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齊齊哈爾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主管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齊齊哈爾市
  • 性質:城鄉建設局
  • 作用:主管住房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以及相關的戰略規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行業管理。
(二)負責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住宅產業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保障性住房規劃、政策和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
(三)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四)承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和省標準定額,擬訂全市地方性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貫徹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投資估算指數、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軟體的開發利用;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負責施工圖審查和設計問題的處理。
(五)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建築節能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負責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裝飾裝修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負責市場主體契約履約行為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擬定並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造價諮詢、監理和招投標代理等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外埠或國外市場;負責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的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的貫徹實施;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八)研究全市城市建設的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提出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資計畫建議;參與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論證、審查;負責城市供熱、燃氣、供排水和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九)承擔指導和規範全市村鎮建設工作的責任;擬訂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及人居環境、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
住房建設科 :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
開發管理處 :負責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本市相關規定、法規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監督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實施;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協調舊城改造,組織開發小區環境配套建設驗收工作;負責全市住宅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擬訂全市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參與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論證,組織編制技術引進規劃和計畫;組織國際科技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創新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推廣和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建築節能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全市民用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和民用建築設計方案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審查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築節能評估和審查;承擔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計量認證和節能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編制全市勘察設計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資質管理;負責施工圖審查和設計問題的處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組織或參與建設項目擴初管理工作。
建築市場管理處 :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報建和許可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建設監理單位資質標準;擬訂並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規章制度;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外埠和赴外施工隊伍的註冊登記及辦理跨區施工手續;組織協調建設施工企業參與國(境)外工程承包及勞務合作工作。
供排水科 :牽頭編制城市供、排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審查重點供、排水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實施城市供、排水許可制度;負責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對供、排水工程的監管;組織城市規劃區內供排水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負責城市節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規劃、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水工作的要求;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市政科 :負責市政設施管理法規的擬定;研究制定全市市政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市政建設大中型項目的立項工作;對市政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市政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占用(不含臨時占道經營)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負責供熱、燃氣管理工作;對供熱、燃氣行業的資質進行管理。
村鎮建設處 :研究擬定全市村鎮建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村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和重點鎮建設工作。
計畫財務科 :綜合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中長期規劃和提出年度實施計畫;會同財政、計畫部門籌措、使用和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年度使用計畫,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審查;參與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論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國家、省、市審計機關對城市建設資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管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行政審批辦公室(法規科) :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管理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本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建設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市建設系統重大和影響較大的行政違法案件進行立案調查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及時受理對建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並對舉報案件依據法定程式進行處理;組織並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承擔有關立法的組織、協調、修審和報批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
信訪科 :落實國家、省和市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綜合協調、指導全局系統來信來訪來電、電子信件等事項處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局系統緊急、重大信訪案件及群體性事件和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電話處理單的督辦和反饋工作。
黨委工作部(人事編制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僑務、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職稱評定和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工會 :按工會章程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工會工作。
共青團委員會 :按共青團章程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共青團工作。
監察室 :按派駐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監察工作。

機構領導

張勇 黨委書記、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王廣河 黨委副書記 :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穩定、勞資、職工教育、崗位培訓、技術職稱、老幹部、幫扶和《城鄉建設工作動態》的編輯印製及CI策劃工作。
姜浩然 黨委委員、調研員 :負責房地產開發、安全生產、建設服務熱線、爛尾樓處理和信訪工作
王 紳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建築業、建設工程質量、建設工程安全、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工作。
李鴻波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供排水、污水處理、富拉爾基污水廠市場化運營、勞動湖污染治理、供排水工程及北部工程建設工作。
楊金才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負責工會工作,協管信訪工作。
楊成東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張 良 黨委委員、住房保障辦副主任 :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房屋徵收、廉租住房工作。
王愛民 副調研員 :負責市政工程建設工作。
由能玉 局長助理 :負責供熱、燃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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