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義繼母

《齊義繼母》是西漢文學家劉向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齊義繼母
  • 出處:《列女傳》
  • 作者劉向
  • 創作年代:西漢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齊義繼母
齊義繼母者,齊二子之母也。當宣王時,有人簡精茅陵死於道者,吏訊之,姜白兆被一創,二子兄弟立其傍,吏問之,兄曰:“我殺之。”弟曰:“邀整體非兄也,乃我殺之。”期年,吏不能決,言之於相,相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惡。試問其母,捆和舟享聽其所欲殺活。”相召其母問之曰:“母之子殺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有仁惠,故問母何所欲殺活。”其母泣而對曰:“殺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問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愛也。今欲殺之,何也?”其母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時,屬之於妾曰:‘善養視之。’妾曰:‘諾。’今既受人之託,許人以諾,豈可以忘人之託而不信其諾邪!且殺兄活弟,是以私愛廢公義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約束,已諾不分,何船鴉辣辣以居於世哉!子雖痛乎,獨謂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於王,王美其義,高其行,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君子謂義母信而好義,絜而有讓。詩曰:“愷悌君子,四方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義繼信誠,公正知禮,親假有罪,相讓不已,吏不能決,盼汗王以問母,據信行義,卒免二子。

作者簡介

劉向(約前77—前6)又名劉更生,字子政。西漢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沛縣(今屬江蘇)人。楚元王劉交四世孫。漢宣帝時,為諫大夫。漢元帝時,任宗正。以反對宦官弘恭、石顯下獄,旋得釋。後又以反對恭、顯下獄,免為庶人。漢成帝即位後,得進用,任光祿大夫,改名為“向”,官至中壘校慰。曾奉命領校秘書,所撰《別錄》,為中國最早的圖書公類目錄。治《春秋彀梁傳》。著《九嘆》等辭踏糠漿賦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說苑》、《列女傳》等書,《五經通義》有清人馬國翰輯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輯為《劉中壘集》。生平事跡見《漢書》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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