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
2024年4月16日,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揭牌儀式舉行,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局更名為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州人民政府 委託向州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 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 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 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儲備和緊急調度。
(三) 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 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 工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和非金融類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有關工 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州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州綜合性經 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 性改革推進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州招投標工作。
(五) 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 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 銜接平衡需申請國家以及安排州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 規劃。安排州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州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 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 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統籌協調推進金政企項目 融資合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 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 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 標和政策;核准或審核上報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 項目;實施重點項目管理;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 大項目的對外合作。
(六) 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 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 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 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 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指導 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擬訂
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 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 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 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 戰略。組織實施國家區域協調發展和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 重大政策,擬訂相關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 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有關工作; 研究擬訂州內跨市(縣)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 實施;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 關重大問題。
(八) 統籌推進與州外區域合作交流。研究擬訂與州外區域 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區域合作 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建議;建立與周邊省(區、市)、經濟區區域合 作常態化機制,負責州外區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省“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承擔“一帶一路” 建設有關工作。
(九) 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 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起草 全州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州級糧食 流通和
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州級重要物 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按規定管理州級糧食、食糖、藥品、 食鹽、石油及天然氣等儲備,負責州級儲備糧等行政管理。承擔 全州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州糧食流通行業發展 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全州儲備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 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 政策性用糧購銷中的糧食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州 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組織重要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 理;根據州政府相關要求提出動用指令並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 令。承擔保障駐黔南部隊軍糧供應工作,指導各縣(市)軍糧供 應隊伍和供應網路建設。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 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 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旅遊、衛生 計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 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 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就業、 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按職責做好生態文明建 設相關工作,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生態文明建 設、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 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 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
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 施;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負責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承擔“長江經濟帶”發展各項工作。
(十二)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 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 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 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價 格政策;管理國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 預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組織實施成本監審和 農副產品調查,組織實施涉案物品、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 的價格鑑定認證等工作。
(十四)負責牽頭編制、實施全州綜合交通發展規劃,按規 定審批、核准交通、郵政項目。貫徹國家、省有關能源法律、法 規、規章和產業政策;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承擔全州能源(煤炭除外、下同)行業 管理職能,統籌全州能源開發利用,規劃能源重點項目布局;按 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能源投資項目;監測全州能源發展情 況,指導各縣(市)能源發展工作;負責全州油氣長輸管道的保 護及安全生產監管。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 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 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 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 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 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綜治、安保、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 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及 機關黨建、目標績效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協調承辦建議提案 辦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後勤服務保障等工 作。圍繞州委、州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安排的各項工作 抓好督促檢查落實。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 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 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承擔綜合 協調巨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巨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 巨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等工作;監測分析經濟 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開展經濟運行等調控政 策評估,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經濟安 全、總體產業安全戰略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承擔新聞發布 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 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生產要素的緊急調度和 總量平衡;分析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和發展趨勢,提出 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政策建議;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協調重 要物資儲備工作,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 備的建議。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 調相關重大問題;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國民經濟平戰 轉換能力建設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州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 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規劃合作與政策法規科(州招投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 室)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 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 策;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 行監測與評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 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 域規劃,承擔有關州級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 接平衡;安排州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並監督實施。擬訂區域經 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指導區域經濟協作, 藉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區域合作平台,積極參與“一帶一路” 建設。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有關問題,指導和綜合協調 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 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 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提出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 程中有關問題的建議。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 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州招標投標工作;承 擔新聞發布和有關法律、法規信息引導等工作。承擔州委軍民融 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四)投融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 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安排州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 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金融機 構推薦申貸項目,組織中央、省和州財政性建設投資、項目申報; 指導
工程諮詢業發展,實施諮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資格 審查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建設項目的策劃,申請國家、省核准 及投資支持協調工作;推進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提出州級重點建 設項目計畫建議並協調監管;負責監督檢查協調監管重點建設項 目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儲備、信息、市 場推介工作;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的審核和項 目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開展企業投資水電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核 和驗收工作;實施許可權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 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開展企業投資項目監督檢查;負責州 級政府投資代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投資建設巨觀管理 方面的政策、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分 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 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申報 工作,推進全州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參 與證券業、保險業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制定; 綜合分析對外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利用 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 策,協調對外開放及利用外資的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利用對外金 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備選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外貸款項目、 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和資金申 報。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
(五)產業科(服務業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態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 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 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 調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土地 政策實施辦法;擬訂扶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開發計畫 和以工代賑計畫並協調實施;組織編制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及年度 計畫;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工作,結合部門職能抓好脫貧攻堅工 作,指導地區經濟發展、振興相關工作。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 大問題,提出推進工業化進程的綜合性建議;統籌工業發展規劃 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規劃重大產業基 地和重大工業項目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設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 基地建設;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擬訂高 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 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高新 技術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 成;指導協調礦產資源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綜合分析服務 業、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狀況,提出服務業 發展、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 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相關規劃、計畫並統籌與國民經濟和社 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指導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服 務體系及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重大 問題;指導行業協會的改革和發展。監測分析州內外市場狀況, 提出全州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建議;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 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 整建議。
(六)綜合交通和能源科
統籌交通運輸(含城市軌道交通、 民航、郵政)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 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城市交通和郵政運行狀況,規劃有關 重大項目的布局,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牽頭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 展規劃和鐵路、民航發展專項規劃;按規定審批、核准交通、郵 政重大建設項目。統籌協調州鐵路民航建設辦公室抓好鐵路、機 場建設協調服務工作。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規劃能源(煤炭除外,下同)重大 項目的布局,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貫徹執行有關國家能源法律、 法規、規章,承擔能源行政執法。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能源投 資項目。按規定承擔油氣管道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指導石油、 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電等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 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提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 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擬訂生態文明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 利用,以及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和推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 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 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資源型可持續發展規劃;參與編制 環境保護規劃和提出環境保護政策建議;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 合利用、循環經濟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 廣套用;組織開展州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開展企業投資項目監督檢查。充分發揮長江經濟帶橫跨東中西三 大板塊的區位優勢,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導向,以生態 優先、綠色發展為引領,依託長江黃金水道,積極融入長江經濟 帶建設,推動全州經濟高質量發展。承擔州生態文明建設辦公室 日常工作。
(八)社會發展和民生事業科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建議, 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科 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發 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 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流通體制 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實施許可權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 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開展企業投資項目監督檢查。負責制定全州年度民生工作行動計畫和任務分解,指導、組織和 調度協調全州民生工作;綜合匯總全州民生工作情況向州領導及 政府常務會議匯報,並對民生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總 結。負責抓好州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價格管理科
負責全州價格對策研究和價格水平的銜 接,提出運用價格等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參與有關地方性價格、 政策及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和綜合性價格檔案的制定;草擬全州價 格規範性檔案,組織價格政策宣傳和市場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根 據《貴州省定價目錄》擬定地方價格管理辦法。制定、審批和管 理城市供排水、電力、成品油、城市燃氣、中國小教材、廉租房、 公租房價格;負責糧食等農產品和工業產品價格的調控和引導。 承擔
行政事業性收費和
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保障性住 房、教育、旅遊、有線電視、中介服務等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制定 和調整工作。對許可權內重要商品、重要服務政府定價、政府指導 價制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取締不合理收費,規範收費行為, 協調、處理有關收費的爭議,在國家和省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範圍內 制定或調整收費項目和標準。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州價格監測和 調控工作;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實施價 格調查、分析和預測、預警;對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 影響進行跟蹤和反饋,並提出政策建議;監測、反饋市場價格總 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動態,發布市場價格信息;開展價格 波動應急工作,督促檢查突發性價格異常波動事件的監測、監控、 處置,根據形勢、任務的變化,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承擔城鄉 低收入群體臨時價格補貼工作,建立和完善
價格調節基金制度。承 擔國家規定的農產品、特殊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及政府定價商品、 服務成本監審工作;承擔州成本調查和審核政策擬訂工作;承擔依 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和核定工作。
(十)糧食和物資儲備科
研究提出全州糧食和重要物資儲 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 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州級投資和財 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擬訂全州糧食市場體系 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 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 性糧食的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糖等監測預警、統計工作, 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承擔重要物資儲備(糧食、 食用油、礦泉水、食糖等)及申報、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提 出儲備糧、油等商品規模建議。組織實施戰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 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保障駐黔南部隊軍 糧供應工作,指導各縣(市)軍糧供應隊伍和供應網路建設。負 責儲藏技術和標準的推廣套用,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 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 理,組織指導全州各縣(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 技術改造。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州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和全社會糧食 流通統計及社會糧油供需平衡工作,指導糧油企業開展產業化經 營,聯繫糧食行業協會和糧食經濟學會工作。負責糧食流通監督 檢查制度、辦法的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 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儲備糧 庫存的數量、質量以及計畫執行情況。組織指導縣(市)糧食行 政管理部門對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和社會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 查,並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承擔糧食庫存檢查的具體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禹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潘政偉
副局長:莫伯忠
黨組成員、黔南州綜合交通建設促進中心主任:楊忠實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