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規定發布單位是80811,發布文號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1993-07-28發布,1993-08-01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規定
- 發布單位: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
- 發布日期:1993-07-28
- 生效日期:1993-08-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齊齊哈爾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規定發布單位是80811,發布文號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1993-07-28發布,1993-08-01生效。
齊齊哈爾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規定發布單位是80811,發布文號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1993-07-28發布,1993-08-01生效。檔案內容齊齊哈爾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規定第一條為保障企業職工病休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
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每月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職工患病期間的生活待遇分兩種情況:一是企業職工停發工資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的,按其本企業工齡長短髮給病傷假期工資,數額為本人工資的60%-100%;停止工作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的,按月付給疾病救濟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的40-60%,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為止。二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在2個...
《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稱為“短期病假”,超過六個月的稱為“長期病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短期病假 職工“短期病假”,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
病假待遇是指國家或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付給病休職工病假工資或疾病的救濟費。實行勞動保險的單位通過醫療和病假待遇雙重辦法為患病職工提供物質保障。職工患病就醫時,除實行免費醫療外,因醫療停止工作期間,從病休第一天起,直到病癒恢復工作或被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休、退職之前,都可享受不同數額的病假工資或疾病...
病休是中國對於員工病假薪資有醫療期的規定,傷病是可以享受醫療期待遇的。醫療期按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第一年為三個月,以後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醫療期。醫療期內除非員工過錯,企業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這是對於員工傷病的保護。 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
疾病津貼又稱病假工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滿1個月以上的,停發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其工齡長短給付相當於本人工資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貼,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 職工一般可選擇在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醫療保險契約的定點醫院就醫。其保險待遇項目主要有:規定範圍內的藥品費用、規定的檢查...
五、病假期間工資低於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於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六、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七、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機關批准。八、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九、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
(五)每月向女職工發放不低於三十五元的衛生費用或者相應價值的衛生用品。所需費用,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按照現行經費渠道列入預算。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工資水平的不斷提高,衛生費用標準應當進行相應調整。第十條 用人單位給予孕期女職工保護,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安排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的勞動...
合資企業招收或聘用的原為固定職工退職的,按新招用的勞動契約制職工的規定執行。第四章 工資待遇 第十七條合資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按照不低於所在地同行業條件相近的企業平均工資120%的原則,由企業董事會決定,報合資企業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及企業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八條合資企業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調資升級、...
第七條職工長期患病,連續停止工作兩年以上,不能恢復工作的,由縣以上醫院證明,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一般應按規定作退休、退職處理。第八條凡弄虛作假,開假證明病休的,一經查出,應作曠工處理。第九條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經濟條件允許的,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參照本辦法試行。第十...
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文: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
5.不要求個人投保,只對單位女職工實行生育保險。在實行社會保險統籌的國家中,一些國家不要求女職工生育以前投保,僅對用人單位的女職工提供生育保險。1994年12月14日,我國勞動部頒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1%的生育保險費,國家則採取稅前列支的辦法...
這種醫療保險模式,符合中國國情,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的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勞動契約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
獲得各級政府授予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職工,按55%發給。單位可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水平,適當調整長期病休待遇。3、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在上述計發比例的基礎上,提高5%-10%的比例計發病假待遇。4、按上述標準計發病假工資後,如低於本市規定的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90%的,可給予補足,如超過本人年...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者調整其他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企業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契約,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過職工本人,並根據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3、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按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