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黔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黔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黔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黔西市蓮城街道迎賓路16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相應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執行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措施。負責人才引進中國外、境外人員在我縣的就業管理工作。
(四)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移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實施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引進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九)承擔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十)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文書檔案、機構編制、政務公開、督辦督查、目標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幹部人事、退休幹部管理以及工資福利等工作。
(二)法規與綜合規劃股
組織開展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涉法涉訴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需求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縣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
(三)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並督促檢查;貫徹執行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措施;承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就業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貫徹執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激勵政策;貫徹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擬訂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年度培訓計畫;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年度培訓計畫和技能人才年度培訓計畫;建立培訓師資庫和組織各類培訓教材;承辦有關培訓機構的資格論證、評估和報審工作。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人事股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實施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公開招聘和聘用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政策;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按規定承辦事業單位人員調配事宜;負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五)工資福利與退休股
貫徹執行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辦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審核工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制度;協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辦理事業單位工作、機關工勤人員退休審批手續,審批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提前退休;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等級)考評工作。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驗證繼續教育學時。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及人員聘用契約鑑證工作;承擔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落實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及相關工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負責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引進和管理工作。
(七)社會保險管理股
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落實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手續,審批企業職工提前退休。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標準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失業保險調劑金使用辦法,指導經辦機構工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建立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措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和失業人員的有關待遇政策。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工作。貫徹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工作。負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編制工作。
(八)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管理股
貫徹執行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貫徹落實國家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係政策;按照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負責勞動契約管理和集體契約審查;指導和監督縣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縣內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落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參與勞動模範評選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及相關工作。
(九)信訪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檔案管理股
承擔政府工作部門股級及以下工作人員檔案管理。
(十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他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監督執行社會保險基金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他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現任領導

局長:金世敏
副局長:付長彬、徐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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