確保推進。
三、《工作方案》出台意義
誠信是我國傳統道德文化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支撐社會道德的支點,是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誠信調節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維繫著社會秩序。《工作方案》的制定,是我市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通知》的具體體現,必將進一步夯實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石,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