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紀政紀案件處理的相關問題解答

黨紀政紀案件處理的相關問題解答

《黨紀政紀案件處理的相關問題解答》是2005年9月2日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沈妍。

基本介紹

  • 書名:黨紀政紀案件處理的相關問題解答
  • 作者:沈妍 
  • ISBN:7801074777, 9787801074775 
  • 頁數:199頁
  • 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年9月2日
  • 開本:32開
  •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 版次:第2版
  • 尺寸:21 x 14.9 x 0.9 cm
  • 重量:240 g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對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處理,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不僅要求我們紀檢監察幹部具備較高的政治素養,而要求具有較強的業務功底,不僅要熟練地掌握黨紀、政紀條規,而且要熟悉處理案件的程式、許可權和相關手續,還要了解相關部門和相關組織、人事、司法的權威性解釋和答覆,只有這樣處理的案件才能紮實、可靠。
為幫助廣大紀檢監察幹部深入學習、掌握這些法律法規、黨內條規及答覆、解釋,2001年,我們編輯出版了本書,本書自出版以來,受到了廣大讀者尤其是紀檢監察幹部的厚愛和好評,成為紀檢監察幹部特別是案件審理幹部的必備工具用書。

圖書目錄

1.黨的紀律處分有哪幾種?
2.警告與嚴重警告處分有什麼區別?執行時如何掌握?
3.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是否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可不可以繼續擔任黨內職務?
5.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其工作應當如何安排?
6.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時,應如何執行?
7.撤職和免職有何區分?
8.違紀黨員領導幹部被免職後,可否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9.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有無期限? ·
10.怎樣理解和執行留黨察看處分?.
11.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可否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
12.“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中的
“職務”是否僅指領導職務?是否還包括享受的待遇?
對留黨察看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期滿後按期恢復
其黨員的權利的辦理程式如何?
13.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又違反了黨的紀律,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應如何處理?
14.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以後,是否可以提前恢復其黨員權利?
15.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留黨察看期滿,支部大會在表決是否恢復其黨員權利時,本人有沒有表決權?
16.延長留黨察看時間由哪裡批准?從什麼時候算起?
17.由其他處分改為留黨察看處分,留黨察看的時間應從什麼時候算起?
18.黨員因某些過失犯罪,被判處刑期較短的有期徒刑
而收監執行,給予留黨察看處分的,其考察期從什麼時間算起?
19.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滿,又發現新問題,在沒有搞清問題之前,能否延長留黨察看時間?
20.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表現不好,可否開除黨籍?
21.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病故,應當怎樣處理?
22.黨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否一定要等開除黨籍才能逮捕、起訴、審判?
23.黨員受刑法處罰的是否都要開除黨籍?
24.“開除黨籍”和“清除出黨”有無區別?
25.黨員被開除黨籍是否可以重新入黨?
26.黨員犯了嚴重錯誤,支部大會決定開除其黨籍,在上級黨委(紀委)批准之前,是否可以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27.開除黨籍和勸告退黨有何區別?
28.開除黨籍和除名有何區別?
29.受黨紀處分的黨員,是否可以擔任行政領導職務?
30.黨員在受處分以後,黨組織又發現他隱瞞錯誤怎么辦?
31.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作出錯誤決定、嚴重違犯黨的紀律的,應當怎樣處理?
32.領導幹部收入申報材料可否作為民事訴訟證據使用?
33.給予黨員紀律處分應履行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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